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郭去也坐在一旁门前的小台阶上,丫头则拉着郭去的手,小心翼翼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不时被某些人吓得抓紧郭去的手,然后回头看了郭去一眼,见哥哥脸上依旧残留着笑容后,丫头这才又好奇的看着人群。
估计在她记忆里,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人,所以更多的是好奇,但由于胆小和这一年的经历,显得有些自闭,所以总是缺乏安全感,从她抓着郭去的衣袖不放,就可以看出。
“爷爷~”丫头突然叫起来,郭去急忙顺着丫头的手指方向看去,老爷子果然来了,而且还背了一个大大的背兜。
在丫头喊“爷爷”的时候,老爷子也看到了郭去和小菁,挤开人群走了过来。
郭去也起身往一旁地摊老板走去。
“总共多少钱?讲过价了没有?不会吃亏了吧?”老爷子低声问着郭去。
“四十五块钱,算是便宜了十块钱。”
老板愿意送一个夹子,然后又被郭去砍掉五块,算起来可不就是十块钱嘛。
“什么?!”
但这价格,老爷子依旧不满意,四十块钱啊,那可是相当于他给别人做八个月工,八个月啊!一下就花出去了,老爷子看郭去的眼神,瞬间就不对了,像是看……败家子儿?!
“咳!”郭去不想被冤枉,急忙解释道,“五个夹子每个五块钱,铁链也有五根,每根六块钱,的确是便宜了十块钱。而且我估计低于四十五块钱,这老板就不卖给我们了。”
但老爷子不信邪,硬是走过去交涉了一翻,可是摆地摊的老板却半步不让。
给出的理由足以让郭去信服:夹子进价三块,铁链进价五块,总共就是四十块,别人这半天才赚了五块钱,那肯定是不愿意在降价的。
老爷子也只得妥协,然后又学习了一遍如何安夹子后,满脸不高兴的背着铁链和铁夹子,走在路上一声不吭。
郭去背着丫头走在老爷子身后,丫头还小,走不了几步就要他背,再加上丫头怀里的三包冰袋和五个麦粑粑,又要走两公里的山路,反正除了丫头,谁也不轻松。
回到家里,此时太阳已开始偏西,但离太阳落山却还有三四个小时。
老爷子出于对一次用了四十五块钱的心疼,回到家喝了一口浓茶后,就要去山上安放夹子。
郭去自然也得跟着去,而他们走了,丫头会哭,所以自然也要带上。
三人花了近一个小时翻过山脊,又花了半个小时,走到前几天郭去丟红薯的湿润黑土地。
老爷子小心的安着夹子,郭去则把铁链拴在松树上,那被拴的松树直径至少有十厘米,但于力大无穷的野猪来说依旧有些不够看,所以郭去把铁链拴在树身上后,有用带来的铁丝重新拉了一根绑在另一根树上。
老爷子此时已经把第二个夹子弄好了,郭去又开始快速的绑铁链。
等五个全都弄好后,两人又用锄头把铁链深埋在地下,然后随意的丢了二三十个红薯,在这片布置了五个专门用来夹野猪的铁夹子地周围。wWW.ΧìǔΜЬ.CǒΜ
这才放心的走了。
这里的水源,每天都会被野猪弄得浑浊,所以也不会有其他人来此,倒也不怕把人给夹伤了。
不过三人没有走远,而是回到山脊上,站在悬崖边上鸟瞰悬崖底的黑土地,心中所想自然是:今天若能夹到野猪,那就好了。
可惜,此时一天中最热的时间已经过去好久了,野猪是不可能出现在那里了。
除非是长满植被的树林里的水,但那种地方郭去还是不怎么敢去,这天气,树林里肯定有蛇,再被咬了就划不来了。
不过野猪们傍晚时,肯定会去喝水,但傍晚谁还敢在这深山老林里待着?
等了大概一个小时,悬崖下面依旧不见动静,更是连野猪的影子都没有看到,老爷子有些失望,或许,此时他心中,还在对那四十五块钱耿耿于怀。
回到家里后,太阳已经完全落山,老爷子赶忙去热饭菜,郭去则陪着小丫头。
丫头此时正抱着冰袋吸冰水呢,那甜甜的冰袋,自从昨天喝了后,就已俘获了她,就连麦粑粑都被她放在一旁,置之不理了。
“好喝吗?”
“好喝~”
“还想要冰袋吗?”
“想~”
“喏,给你。”
郭去把属于他的那袋冰袋给了小丫头,这冰袋真的很贵,一毛钱一包,目前为止也就上街去卖野物时,才会买。
最主要的是,冰袋于他来说,不过是在最热的时候,拿来降温的,既然此时已夕阳西下,那就给了丫头,反正丫头喜欢吃,那就让她吃得高兴呗。
丫头的确非常感谢,右手珍惜的把冰袋拿在手里,左手则把冰袋一角嘴里,然后撮了一口,然后眼睛都笑眯起来了。
见此,郭去显得十分高兴,他也很满足,这种生活是他前世所不具备的。
前世小时候,他不懂事时,带着妹妹,嫌她是拖油瓶,嫌她浪费了他大量玩耍的时间,所以时常会打她。
等他长大了,懂事了,可是妹妹已经没了。那时,他才悲伤欲绝,是真的欲绝,因为他曾自杀过,只是没有成功。
今生重新来过了,那就再不能让自己后悔。
所以看到丫头开心快乐的笑容,郭去很满足,至于重生后,是否要赚很多钱,于他来说,钱和妹妹的快乐相比,真的不算什么。
没有经历过的人,很难理解这种小满足,小幸福。
不过,无所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人生不过短短数十载,无论你生前多么的出名,多么的有钱,死后大家都一样,都是一抔黄土,不,后世应该说是一罐骨灰。
钱与他来说,够用就行,只要能让妹妹高兴,只要能让家人幸福,这就是他最大的愿望。
饭,很快就热好了,说起来,这是重生回来后,第三次吃白米饭,味道真的很不错。
丫头又吃了一碗半的米饭,而且还吃了半个米粑粑,这是郭去第一次见到丫头吃这么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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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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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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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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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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