秀书网>穿越小说>汉末从悍匪崛起>第1章 活不下去了
  寒风呜呜的刮,吹进破烂发臭的麻布衣裳内刺骨的疼。

  在一个山凹出口处大岩石上,两个放哨的人抱着长矛蹲着挤在一起,冻得瑟瑟发抖。

  山凹里,随处搭建着三十多顶简陋的窝棚,一顶顶窝棚旁边的树干上拴着一匹匹战马,战马啃着干草,不时打着响鼻。

  窝棚里,一个个衣衫褴褛的悍匪们躺在树叶、野草铺面的地上一动也不动,只有从外面大铁锅里飘来煮野菜和树皮的清香味才让这些悍匪们的鼻子动了动。

  悍匪们的肚子里不停的咕咕叫,嘴里泛着酸水味。

  饿!

  饿到极致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可他们现在却懒得动一下,这或许是这世上混得最惨的一伙强盗了。

  秦风靠在一顶窝棚外的石头边上嚼着草根,草根嚼起来刚开始有些苦涩,嚼着嚼着就感觉有些清甜,这让他虚弱的身躯有些一丝力气。

  他来到这个世界占据这个身躯整整三天了,时而昏迷,时而清醒,没有继承到这具身躯的任何记忆,只有一个自称杜松的汉子带着他跟着这群悍匪不停的奔逃,在山沟沟里东躲西藏。

  前世的记忆还历历在目,他本是一个退伍军人,退伍后当了快递外卖员,累是累了一些,一年下来也可以攒个六七万。

  一天夜里,他急着赶单,骑电动车过红绿灯时发生了意外,一辆跑车闯红灯把他撞飞了。

  “军候,你、你醒了?太好了,你饿了吧?野菜粥应该熬好了,某去给你盛一碗来!”杜松走过来看见秦风醒后大喜,说完转身就跑了。

  秦风听着杜松对他的称呼,心下迷糊,军候?这似乎是古代军伍中的一个官职名称,可这些人明明是一群悍匪呀!

  还没等秦风想明白,杜松就用一个破陶碗端着一碗野菜粥走了过来:“军候,趁热吃吧!”

  秦风接过陶碗一碗,冒着热气的浑浊汤水之中漂浮着几根野菜,这也叫野菜粥?

  “一路奔逃,军中上下实在搜不出一粒粮食了,军候见谅!”杜松搓着手有些窘迫的说道。

  秦风试着开口:“松?”

  杜松连忙抱拳:“卑下在!”

  看来我还真是一个军官,军候似乎是汉朝军伍中的官职,秦风心里推测着,嘴上说:“你还没吃吧?”

  杜松咧嘴笑了笑,“卑下给自己留着呢,军候无须担忧!”

  秦风感觉肚子里饥肠辘辘,一股强烈的饥饿感袭来,让他不由把陶碗往嘴边送,喝了一口,似乎并不是那么难吃,或许是太饿了,吃什么都香的缘故。

  直到把最后一根肉丝塞进嘴里嚼着,秦风感觉肚子里依旧空荡荡的。

  他把陶碗交给杜松,觉得当下必须要把自己的身份、处境和这些看似悍匪的军队的身份搞清楚,“松,这几天吾受伤烧坏了脑子,有许多事记不得了,自己姓甚名谁,家住何处都不知晓了······”

  “啊?这······这可如何是好?军中都是一些粗人,没有医者啊!”杜松着急了,手足无措。

  秦风安抚他:“别急别急,要不你帮吾捋一捋?或许吾能记起来也说不定?”wWW.ΧìǔΜЬ.CǒΜ

  杜松一拍脑袋,“是极是极,军候姓秦名风,字无衣!只听军候从前说过,军候是巨鹿曲周人,说起来军候与大贤良师也算是同乡呢!”

  有名有姓,还有字,看来出身应该不差!

  等等,大贤良师?这不是黄巾军首领张角的名号吗?现在是汉末?卧槽!秦风目瞪口呆。

  “松,如今是哪一年?”定了定神之后秦风急切的问道。

  这可难为杜松了,他抓了抓后脑勺,“这个······卑下只记得今年是当今天子改元的第四年,听说天子都被曹阿瞒迎去了许昌,袁术死在江亭都有半年有余,袁术死后,军中大乱,将军们为了抢粮食互相带兵厮杀,我等不敌,全军尽散!为了活命,都尉带着我等残兵一路劫掠,各地官府和诸侯视我等为洪水猛兽,围追堵截,军候就是在三日前遭遇官军交战时受伤昏迷的!”

