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夫颇有些无奈,他趁着许长安去看账,特意跟东家提了几句,到头来东家就得出个这么结论?
他只得将话掰开了细说:“不是。我的意思是,她从小被你们当成男子养大,想法与一般闺阁弱女不太一样。你得多给她点时间,慢慢来。”
许敬业含糊应了一声:“啊,你说这个啊。这我知道,你放心吧。我自己女儿什么样,我心里会没数?”
——长安哪里是被他当做男子养大的?只是当年旧事不好对外人讲罢了。他如果早知道这是个女儿,当成女儿教,她势必不会变成今天这样。
张大夫又叮嘱一句:“这些年,她也不容易啊。”
“嗯嗯,明白明白。”许敬业敷衍了几句,心里早有了想法。
交接之事没成,许长安如今仍是金药堂的少东家。她查看账册,清理货单,孙掌柜极为配合。
见她终于放下账目,孙掌柜开始委婉劝她离开:“少东家,你伤势未愈,还是不要过多劳心,早些回去歇着吧。”
许长安只微微一笑:“还好,我的伤没大碍。”
“知道你挂念药铺和药坊的事。不过咱们这边,还是严格按照你之前定好的章程来的。如果有什么变动,我一定立刻让小五去通知你,你看可还行?”
“也好。”许长安点一点头,却并未立刻起身。
孙掌柜想了想,又补充道:“你放心,没正式交接之前,这里还都是你说了算。”
许长安不觉轻笑,不置可否。静默一会儿后,她才站起身来:“那就有劳孙掌柜了。”
看来,留给她的时间,还真不多了。
制药坊那边,照例是要查看的。
许长安还未进去,就迎面碰到了从内走出的承志。
承志微微一怔,下意识停住脚步。
而许长安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只当不曾看见,继续往里走。
两人身形交错之际,犹豫了一下,承志轻声问:“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他没有再用“妹妹”这个称呼。因为他记得她并不愿意以他的妹妹自居,况且他还没正式入嗣。
许长安心中微讶,居然还有人这么直接的吗?既然如此,那她也不必掩饰自己的想法了。她轻笑一声,红唇微起:“心里明白就行了,还问出口做什么?”
少女声音清润,话语像是一把刀子,毫不留情戳进承志的心窝。
她大步离去,承志则愣在当场。
这是他有记忆以来,第一次面对冷冰冰的、毫不掩饰的讨厌。虽然他先时已经模模糊糊猜测到了,但听到她亲口承认,则又是另外一种感受。
被人讨厌的滋味并不好受。心口有些疼,有些涩,更多的是茫然。
义父说要以他为嗣,让他接手金药堂,撑起许家门户,日后成为“妹妹”的倚仗。
他初次见到她时,心里满满是期待和欢喜。
可这个“妹妹”明明白白告诉他,她不承认他,她讨厌他。
他也没做什么啊……
许长安不在意他做何感想,径自进了制药坊。
如同孙掌柜所说,一切都仍按照着先前商定的章程,按部就班,并无异常。
唯一有变化的,是众人对她的态度。
许长安没在金药堂久待,略吩咐几句,就乘车回去了。
而那厢,许敬业又带着义子去其他几个店铺巡视,颇有些意气风发:“这,这些,都是咱们的。”
承志有几分心不在焉,只应了两声,以示知晓。
“怎么了?”许敬业注意到义子似乎情绪有些低落,“累了?”
承志笑笑,摇一摇头:“我没事。”
“妹妹”讨厌他的事情,他不想给别人知道。
许敬业不也细问,他只是在经过吴记绸缎庄时,稍稍驻足了一会儿。
说起来他这次刚一回湘城,吴家就派人来提亲了。
或许他应该给吴家一个回应了。
————
进入六月后,天越发热了。
每天清晨,承志都早早去金药堂打杂学习。
然而,这天他正要出门,却被义父叫住。
“承志啊,今天你别去药铺了,等会儿有客人要来,你留下来,帮忙招待一下。”许敬业神色和蔼,“这以后可都是人脉。”
承志点头应下:“是。”想了一想,他问:“义父,是什么客人啊?”
许敬业笑答:“是吴家的,吴记绸缎庄,你有印象没?”
承志略一思索,吴记绸缎庄的位置、大致模样以及偶尔听到的关于其的言论悉数浮上心头:“我记得。”
前尘往事,他固然一概不知,但他记忆极佳。只要扫过一眼,听过一遍,哪怕是不经意间,日后再提起,都能记得清清楚楚。
“吴家的老爷子走的早,留下一对孤儿寡母。吴夫人是个有手腕的,这几年把亡夫留下的产业,打理得井井有条。她前几日跟我说,想要为她的儿子,求娶长安。”
“求娶——长安?”承志心头一跳,瞳孔骤然一缩。
他知道,“长安”是那个妹妹的名字。
“是啊,我还想着她嫁不出去,没想到,早早地就有人上门求娶了。你知道吴夫人为什么想要儿子娶她吗?”
