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回九四>第144章 丫头的成长
  曾梦想仗剑天涯,后来人穷就没去。

  这或许是很多人的真实写照了,有时候郭去也有这种感觉,人穷时没去,不穷了,又没时间,有时间了,又碰上节假日,然而节假日是什么场面,华夏人难道还不知道吗?

  那哪里是去看风景的,明明是去看人头,体会密集恐惧症的!

  不过他如今倒是能够简单的实现一下,做为一名牛贩子,注定了要漫山遍野跑,在那些深藏在大山之中的村庄间买卖,虽然苦,但这何尝不是一种“旅游”呢?

  ……

  时间啊,总觉得它走的很慢,可是等到某一天回头看时,才恍然大悟,这时间过的咋就怎么快呢?

  前一刻丫头还是一个贪吃的丫头,整天,不是坐在凳子上玩泥巴,就是看着蚂蚁,亦或者跑去用竹竿捕捉蜻蜓,到了街上就想吃东西,然后央着郭去去买。

  而今,她已经开始慢慢有她的思想了。

  有时候郭去总不希望丫头长大,总觉得丫头长大了,就要离自己而去,他也少了几分活着的意义。

  所以,现在,他经常感到茫然。

  然而,没用,丫头总有一天是要长大的,这世间无论谁都有要离开的一天。

  再说了,郭去也不想限制丫头的成长……

  乱,心乱如麻啊。

  “唉!”开着车,唉声叹气的往城里方向开去。

  有一些事情,是理不清头绪的,若要强行去想,最终也不过是自讨苦吃。

  任之不管吧,做一个鸵鸟多好啊。

  苦笑,摇头,思绪最终还是得回到贩卖牛这上面来了。

  自己已经买的那头牛是杂交牛,所以在价格上可能要打折扣不少。

  黄牛也分本地牛和杂交牛,总体来说本地牛是较杂交牛贵的。

  本地牛肉吃起来味道好一些,就好比稻谷,老稻谷和杂交水稻的米,哪个好吃?

  绝对是老稻谷。

  所幸,老家是未成形的高原牧区,前世多多少少受到过熏陶……

  比如,杂交牛和本地牛,它们都是黄牛,该如何区分他们呢?

  毕竟牛贩子大都是没多少文化的人,不可能去查其基因成分。

  其实很简单。

  第一,看其牛头,两角之间是否有一朵白色的花,这“花”其实就是白色的毛。很多黄牛全是都是黄毛或是黑毛唯独两角之间有一朵白毛花。

  其二,看牛眼,本地牛的眼睛看起来很黑,几乎看不到白色,即瞳孔很大,而杂交牛是能看到眼白的。

  这两种只能很大可能上判断,是本地牛还是黄牛,即是存在一定误差的。

  其三,也是最简单的,最容易判断的,看牛的蛋蛋,牛蛋蛋若是用大海碗都装不下,那就是杂交黄牛,若是内缩,根本看不到蛋蛋,那就是杂交牛。

  由于市场上最受欢迎的是公牛,这是判断黄牛品种的方法。

  那么母黄牛呢?

  这个也简单,只要把蛋蛋改成菊花就行。

  牛尾巴下是菊花,那里没毛,若是呈黑色,那就是本地牛,带白色则是杂交牛。

  (PS:好羞涩,我问了我爸好久,他最终还是告诉我了O(∩_∩)O,搞得我好尴尬)

  回到城里的家,一下午的时间就过去了,郭去匆匆吃过饭,就把老爷子的衣服裤子鞋,全都装上,准备给他送去,然后把丫头接回来,毕竟,她还得上课呢。

  “哥,爷爷不回去了吗?”

  “他不回了,我们以后每周都来看看他,陪他聊天好不好?”

  丫头不答,郭去知道,若是以前,她肯定已经哭了,现在她多少长大了一些,比以前要抗压得多。

  “丫头怎么了?”

  “我想爷爷了。”丫头低着头,也不知道是不是在流泪,不过她不想让郭去看到,所以郭去也不知道。

  “以前爷爷在人家上学的时候,都要给我收拾书包,然后送我出门。”

  然后看着丫头,直到看不见为止。

  丫头放学后,每次都能看到老爷子坐在门前,等着她回来,在进门之前,老爷子笑着给她取下书包,然后拿好吃的给她吃……

  这些郭去都看在眼里,他和丫头一样的感受,或许是年长的缘故,到底是要“铁石心肠”一些。

  “爷爷也有自己的生活,我们不能太过自私,不能因为自己需要,也不能因为自己的想法,而强行让爷爷跟着我们。”

  “他和我们在一起,我们虽然很高兴。但爷爷却会不快乐的。”

  “哦。”丫头最终还是没哭出声来,只是情绪不对。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郭去知道过几天,丫头习惯了,也就好了。

  “那哥,我们能不能早点来见爷爷?”

  “早点?”

  “嗯,就是一个星期,除了星期六星期天,其他时间你再带我来看爷爷行不?”

  “好啊。”郭去笑了,这丫头很有意思,有孝心,老爷子没有白疼她呀。

  “你去学校可要好好学习哦,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不然我就不带你去看爷爷了。”

  “知道了。”

  丫头在学习方面还是很有天赋的,或许是启蒙早,所以领先同年人不少,领先就会产生成就感,那种成就感自然会让丫头自发的学习,以期获得更大的成就感。

  丫头情绪好多了,她跪坐在座位上,双手趴在窗前,看着车外的稻田和树木以及人影飞驰。

  一时间,车里沉默了下来。

  到家时,丫头已经在座位上睡着了,郭去没忍心叫醒她,轻轻的把她抱回她的床上,又给她盖上被子。

  这一天丫头肯定很累的,郭去让她放牛,她就真的拉着牛绳一步一步的跟着牛走,连午觉都没睡。琇書蛧

  “丫头是不是太实诚了?”

  “她这样,以后会不会吃亏啊?”

  郭去呢喃着走出房间,郭父坐在沙发上看着书,书名是《毛选》,也不知道他这父亲什么时候迷上了看书,还是最是枯燥无味的《毛选》。

  “丫头没醒吧?”郭母手里拿着针线,正在缝补衣服,见到郭去出来,开口问到。

  “没呢,睡得可香了。”

  “我说你也是,带她去山里干什么?要是被毛虫刺了,要是被你那些野猪咬伤了,可怎么办?”

  母亲终是在慢慢变老,从她越来越多的话中就可以听得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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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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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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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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