  秦风这下算是明白了,这伙人明明个个都披着铠甲,可一个个看上去都像强盗土匪,半年的时间里居无定所,走到哪儿抢到哪儿,时常被官军追杀围剿,这支人马也自然而然的从军队变成了悍匪。

  经过推算,今年应该是建安四年,也就是公元199年,汉献帝被曹操迎入许昌之后就改元为建安,那一年就是建安元年,而袁术走投无路死于江亭正好是建安四年。

  还有一件事情要搞清楚,秦风又问:“都尉的姓名是?”

  杜松道:“张闿啊!昔日我等跟随都尉加入了黄巾军起事,后来眼看着大事不妙,都尉就带着吾等接受了徐州牧陶谦的招安吃了官粮,若不是护送曹嵩去陈留时,都尉见财起意杀了曹嵩,我等也不至于投奔袁术啊,若不投奔袁术,我们今日也不至于如此狼狈!”

  秦风张大了嘴巴,张闿?他的上司竟然是当年那个见财起意杀了曹操之父曹嵩,后来投奔袁术,在袁术指使下刺杀了陈王刘宠和国相骆俊的张闿?

  张闿这家伙虽然在三国之中是个打酱油的存在,可他干的这两件事情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啊!

  没的说,如果继续跟着张闿混下去,妥妥的四面楚歌的绝境,死路一条。

  一股紧迫感涌上秦风的心头,他琢磨着现在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搞到一些粮食,然后找一块空白势力的位置作为根据地修养生息,或者找门路投靠一方诸侯存身。

  我有什么本事?有何资本?诸侯们凭什么接纳我?

  秦风陷入了沉思,看向杜松,问道:“松,吾麾下有多少人马?”

  “回军候,都尉麾下人马都算上有三百余人,如今军候麾下已不足一百!”杜松说道。

  想要投靠一方诸侯,没有一点过人之处肯定不行,但如果手里有一支人马就不一样了,这可是资本。

  因此,这三百余人不能散了,必须尽力笼络住,以后无论是找根据地自我发展,还是投靠一方诸侯,手里没有兵是不行的。

  这时一个吆喝声传来:“快些,走快些,磨磨蹭蹭作甚?秦风眼看着不成了,都尉让我接收他的麾下人马!”

  话音刚落,一个军汉就带着几个人走了过来。

  杜松听见声音转身一看,脸色一变,当即喝道:“杨标,尔等要做甚?我家军候还好好的,哪里不行了?”

  带人过来的杨标看见躺在石头边上的秦风,顿时停下脚步,脸色一连变了数变,随即堆起笑脸:“哟,秦兄弟好了?对不住,对不住,我等以为秦兄已经······这也是没法子,我等也是奉命行事,既然秦兄弟已经好了,那就没事了,告辞告辞!”

  这几人来得快去得也快。

  秦风还没弄清楚刚才这事,问道:“松,方才这是?”

  杜松愤恨道:“这帮丧天良的,他们以为军候此时已经咽气了,因此过来想夺了军候的兵权!”

  现实果然残酷,人还没死呢,就有人想着过来抢兵权了,秦风心里的紧迫感更强了。

  乱世的确有很多机遇,可并不美好,这是一个乱世,有人蜕变成英雄,有些人尸骨露于野!

  杨标离去之前的话中有一句被他记住了,他们是奉命行事!奉谁的命?他是军候,有资格下令夺他兵权的只能是都尉张闿!

  “史书和演义中都没有记载张闿的结局,但想来应该不会太好,说不定就是无声无息的死在那个山脚旮旯里了······继续跟着张闿,只怕到最后我的下场跟他一样!但是,我能去哪里?”

  秦风脑子里迅速思索,汉末乱世的各方诸侯势力一一出现在他脑中,很快一个诸侯的名字停在了他的脑海里——张鲁。

  所有诸侯当中,张鲁的出身最低,此人收揽人才并不太看重出身,投靠此人之后如果不如意,可以南下西川,也可以北上长安,此时长安关中一带西凉残余势力的军阀颇多,对于秦风这个小股势力的人马最合适,当地越混乱,他和手下人就越安全。

  越是靠近大军阀大势力,他和手下人越危险,因为那些大军阀境内政局稳定,治安稳定,政令通畅,想要捏死他这百十号人易如反掌。

  三国很美好,波澜壮阔,风起云涌,英雄辈出,可眼下的现实是要解决吃饭问题,要有安全的栖身之所,现实很残酷,一个人不到一定的身份地位,挥斥方遒只是梦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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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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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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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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