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再来说说具体问题。
不止几个书友说产生审美疲劳,可是我的大纲就是这样的啊,我试图去改变,试图去写爽,可是我发现我小时候的经历,就TM没有爽的时候⊙▽⊙。
那么,怎么办?我不想水了,水字数,我真能水到天荒地老,可是我想过,这对不起你们,我也对不起我写这本书的初衷。
所以我不能水。
那么,就让我们在无憾的时候完结本书吧,什么叫无憾?
猪脚从家人离异,妹妹意外去世,到后来的三代同堂,到生活无压力,再到把丫头养大,再到结婚生子,这些就是无憾。
我认为的无憾,因为这是我在写,我只能按照我自己的世界观来写。
每个人对生活的追求不同,大家有没有想过,若是真的有重生,你到底愿意做个什么样的人?
我来说说我吧,我不愿升官发财,我只愿弥补内心的歉意。
我外婆去世时,我还小,不过能给她送终,这是无憾。
我外公瘫痪三年,他从一个强壮的老人,在短短三年里变得只有七十几斤,缩小了近三倍,如此痛苦的他,却在每个打霜的秋天,起早贪黑的去给我和我的两个妹妹捡核桃。
有时候我觉得他好傻,因为我有一次去见到他在核桃树下坐着,由于下半身瘫痪,他都是用手走路。
他就那样坐在核桃树下等着树上的核桃掉落,然后捡起,任凭风吹霜冻。
见到我来了,他用手擦了擦鼻涕,然后指着口袋里的核桃,让我吃。
我说香,好吃。
他便笑得像个孩子。
然而,我不知道这句话害了他,此后三年,一直到没法行走之前,他都在等着核桃树落下果实。
为的,就是给我和两个妹妹核桃,因为我们爱吃核桃。
然而,如此爱我和两个妹妹的外公,走的时候我却不在身边,甚至上山的早上,我也不能去见他最后一面,因为我怕,我怕我父亲。
(对!文中那个小时候被关在立柜里,此后有了怕父亲的心理疾病的人,就是我)
外公对我如此好,我却没能见他最后一面,等我再去那里时,坟上的草都有半米长了。
这是憾事。(内容可在上本书里看到。)
我的爷爷,他喜欢喝酒,喝完就喜欢发酒疯,然后小时候不懂事,我当着他的面,发了脾气,一直内疚,没想到才过两三年,他就去了,至今没有机会对他说对不起。
这是憾事。
我的妹妹,前文已经说过了,这也是憾事。
所以,对我来说,若是能重生,我最希望做的事情就是,我要无憾事,这是千金不换的誓言!
这是我写这本书的初衷。
所以,为了不被自己越来越垃圾的文笔所污染,我准备就这两天完本了。
我想着,经历不够,那就少写一点,可是我还是高估了自己。
这种文想要写好,没精力是不行的,所以我只能写好开头,写好前面几十章。
然后就是,开支教这一卷呢,的确是我经历过的,可惜,很多情节没法写好,我发现我年轻时总喜欢忽略的一些事情。而今却是想不起来了,于是每在写的时候,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回忆,这是非常痛苦的。
你有没有因为害羞,因为恐惧,因为害怕,因为贪玩,而选择忘记的记忆?
如果有,那就能体会我的意思了。
那是像健忘症一样恐怖的事情,因为一些东西,当初觉得无所谓,现在却很珍惜,然而却记不起详细了。
支教,支教,其实并不是你老师愿意付出,学生就愿意学的,这是误解。www.xiumb.com
文中也解释过了,我就不多赘述了。
然后就是婚姻问题,说起这个我就头疼,大家对这个要求太高了,而我是个宅男,是个钢铁直男,想要写出你们在意的,我半天只能憋出半个字来!
噗!!!!(吐血)
就拿这几章来说吧,我TM觉得写的不错,结果,点娘把我一些内容给删了,还跟我说涉及轻微违规!
噗!!!!!(血溅三尺)
好了,也不算烂尾吧,毕竟是有结局的,而且结局很完美,无憾事。
也算对得起我的初衷了。
以上
雨中雨夹雪。
对了,以后不再写这类文了,每一次写都是一种折磨,每一次写到感人之处,我总是先你们而哭,哭多了我发现自己像个娘们儿了。
就这样吧,对不起大家了。
结局估计要过几天才发了,我想认真的写写改改,就当做自己真的是文中的猪脚去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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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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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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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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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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