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在仙门种田修仙>第三十四章 分身之术妙用
  沈歌没想到完成开辟一百亩灵田的奖励竟然会这么丰厚。

  且不说那两百年的道行,直接将他的修为提升到了筑基后期。

  三千下品灵石和一把中品宝器级的飞剑也很不错。

  尤其是这一把飞剑,可以算是沈歌手中的第一剑宝器品质的法宝了。

  不过真正让沈歌看中的还是新获得的两种七十二地煞术。

  入水:七十二地煞术之一,可避水,在海水中畅通无阻。

  分身:可以分化多个分身,亦可把其他东西分化,高深时更能分化亿万。

  别看它们的名字听起来很普通,但威力则是称之为仙术也不为过。

  如果沈歌早点儿获得七十二地煞术“入水”的话,当时也不会在逍遥潭中那么被动了。

  只不过他现在也没想着再下逍遥潭一探究竟。

  毕竟之前的经历已经告诉沈歌,逍遥潭潜藏着巨大的危机,非是他筑基期的修为就能应对得了的。

  倒是这“分身”之术,似乎来的正是时候。

  沈歌不由想到了后天便要开始的宗门外门大比。

  他脸上带着笑容,直接掐动手印,使出了刚刚初步掌握的“分身”之术。

  嗡!

  伴随着体内澎湃灵力如潮水一般的涌出,虚空波动中,在沈歌的面前顿时又冒出来了一名“沈歌”。

  和本体相比,这名分身不管是气质还是长相都和沈歌一般无二。

  唯一有区别的就是他的表情呆滞,仿佛失了魂一样。

  但有血有肉的特性则让人无法看出这名“沈歌”只是一具分身。

  除此之外。

  沈歌以自己目前的修为还只能分化出一具分身,实力也只有筑基初期。

  不过既然是分身,自然也是享受了本体所掌握的所有神通和法术,以及天道筑基的灵力加持。

  所以撒豆成兵召唤出的只拥有战斗本能的天兵,还是无法和沈歌的这具分身相比的。

  不仅如此。

  沈歌还可以通过控制在施展“分身”之术时消耗的灵力,来决定分身的实力。

  比如他此刻面前的这具分身,修为就只有练气四层。

  另外,沈歌还可以远程控制分身,在本体和分身之间随意切换。

  这样的话,以后很多事情都完全不用他亲自出面了。

  甚至还可以规避不少的危险。

  一刻钟过后。

  在体验了一番分身的视觉和实力后,沈歌这才将分身散去,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既然有了分身术,那么后天的外门弟子大比就让分身去吧。

  正好我还可以留在山谷,趁机把龙芽米给种上,两件事情各不耽误,挺好的!”

  不过分身之术除了可以分化分身外,还可以把其他东西分化。

  这让沈歌立刻就想到了他刚刚获得的那把中品宝器品质的飞剑。

  想到这里,随着沈歌心念一动,一把泛着蓝银光的三寸飞剑顿时出现在他面前。

  七星剑:中品宝器飞剑,因镶嵌七枚星珠,可汇聚七星之力。

  动用七星之力,有流星之速,亦能释放七星剑阵,困杀敌人。

  宝器不愧是宝器,和着这把七星剑相比,之前的那把紫影飞剑立刻就可以退位休息了。

  沈歌眼眸中充满期待,再次使出了“分身”之术。

  不过这一次和之前相比,当他掐动手印将一丝气息锁定面前的七星剑时,却明显感受到了巨大的阻力。

  难道是我现在的修为还不足以去分化一把宝器品质的法宝吗?

  感受着体内灵力的飞快消耗,再看到只是轻颤却并没有光影被分出的七星剑,沈歌不由紧皱起了眉头。

  随后他又坚持了一下,确定无法再分化出一把七星剑后,这才无奈选择了放弃。

  倒是沈歌又用一把下品法器试验了一下,直接就将其分身分化了出来。

  二者威力相当。

  但分化出来的飞剑分身并非一直存在,而是到了一定时间会自行消散。

  不过即便如此,这种“分身”之术的用途也让沈歌满意无比。

  这样以后他在动用“天剑”御弟的时候,完全可以先用分化出来的飞剑法宝来一波消耗了!

  除此之外。

  “分身”之术用在灵石上的功效也是让沈歌十分惊喜。

  因为被他分化出来的灵石完全是可以长久保留,且可以被二次吸收的。

  这就相当于沈歌是将自己平时用不上的灵力又转化为了灵石。

  他消耗的只是灵力储量,可以通过吸收外界灵气恢复,境界则完全不会受到影响。

  换另一句话话说。

  沈歌在对一枚灵石动用“分身”的时候,宛如变成了中继站,直接把外界灵气和体内灵力及要分化的灵石连为了一体,形成了一次能量的传输和转化。

  而这种手段在修仙界也有,但往往是那种大能级别的存在才能做到的。

  或者是一种自动汲取天地灵气而后再凝聚成为灵石的高品质法宝。

  然而。

  沈歌现在才筑基后期,就已经拥有了这种强大的手段。

  试想若是他修为再高点,手里又有一枚上品灵石或极品灵石,岂不是可以仅凭着这种手段就成为修仙界的第一富豪?

  不行!

  得稳住,不能飘!

  这种念头刚生,沈歌就赶紧摇了摇头将其驱散。

  他可是要追求长生的人,岂能为了些许灵石而耽误了自己修炼?

  何况!

  在修仙界若是没有足够的实力,就算拥有再多的财富也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到头来终究会变成一场空!

  沈歌可不想自己辛辛苦苦努力了一辈子,结果自己还没享受,就先便宜了别人。

  所以他暗暗提醒自己,再不是迫切需要大量灵石且没有门路之前,绝不让“分身”术在灵石上浪费太多的时间。

  深吸了一口气,沈歌心情渐渐平静下来。

  他将飞剑和灵石都收起来后,喃喃自语道:“不管怎样,神通和法术终归只是御敌的手段,而最根本的还是自身的修为。琇書蛧

  只要修为提升上去了,即便是一力降十会也并非不可能。”

  随着脑海里原本混乱的思路被理顺,重新变得清晰起来。

  沈歌顿时不再多想,重新闭上眼睛后直接运转大品天仙决,开始恢复之前被消耗掉的大量灵力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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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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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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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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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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