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过西南三省,不,应该说到过南方的人都知道,一眼望去,凡目光所及之处,基本上全是山。
山多,也就意味着野物也多,同时地域很宽广,可供野物活动的区域太大了。
所以,基本上,郭去明明知道山里野物多,但每次进山也很难见到它们。
如此以来,他也就很少能够夹到野物了,有时候他不得不想,他重生以来,能夹到那么多野物,是不是运气使然。
的确是运气!
因为自从卖了那头野猪后,他已经好久没有夹到野物了。
一个多月的时间啊,这一个月里他天天进山里,经常从一座山走到另一座山,也不过见到一两次野猪的踪迹。
可是每次都无功而返,他安放夹子的地儿,都换了十多次了,可依旧无功而返。
这一天,他经过一个月的观察发现,这群山峻林间,绝对还有他不知道的水源,因为他安放夹子的地儿,都是在水源边缘,可是就算有几次夹到了野物,也不过是兔子,刺猬之类的小动物。
这种小动物打打牙祭还行,想要赚钱的话,却是不可能的。
为了获得准确信息,郭去选择冒险走进那些没路的灌木丛山沟里,寻找野猪们的踪迹。
之前没有这种打算,那是因为灌木丛中毒蛇太多,而且伪装很好,说不得被咬了才发现是蛇咬的,然后一命呜呼。
而且说句实话,山里的毒蛇是真的多,有时候走着走着就听到草木摇动时发出的“嗦嗦”声,急忙站着不动,待冷静下来后,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立马就扔向发出声音处,然后就看到浑身花斑的毒蛇,三角蛇头高昂着,蛇信子吞吞吐吐……
为了减少被毒蛇咬伤的概率,他上街买了一双长筒胶鞋,也就是老百姓去耕作时穿的胶鞋。
一般的毒蛇是要不进胶鞋里面的,所以被蛇咬的概率又小了不少。
他之所以冒险把野物,作为他的收入来源,即以打野物为职业,那是因为实在没办法了。
十岁的他,根本没有钱,再加上是在农村,路子也就这么一个,为了丫头吃上白米饭,从而健康成长,他不得不把命别在裤腰带上。
就算想换一个安全又赚钱的职业,那也得有启动资金才行。
钱从哪里来?
就是他用自己的安全换来的。
右手拿着一根两米长的棍子,左手又拿着柴刀。棍子是拿来探路的,至于柴刀的作用,一是开路,二是用来防身。
在灌木丛里走路,必须小心,因为不仅要防着毒蛇,还得时刻留意树枝上有没有蜂窝,若是有,千万要避开,若不然估计就有死亡的危险。
一个山沟,一个山沟的找着水源,顺便用柴刀劈出一条路来,这是他这几天一直做的事情。
为了找到野猪们的水源,他把丫头交给老爷子带着,独自一人在山沟里忙碌了好几天,然后在五天后的一山沟里,终于找到了被灌木掩盖着的水源。
同时,水源处也有许多新旧不一的野猪脚迹,又细细检查了一翻,确定野猪们每天都会来此饮水后,此时他总算露出了笑脸。
他知道,又要有收获了。
回去的路上,为了方便下次再来,他又把灌木丛中的路修理了一遍,砍断了许多小树。
回到家里吃过早饭,这次他把老爷子带上了,因为铁夹子他一个人安放不了,气力不足。
丫头自然也要带上,不然她百分百会哭,说起自己这妹妹,郭去有些头疼,因为她对他和爷爷太依赖了,而且平时都不和村里的同龄人玩耍。
在家里,只要爷爷和哥哥有一人在家,她就非常放心。
然后,要么拿着一只五六厘米,别人用了不要的铅笔,在家里糊墙的报纸上写写画画。
要么,就坐在自己的小木凳上,安静的看着哥哥、爷爷干活。
要么就是坐在石台阶处,盯着地上的蚂蚁,看着蚂蚁搬家。
反正丫头平时就是显得太过于乖巧,乖巧得让郭去担心害怕,怕她没了快乐的童年。
三人翻过山脊,然后郭去带着丫头在悬崖下面等待,老爷子则背着夹子,顺着郭去用柴刀劈砍出来的路径下坡,走到山沟后,花了很多时间把铁夹子安好,然后把铁链拴在周围的大树上。ωωω.χΙυΜЬ.Cǒm
丫头是不能带去山沟的,因为郭去砍出来的毛路实在太不好走,若是背着丫头下去的话,她容易被树枝或刺划伤。
在爷爷上来后,又把丫头交给爷爷,然后他又下去看了看,顺便丢了二三十个红薯在周围地里,然后手挖泥土把红薯埋起来,再把人留下来的脚印去掉,这才放下心来。
这应该是他干的最后一票了,因为这一次若是夹到了野猪,那么那群野猪绝对会受惊,然后就会跑进深山,远离有人足迹的地方。
以后想要再来夹野猪,怎么也得等半年左右,等到大雪封山,野物在林间没了食物,那时它们才会冒险下山,去祸害庄稼。
南方和北方不一样,南方很多庄稼,比如土豆,一般在春节之前就种上了。
这在冬天缺少食物的野物眼中,就是活命的食物,再加上冬天的冻雨和雪,野物们的踪迹就很容易暴露,所以冬天是打猎最好的季节。
但如今离冬天还远,所以郭去只能靠自己每天的跋山涉水,去寻找野物们的活动踪迹。
而且那种真正远离人居住的地方,他不敢进去,这是九十年代,南方可是还有蟒蛇之类存在的,若是碰到了蟒蛇,那……!
老爷子安放好夹子,待郭去接过丫头后,就背着背兜去了山脊。
他想弄一背兜干柴回去,郭去老家这里,就算是到了二十一时间二十年代,依旧在烧柴火,所以既然上来了,背一背兜柴回去,那是必须的。
而郭去则带着丫头在悬崖下睡午觉,这里早已被铺上干草,本就是在山里忙碌的农人们午睡的地方。
当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隔半个小时去看一看山沟里的情况,这炎热的夏天,野猪们肯定会出来找水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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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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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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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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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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