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数落了他两句,说你这种十辈子也碰不到一次的傻大款,人家把谁忘了也不可能把你忘了。
林大少嘿嘿傻笑,但村长给我们找的这住处,偏僻的很,一上午确实连个路过的人影都没见着。
我们也不想再饿着肚子傻等,就一同出去了。
一来到村中街道上,就看到所有村民都往同一个地方去。
我拉过一个跟着狂奔的小孩,问他大人们都干嘛去了?
这小男孩也不惧生,抹了一把鼻涕:“死人了,俺们村儿里老光棍死了,大家都去看。”
我皱起眉头,又问他这老光棍是什么人?怎么引动这么多人去看?
小男孩说话清楚,但逻辑不是很好,半天也没说全乎。
叶泠泠拿了张湿纸巾过来,让他把脸擦干净,再直接带我们过去看看。
又给了他几颗巧克力,这小男孩瞬时对叶泠泠充满了好感。
一路上,小男孩也把是事情说清楚了,他大名叫田文华,因为他爹妈老是‘娃儿娃儿’的叫他,小伙伴们就给他取了个绰号叫‘田蛙’。
这村里姓氏颇多,但大姓还是‘林’,死的那个老光棍还是村长一家的远亲,叫林大昌。
说起来这林大昌,年轻时候还颇有文采,是村里最早的一批老师。但后来不知怎地得罪了村长,被一番阴谋阳谋的摆弄之后,连教书的活儿都不让干了。
他从小读书识字,也没别的手艺,连打渔的活儿都干不来,没多久,他老婆就抛弃他另嫁了。
林大昌两个子嗣都没有,再加上村民顾忌村长,都不敢跟林大昌走的太近,使得林大昌生活困苦,后半辈子也没能再成家。
但现下真正引得全村围观的,还是林大昌的死状。
今天早上,村长父子俩也不知道怎么想起来了这个不起眼的穷亲戚,去了他家里。一进门就看见林大昌惨死在堂屋里,脖子都快断了,血流了一地。
我听得心惊,催促田娃带我们走快点儿。琇書蛧
到了村里另一条出路附近,一栋杂乱的宅院前已经挤满了人,院子里腌臜不堪,酒瓶子药瓶子扔了一地。
我们来到大门口,见到了村长的儿子林刚,就向他询问详细是由。
林刚比昨天晚上更加毫不遮掩的打量着叶泠泠,这也是我昨晚说他心术不正的原因。
“一个死人而已,没啥好看的。”
林刚有些敷衍,叶泠泠躲在我背后,说了一句:“他不是你们家亲戚吗?你怎么一点儿都不伤心?”
“伤心?算辈分他确实是我表叔,但早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了。这村儿里但凡是姓林的,哪个都沾点儿亲。”
林刚对着叶泠泠露出猥琐的笑脸,我继续挡在他和叶泠泠之间,王乾已经直接把大门推开了。
“妹子,你别进去了,再吓着你。”
林刚想伸手去拉扯叶泠泠,我一把抓住他的手腕,略一用力,他吃不住痛,身子跟着我的手拧曲。
“我们就是进去看看而已,我勉强算半个法医。”
丢开他之后,我们几个进了院子,一眼就看到堂屋里盖着的白布,林大昌的尸体已经被盖住了。
林守业看到我们,赶忙迎了出来。
“几位财神爷,你们怎么过来了?说起来还真晦气,我琢磨了一宿,想着就我老表这家适合你们住。就早起过来跟他商量,可谁想他偏偏这时候死在自家屋里头了,我还是得再给你们另找个住的地方。”
昨天我还只对这贪财的老头还没那么大厌恶,但现下他跟自己儿子一样,对死了人这种大事漠不关心,还想着讨好我们。
“卧槽!诈尸了!”
林大少突然嚎了一嗓子,我赶紧跟着看过去,但林大昌尸身未动,只是盖在他身上的白布突然掀动了一下。
叶泠泠捂住了胸口,又紧了紧身上的外套,我已然明了。
堂屋里裹尸布无风自动,叶泠泠脖子上戴的魄珠只有在感应到阴魂的时候才有反应。
很显然,林大昌的亡魂还在周围流连。
我让林大少和尚旭先带叶泠泠出去,特意叮嘱一定要看好门外的林刚,自己和王乾进了堂屋。
裹尸布上已经浸出一道血痕,我干脆把布直接掀掉了。
映入眼帘的场景,即便是我,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这是一个头发脏乱的老头,脑袋歪到了肩膀上,因为他的半边脖子已经丢失了大部分血肉,颈骨都露了出来。
王乾对此倒是一点儿不怕,皱眉道:“看这样子,是被什么野兽咬断了脖子吧?他脖子上还有留下的痕迹。”
“这村子里怎么可能有野兽?”我直接反驳,但无可否认的是,林大昌的脖子上,确实有被利齿撕扯过的痕迹。
村长也跟着凑了过来,我正好问他:“你们这村子也不靠山不靠林的,怎么会有大型野兽?”
“这个,我还真说不好。许是真有狮子老虎之类的吧,趁着夜晚进来把人给咬死了。”
他这明显是在胡扯,但我也只是点头附和,这老头似乎在故意扰乱我们,他的目的又是为何?
“小伙子,这里还是让我们自家人来收拾吧,别扰了你们的兴致。”
林守业已经开始着急起来,我也没再有什么要看的,就把裹尸布盖上了。
从堂屋里出来,王乾就直接跟我耳语,说这老头有点儿奇怪。
我让他先不要声张,多加些警惕就好。
出了院子,我瞥见带我们过来的田娃还在,就远离了人群,把他叫了过来。
“小朋友,你告诉我,你们村里,真有吃人的老虎吗?”
我觉得孩子是不会撒谎的,果然,田娃不假思索的撇嘴道:“老虎都是在动物园里的,俺们村没有,只有吃人的火龙王!”
“火龙王?”
我们几个同时发声,田娃自顾自的蹲到地上,用手指在地上画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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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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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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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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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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