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锋换了便装,把丁修带来这里,小酒喝着,小曲儿听着,待到丁修的警惕之心消散得差不多了,这才让弹琴唱曲的姑娘出去了,要跟他聊几句正事儿。
“丁兄喜欢赌钱吗?”
唐锋端着酒杯,稍显突兀地问。
“不赌!十赌九骗,我不会上那个当。”
丁修摇头回道:“唐大人为什么这么问?”
“赌博,会让人丧失理性。”
唐锋缓缓说道:“你若是个毫无理性的赌徒,我是不可能跟你合作的。”
“哦……”
丁修神色邪异的点点头,又问:“唐大人真的要跟我合作?可是我,除了挥刀砍人,就不会别的了啊。”
唐锋神秘一笑,暂时不语。
电影原作里,丁修这个角色确实是令人印象深刻,不只是他那略带逗比特质的一身邪气,他的性情也是难以捉摸,感觉相当矛盾。
别看他一个劲儿地欺负师弟靳一川,口口声声要弄死他,最后关头,却又下不了手,说了句:“可真要是杀了你,这世上就只剩我一个人了。”
靳一川为了救他,被赵靖忠安排的火枪手打死,丁修又会立场大变,协助沈炼千里追杀,最终干掉了赵靖忠。
杀男人毫不眨眼,但不碰妇孺……你说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唐锋是懒得猜的,只需要知道他爱财如命就行了。
待到丁修的好奇心被勾得差不多了,唐锋这才压低声音:“为了一千两银子,你都敢做什么事?”
丁修一挺脖子,双眼眯起:“啥都敢做!”
唐锋同样眯起眼,声音更低:“一万两呢?”
“嘶……”
丁修大口吸气,反倒有点不相信了:“大人不是在戏弄我吧?”
唐锋神色凝重地摇摇头,接着说道:“这段时间,朝廷大举铲除阉党,会有很多人掉脑袋,而且,都是有权有势,曾经无限风光的家伙。”
“这个我知道。”
丁修抽抽鼻子点点头:“现在,京城里乱着呢。”
“那你说,这些人死了,他们的家产,那么多银子哪里去了?”
唐锋捏起一个蜜饯,慢悠悠塞进嘴里:“都是大官儿啊,最穷的,少说也得有几万两身家。”
几万两,这数字听得丁修眼皮子直抽,想了想才道:“抄家呗,不都是归了皇上,归了朝廷的嘛。”
“当然是,也不全是。”
唐锋哼道:“现如今的官场多黑啊,上上下下的官员们胆子贼大,比咱们还大!他们认为,这世上最好骗的一个人,就是皇上。”
丁修嘴角哆嗦两下,心说:你是天子亲军,都敢说这种话,看来真是要跟我交心啊。
“这么说吧,不管是什么钱,最终能落到朝廷,落到皇上眼么前儿的,最多也就三成!”
唐锋继续说道:“其他的都让那些贪官污吏雁过拔毛,一层一层地顺走了。既然如此,你说这些钱,是不是应该先过一过咱们的手?”
“太应该了!”
丁修一拍大腿,脑袋凑过来:“怎么过?”
“太具体的,当然不能在这里说。”
唐锋笑呵呵说道:“这几天,你安分一些,窝一个地方能让我随时找到,然后等我消息。当然你可以不信,大不了我自己干,少赚一些而已。”
“别介,我信啊。”
丁修赶紧表示:“你一穿鞋的都不怕,我一赤脚的,还有啥不敢。”
“很好!”
唐锋满意点头:“弄好了,咱们下辈子都就不愁了,甭管这天怎么变,咱们都可以吃香喝辣,逍遥自在。”
丁修好奇问道:“怎么着,大人觉得,这天还会变了不成?”
“变不变,不是咱们说了算的。”ωωω.χΙυΜЬ.Cǒm
唐锋低声哼道:“反正我孑然一身,无牵无挂,这锦衣卫干得提心吊胆,没多大意思,不如狠狠地捞一笔,然后和你一样浪迹天涯,当一个有钱的混蛋。”
呃……
丁修神情一呆,略显尴尬,当然听懂了,他的意思是:我也是个光脚的,不担心你会像对待靳一川那样来要挟我,所以,才会这么大胆的找你合作。
敢情,咱们是同一类人,我说怎么和你坐在一起逛窑子喝花酒,感觉这么自然,这么得劲儿呢。
“今儿个,先这样吧,这几天别去找靳一川了,他那几两干巴骨头,你又啃不饱。。”
唐锋站起来,又在桌子上放下一个五十两的银锭:“在这儿快活一宿,我请客。”
“那就谢了!”
丁修站起来拱拱手,瞅着唐锋离开的背影,神情稍显复杂。
这就给了一百两啊,他可真舍得,看来,还真是有大买卖要做。
不过,干嘛说靳一川是干巴骨头,我又啃不饱……咋感觉,像在骂我是狗?草!
走出醉云阁,唐锋心里还在盘算着其他事情,其实,刚刚丁修若是桀骜不驯,胆敢跟自己扎刺儿,那就掏出枪来,给他个一枪爆头。
在子弹面前,刀法再好,也没个卵用,那个距离下,干掉他轻而易举,事后也很好解释:这家伙底子多脏,一身罪名,咱身为锦衣卫,干掉这么一个江洋大盗有功无过,又有什么说不过去的,只需把脑袋上的弹孔处理一下就行了。
没错,唐锋手里有枪,还不止一把,都装在监狱空间里呢。
枪械子弹,是在天下无贼的世界,在地下黑市收购黄金时顺便买到的,用的当然是黎叔的名头。
男儿行走江湖,没有一两把神兵利器来防身,那怎么可以。
在绣春刀这样的古代世界,一把小手枪,就足以称得上神兵利器了,否则,唐锋还真的没把握正面搞定丁修。
丁修武艺精湛,他那把一米五几的斩马刀,唐锋以小成境的铁布衫,想都甭想,肯定是扛不住的,冷兵器对砍,输面太大。
对丁修,要么干掉他,要么用好他,反正不能让他瞎掺和进来调皮捣蛋。
第二天清晨,守在衙门里的卢剑星,等到张百户前来坐班,先是报功(成功抓获许显纯,功劳都是大人您的),接着又问了自己补缺百户的事情。
果然,只不过稍稍提了一下先前给他的银子,张百户立马翻脸,说出来的话令人无比心寒,也就让卢剑星彻底明白了,唐锋所言不差,指望张英这厮,自己还真是瞎了眼,把银子喂狗了。
如此一来,卢剑星内心深处还真的升起了一点点期冀:难道,唐锋真的有什么好门路好办法,才会那般主动地提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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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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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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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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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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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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