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野猪抬回来后,引起了村里人的围观,特别是小孩子,全都坐在石头上,看着郭去大伯处理野猪,不时脸上浮现笑容,用还稚嫩的声音,和身边的小伙伴显摆着。
“哇,好大的猪哦。”
“哼,这不是猪,是野猪!去年我爷爷他们也打过一只。”
“野猪肉好不好吃?”
“当然好吃了,不过我只吃了一点点,其他的都被我爷爷拿去卖了。”
听着小孩子们的聊天,丫头突然拉了拉郭去的衣袖,希翼的道,“锅锅,我也要吃野猪肉。”
“嗯,待会儿就吃。”郭去溺爱的摸了摸丫头的头,安慰道。
郭去大伯此时已经开始刮毛了,手里拿着铁刮子,快速的在野猪身上刮着,老爷子也在一旁帮着刮毛。
至于野猪身上的泥,早已被热水冲掉了。
专业屠夫的手艺就是不一样,不仅把毛刮得干干净净,野猪的皮还一点损伤都没有,而郭去爷爷刮的,则不时划破了野猪皮。不过无关大雅,别人买的是肉,又不是野猪皮。
弄好后,郭去的爷爷割了十斤肉,他自己亲自掌厨,弄了一锅刨汤肉,拿来招待帮忙的众人。
所谓刨汤肉,就是用密封起来的酸辣椒,切成丝后炒的菜。一口吃下去那种恰到好处的酸味,让人胃口大开。而且就算完全是肥肉,吃起来也不会让人觉得腻。
当然,实际的做法,肯定不止这些,反正是非常的好吃。
好吃的原因还在于有些家庭几年也做不了一次,因为养的猪都拿去卖了,钱拿来给孩子交学费。
稍微好一点的,每家每户基本上一年就做那么一次,而且大部分肉都得拿去榨油,所以一年四季是真的没几顿肉可以吃,更不提刨汤肉了。
……
丫头不习惯和陌生人一起吃,所以郭去给她盛了大半碗肉后,她端起碗,一个人在角落里,坐在她专属的小凳子上,快速的吃着。
吃完一碗后,她什么话也不说,就看着郭去,那双眼睛像是在说:我还要吃~
郭去又给丫头盛了小半碗,丫头见只有这么少,眼睛顿时就是一红,嘴巴当场就瘪起来了,眼泪已经快要冲出眼皮了。
眼看着她又要哭,郭去急忙安慰道:“只吃这些,吃多了会坏肚子。听话,我再给你盛一大碗装起来,明天再吃,行不?”
说完郭去就另外拿了一个大海碗,给她装了一碗,然后放在碗柜里,丫头见此,脸上才好看了不少,乖乖的开始吃她手上的野猪肉。
倒不是丫头贪吃,而是家里一年也吃不上几顿肉,上次吃的獾猪肉,在味道上那是怎么也比不上野猪肉的,因为实在好吃,所以丫头才会如此。
只不过,这头野猪,也就只能吃这么一点,其它的都要拿去卖了,因为钱于家里来说非常重要。
如今家里为了丫头能吃好,已不再在米里掺玉米面了。
这也就意味着,原本可以吃一年的粮食,只够吃半年,而且如今爷孙三人穿的还是补疤衣服,补疤裤子,就算卖了两头獾猪的肉,可是却没舍得买新衣服。
有句老话是这样说的: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可郭去和小菁丫头,从出生以来,就没有穿过新衣服,全都是别人穿烂了不要的,老爷子捡回来,让郭去他大伯娘缝好了,再给两人穿。
这么说吧,九四年的农村,很多人根本就没有经济来源,就连吃饭也靠的是自家田里的稻谷,以及地里的土豆,红薯和玉米之类的。ωωω.χΙυΜЬ.Cǒm
原本田里的稻谷,本来就不够吃,还要去交公粮,那就更少了,所以说建国以来,一直到两千年之前,农民是最苦的,因为农民种的粮食,都拿去养工人了,此事不提也罢。
一顿饭吃到了一点钟,吃完后,老爷子连碗都来不及洗,给郭去大伯家割了五斤肉,然后叫上长江和郭去大伯,一行人把野猪肉背上街。
见到郭去和他爷爷,在街上聊天的妇女们,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这几天只要看见两人,那就意味着有野物吃,而家里的男人又很喜欢吃野物……
一开始人不多,半个小时内,也就五六人买野猪肉,但这时代的特色,妇女们都喜欢摆龙门阵,遇上个熟人就要交谈半天,然后知道郭去家又在卖野物,而且这次是野猪肉后,很多人都跑来了。
这年代买的起肉的不多,但也绝对不少,特别是有铁饭碗的,有了铁饭碗,也就意味着没了离开了老家,那么菜就得去买才行。
野猪肉郭去定价三块五,比獾猪肉贵了五毛,比猪肉贵一块毛,这样的价格也能让大家接受,不过两个野猪腰子则没有定价,直接摆在木板上,有人问价,郭去就来一句:价高者得。
农村有句俗话:吃什么补什么,野猪腰子是什么?滚烫滚烫的肾啊!自然有其独特的购买方式。
而且猪腰子还特别好吃,若是卖不出去,郭去打算拿回家自己家人吃,反正他是不信“吃什么补什么的鬼话”的。
若不然,买条牛鞭回去吃,那岂不是……。
嗯,等有钱了,可以买一条来做实验。
两个小时就把野猪肉买完了,钱在郭去手里。
卖出去的野猪肉有二百六十三斤,也就是说有九百二十块五毛,不,再加上两个腰子的十块块钱,总共是九百三十块五。
可以说是血赚!可惜可能夹不到几条了。
……
收摊后,他先是给他大伯买了一包一快二的小康烟,这时候的小康烟,那可算是富贵烟了,农村抽的起的,还真不多。
不过这烟,他大伯该抽,毕竟帮他把野猪从山脊的另一边抬到了家里,还处理好了猪,然后帮忙背到了街上卖,今天一天,都在把郭去干活。
把烟交给他大伯后,他又带着丫头和长江去了布料店里,买了四套衣服裤子,爷爷,他自己,妹妹以及长江,一人一套,花去了十块钱,平均算下来二块五一套。
回家时,郭去又买了八包冰袋,每人先发一袋后,剩下的归丫头,谁叫她喜欢喝冰袋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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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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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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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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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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