承志默默摇头。
“吴富贵跟他爹娘不一样,那小子从小就皮,不是做生意的料。以后等他当了家,早晚都把产业给败光了。吴夫人就寻思着,找个厉害的儿媳妇,帮她管着她儿子,也管着铺子,所以就想到了你妹妹。”
起初许敬业是看不上吴富贵的,但转念一想,又觉得异常合适,简直可以说天作之合。长安被养坏了,身为女子却于女工针黹一道一窍不通,还不安于室,总想着家业。让她嫁到吴家去,将来打理吴家产业,也算成全了她的志向。这岂不是两全其美?
吴家看上的,不就是她这打理家业的本事吗?不然谁家愿意娶一个从小当男子养大的媳妇?
许敬业叹一口气,心想,女儿虽然性子歪了,但他这个做亲爹的,可是真心实意为她考虑。这都是经过他深思熟虑的啊。
“吴家那边说,吴富贵想看看你妹妹女装的样子。等会儿他来了,你陪他去吧。这要成了,以后就是正经亲戚……”
义父絮絮说着,承志却有片刻的失神:妹妹女装的样子么?
吴富贵来的很早。
和承志想象中不同,吴富贵竟然不是一个圆脸胖子。相反,这个人的模样还挺周正。琇書網
十六七岁的年纪,个子不高,一双桃花眼分外多情。可能因为家里做绸缎生意的缘故,他穿着一件极为鲜亮的绿袍,看起来朝气蓬勃。
吴富贵迈着方步走进厅堂,站定后,“啪”的一声将手里折扇合上,躬身行了一礼:“世伯,世兄。”
伴随着他的动作,承志闻到一股脂粉香气。——这些天学着辨认药材,他对气味也逐渐敏感起来。
许敬业含笑点头:“贤侄不必多礼,快请坐吧。”
吴富贵落座后,寒暄几句,直奔主题:“听说前段时日妹妹受了伤,家母心中甚是挂念,特命小侄过来探望。”
虽说是相看,可大多数人都选择找个借口,而不是直接摆到明面上。
许敬业会意:“多谢你母亲挂念,已经好多了。承志啊,你陪富贵去看看你妹妹。”
承志笑笑,冲吴富贵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吴富贵自小和许长安熟识,也来过许家几次。当下不用承志带路,自己走在了前面。
方才已注意到此人黑眼圈重,身上有脂粉气,现在又看他脚步虚浮,承志暗暗皱了眉。
他暗自猜测,比起他,“妹妹”应该更讨厌这个叫吴富贵的吧?
从厅堂到青松园,距离并不远。不消片刻就到了,可惜他们扑了个空。
青黛告诉他们:“小姐拿了本书出去了,可能是在荷塘那边。”
两人只得改道去荷塘,荷塘就在后院。
许家祖上赚了些银钱后,建了个大宅子。
许长安的母亲高氏,喜欢侍弄花草,特意让人在后院的池塘里种上荷花。
此刻六月初,荷花还没完全开放,但一眼望去,半塘绿色,偶有花苞亭亭玉立,让人心旷神怡。
许长安已将养了一月有余,胸口的伤尚未痊愈。
前几天下雨,她伤口处痒痒的,又隐隐有些疼。
这两天才好点了。今日见天气不错,她干脆携了一本医经,在荷塘边翻看。
荷塘边是许长安常来的地方,安静,凉快。
那只狸花猫翻着肚皮躺在她脚边,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许长安每看几页,都会习惯性闭目默记。
忽然,有脚步声由远及近。
狸花猫惊觉,蹭的跳起来,“喵呜”一声,蹿出数尺远。
许长安立刻抬眸看去。
只见承志正向她快步走来。正逢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落在他的眉峰,给他的眉眼镀上了一层金光,使他看起来更加俊逸。
然而许长安却微微蹙眉。
她将书合上,站起身,面无表情:“你来做什么?”
不但要跟她抢金药堂,而且连她看会儿书都要来打扰?
承志有些窘:“我……”
他原以为她今天心情会不错。
“你不是每天都去金药堂吗?怎么……”许长安话未说完,就见从承志身后探出来一个圆溜溜的脑袋。
吴富贵将遮挡着自己的承志推开,“唰”的一声打开纸扇,轻轻扇了两下,笑容灿烂:“是我,长安,是我。他是带我来的!”
他个子不太高,又穿一身绿,方才竟被承志和树挡了个严严实实。
这下站在前面,一身绿衣几乎要和身旁的绿影融为一体,连他脑袋上都沾着一片不知何时掉落的绿叶,甚是滑稽。
看见他这模样,许长安眼底滑过笑意,嘴角忍不住微微翘起。
她本就生的眉目如画,此刻眉眼弯弯,仿佛是俏立在明媚阳光下的花。
承志看在眼里,心中莫名有些不平:果真是因为讨厌他的缘故吗?她态度对比也太鲜明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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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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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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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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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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