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回九四>第七十二章 郭小青
  “爸,我不想在家做农活了。”郭小青和郭刚回到家里,郭小青就忍不住道。

  “不做农活你还能做什么?读书又不行,有没有手艺!”

  “反正我就是出去打工也不要做农活!”

  “为什么?”

  “不为什么,反正我就是不想做农活。”

  郭刚沉默,过了好久才叹气道,“外边也并不好过,在家里其他的我不敢保证,但至少能吃饱,你听我一句劝,还是……”

  “不,这两个月在家里,我已经受够了,整天不是拿着锄头在地里干活,就是在山上砍柴,我真的受不了了。”

  “老子不准你出去!你才十六岁,现在出去能干什么?外面又没有亲戚朋友在。”

  ……

  两人吵着吵着,最终都快打起来了,郭刚气的摔门而出,跑到郭去家里,唉声叹气。

  “大伯啊,我觉得堂哥的想法是对的。”

  “对个……”郭刚见是郭去在说话,原本要脱口而出的屁字又憋了回去,“对什么啊!你堂哥还是孩子啊,这出去能做什么?家里几亩地都不愿意种,出去了还不是好吃懒做的。”

  “大伯你在家种地多少年了?”郭去给他大伯倒了一杯浓茶,然后问道。

  “二十多年了吧,十八岁就开始种地,种了五年才讨到你大伯娘,第二年就有你堂哥了。”郭刚想了想,这才道。

  “请问你赚到钱了吗?”

  “没有,一开始勉强饿不死人,后来村寨里陆续有人出去打工,我把他们土地拿来种,他们过年回来拿走一半,他们土地上种出粮食,剩余的我拿去卖,勉强够供你堂哥上学用。”

  “你觉得你付出的和收获的哪个多?”

  “这得看老天爷,风调雨顺的话,那就是大丰收;若是干旱、涨水的话,吃着包谷面勉强能过日子。”

  “我是这样想的啊,大伯你别介意哈。”郭去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然后又喝了一口水,这才道,“这种庄稼呢,最多也不过是勉强维持生活,平时想要买套新衣服之类的,都还的背谷子去街上卖才行,这是真的吧?”

  郭刚点点头,算是默认了。

  “你看我这几个月做下来,一开始很艰难,也是勉强维持生活,后来收了几次废品后,稍微富裕了一些,不过呢,我爸妈回来了,花销又大了,除去修房子的钱了,家里已经没几个钱了。”

  “但活的好吧,我和家人,每人都有好几套衣服裤子,每天都吃的饱饱的,而且没有种庄稼累,这是真的吧?”

  郭刚又点点头。

  “所以,从我说的话来看,就算是收废品也比种庄稼好,是不是?”

  “收废品赚钱嘞!”郭刚亲自参与了收废品,感叹道。

  “所以啊,你为什么偏要堂哥在家里种庄稼呢?”

  “那也不能出去打工啊,你大伯娘前年出去,才上火车,脚就被挤在窗子上,挤断了,这还没到粤省呢!”

  “我没说一定要让堂哥出去打工啊,再说了,现在打工的确是比在家里种庄稼好得多,这点你得承认,若不然怎么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出去打工嘛。”

  “他不出去打工,又不在家种地,我不晓得他还能搞些那样。”郭刚摸出了一根小康烟,点着抽了起来,看得出来,他已经在考虑孩子该去哪里的事情了。

  “让他和我一起卖衣服吧。”郭去好整以暇的道。

  郭刚手上动作一顿,他还真没想过郭去会让小青去卖衣服,毕竟能把收废品的钱给他一些,就已经让他很是感动了。

  “这……不行!这对你来说实在是太吃亏了。”

  “没呢,大伯,我和你说哈,我这几天就经常感觉人手不够,在乡里卖衣服裤子,生意是真的不好,原本我想去城里卖的,可是缺少人手啊。再说了,我若是去了城里,可是乡里的生意就没人做了,我有些舍不得。”

  见到大伯想要说话,郭去又道,“我晓得,你是想说,我家里不是还有我妈吗。但是,我妈大字不识几个呀,她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马上就熟悉卖衣服的事情。而且她还要给我们做饭,不然大家忙了一天了,饭都没得地方吃。”

  “堂哥不一样,他毕竟是上过小学初中的人,字还是能认得好多的,而且,读书人脑子转得快,我相信他要不了多久就能学会喽。”

  “好喽,就这样说定喽,反正这都冬月了,庄稼也收的差不多了,你明年就少种点,够家里吃就行了。”琇書網

  “这都大晚上了,该睡瞌睡了,回去嘛,你们是两父子,他是你儿子,又哪样子好生气的嘛。回去回去,明天还要赶场呢。”

  “哦,对了,大伯,明天你们拉废品去城里卖,记得再卖一辆黄标车子,以后一辆拿来收废品,一辆拿来卖衣服,这样就不耽搁时间了,不然你们收起来没得头头尾尾的。”

  这几天,由于只有一辆三轮车,他爸和他大伯总是在这个乡收一天,然后又去那个乡镇收一天,这样很不好,毕竟每到一个地方,都要花时间去说服老百姓,让他们把废品拿出来卖。

  虽然这样能有效的避开当地同行,从而避免矛盾冲突,但效率上却不敢恭维。

  郭去大伯点了点头,然后走了。

  屋子里安静了下来,洗了洗澡,郭去也回屋睡觉。

  第二天一早,他堂哥就起床站在屋外等着他了,看样子他大伯回去又和郭小青说了好半天。

  “来了?走,我们今天去赶花溪场,我教教你如何去卖衣服裤子。”

  两人来到街上的供销社,把车开到老木屋,又把装服装的大袋子提到车上,然后拿了几根凳子和木板拿绳子固定好木板、凳子以及口袋后,郭去把车往花溪街上开去。

  “这做生意啊,首先眼睛一定要好使,要眼观四路耳听八方,赶场的人很多,摊子前人多的时候,有十几个人,这个时候眼睛一定要放亮了,不然丢了几件衣服裤子都不晓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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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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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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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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