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去心里有了淡淡的失落,每天少了丫头的声音后,郭去觉得自己的生活也变得索然无味了。
“这样也好,我也能做些正事了。”可惜他的话里依旧充满失落。
“爸,记得去接丫头啊,我要回家几天,对了,有事就打电话,打到供销社就行,我去那里接。”
供销社虽然没有以前的功能了,但电话却依旧在用,不过接一次电话,每分钟两毛钱。
骑着三轮,郭去就回家了。
家里有五头野猪,如今已经完全长大了,郭去知道也是时候开始启动“五年计划”了。
五头野猪都很大,六七百斤吧,毕竟养了两年多的时间了。
两头母野猪已经怀孕三个月了,也就是说,大概还有三个月的时间,野猪就要下猪仔了!
这猪仔,郭去可不想关在猪圈里养,他这次回去就是处理这件事情的。
他准备把野猪养在山里,而且也不是关着养,他是准备把两头母野猪用铁链扣起来,然后限定它们的活动范围,使它们只能在小砖房前的十来米距离内活动。
对了,半年前他已和他大伯谈好了,就连在关口山脊处的小砖房都已经修好了。
关口是乡道必经之处,条件非常好,郭去请村人往山里修了五六百米的泥石路,接口就在关口处,最重要的是,这关口就在村寨的后山的峰顶处,离家也就四五公里的路程。
山里野猪多,郭去毕竟是以打猎起家的,无论什么时候,自然都对第一份职业有着深刻的印象。
所以他一直惦记着山里的野猪们,毕竟……那些可都是钱啊!
他准备使用“美猪计”!
对,大家都没有看错,就是美猪计!
人都会上美人计的当,那作为畜生的野猪,自然也会上美猪计啦,毕竟食色性也嘛!
两只母野猪锁在小砖房附近,这就是他的宝贝,以后就靠它们来吸引其他真正的野生野猪了。
当然,郭去是做了两手准备的。
这两头野猪已经怀孕了,等窜仔后,那些猪仔就生活在小砖房附近,每天一两顿包谷籽,让它们养成习惯,以后它们长大后,无论走到哪里,它们都会按时回来吃包谷籽。
食和色两者都有了,他就不信野猪们会离他而去!
回到村里,郭去大伯已经等候几天了,他按照郭去的要求,今年一亩地都没种,甚至把自己的土地,全都租给了村人。
当然这租地是没有租金的,每年只要给他一半的粮食就行,说实话,如今老百姓都还非常喜欢种地,常常恨不得自家的田地再多一些,所以根本就不会出现,租不出去的情况。
地交给别人了,可是自己整天闲在家里,这可不行嘞!所以哇,郭去的大伯每天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整天在自家和郭去家里走来走去,碰上老爷子就问,“小明怎么还不回来啊?”
直到看到郭去的那一瞬间,郭刚的烦躁心情,这才消失不见了。
“等久了吧,大伯?”郭去看着他大伯急的慌的样子,笑道
“没,没有,哪有慌嘛。”
“行,那我们就把野猪装上三轮里面?”
“哎,等等,小明啊,你说这能行吗?我这心里慌得狠啊。”
“大伯,怎么了?还信不过我吗?”郭去用开玩笑的语气道。
“不是,要是信不过你,我就不会听你的,把地全都放出去了,只是这事情谁也没做过啊,我慌啊。”
也不再逗自家大伯了,郭去正色道,“我也不骗您,我也没做过,不过我觉得能行!”
他的确是没做过,但前世在电视上看到过,而且成功了。
不然他哪敢如此“放肆”,勇于创新?
“……”郭刚看着郭去,若不是郭去前面赚钱的事情,给他太深刻的印象了,若不是郭去不是他的亲儿子,他恐怕早就一巴掌拍过去,呼死郭去了。
“哎哟,我的大伯欸,我什么时候做过亏本买卖?你说一件来给我听听?”
“我就实话告诉你吧,我们只要把母野猪栓起来就行,那种公野猪总会自动送上门来的,这个你相信不?”
“有点不信。”郭刚老实巴交的回答道。
“……”
郭去无语了,他已经不能和他大伯用语言交流了。
“那母野猪窜仔后,我们只要把母野猪留住,那些猪仔肯定是不会跑的,就算走远了,要不了几天它们就会回来的,这个你信不?”
“信!”郭刚终于点头了。
“你看啊,喂十几头、甚至几十头野猪,我们哪有那么多的食物?所以放在山林里还有一个好处。每天用不了多少粮食就能留住野猪,这样多好啊!”
还有一个原因,郭去没有说出来,因为现在还不是时候,毕竟如今人们追求的,还是肥猪,为了把猪养肥,很多人都喜欢去买饲料来喂,这和后世人的观念不同,造成观念不同的原因只有一个:生活所迫。
而且现在郭去就算说出来了,他大伯也会表示不理解,所以还是不说了。
“那野猪真的不会跑吗?”m.χIùmЬ.CǒM
郭去翻了个白眼反问,“孩子会离开母亲吗?”
郭刚摇头。
“单身汉见到美女会走不动路吗?”
“这个不知道,不过我觉得我能走路,我跟你说,你大伯娘就是我不理她,她偏要嫁给我的。”
“……”不敢说出来,郭去只能在心里道:你这神转折厉害啊,我给你双击六六六,不过我是不会相信你说的话的!
郭去他大伯娘当年嫁给他大伯,她虽然还没出生,但最近几年可是经常听老爷子说起,当年为了娶他大伯娘,老爷子可是搭上了十多块钱的彩礼呢!
“小明啊,大伯心里没底啊,你能不能再给我鼓点劲?”
“淡定,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你侄子就是个天才!”
“……”
郭刚无语的看着郭去,总觉得他这侄子脑子里有泡泡,还是洗衣服时的泡泡——五彩缤纷
PS:哇,扛不住了,真心对不起诸位了。
大家都知道,工科男实习是最没得人权的,毕竟实习单位把男生当畜生使唤,女生当男生使唤,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
实习期过了就回学校专心码字,望大家谅解一下啊,如今只能每天尽量一更了,到时候肯定会把实习期欠的更补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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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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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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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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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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