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晚会,一个无关紧要的晚会,学校都没什么人重视,所以这晚会也不可能准备多么充分了。晚会正式开始之前只经过一次简单的挑选节目,万峰他们五人简单唱了一下便获得通过。
在学校礼堂后台候场时他们五人就吸引了同台表演者的目光,当然,绝大部分是被她们四个漂亮女孩儿吸引的。
“同学,你是哪个系的?”一个男生过来向那娇问道。
那娇:“音乐系。”
“新生吗?”
“是的。”
“可不可以把名字和电话号码告诉我?”
“不可以!”
简简单单,那娇把那个男生打发了,却又一个男生过来问道:“你们五个人一起上台表演吗?是一个乐队吗?”
那娇:“爱疯少女。”
一听这名字周围的人都笑起来,当然他们笑的是万峰。一个听起来完全是小女生的乐队组合,里面却有一个大男生,怎么看怎么怪异啊。
候了半个多小时场,被人过来问了十多次,害他们都没有练成歌,不过他们也不需要怎么练。
终于轮到他们上场了。一上场台下就一便哄然,一片口哨声。
五个人一人一把吉它,四个女生轮流上前唱一段,上前唱的人是主吉它,其他四把都是副的。万峰不上场,只不时搞怪地应一声,比如唱“那个丑丑的男生,便是最大的绿叶陪衬”时万峰就插入一句“我就是那绿叶陪衬”。
歌词简单、诙谐却又充满进取精神,曲子很有节奏感,台下观众很快就能拍着掌跟着他们唱起来。
“咦,这不是我们系的几个新生吗?那个最漂亮的女生叫什么啊……小语……单小语,对了,就是他们四个!”台下一个音乐系的老师对旁边音乐系输导员说。
“那个男生是谁?”这个叫杨凡的男辅导员问。
那个老师:“不认识,应该不是我们系的。这家伙掺在里面很怪异啊。回头叫她们把他赶出去!”
“诶!”杨凡却有不同看法,“是有点怪异,不过仔细看看却有点意思呢!她们四个漂亮女生阴气太重了一点,放进这么一个糙哥,倒有一种平衡感,就让他们这么配合。只是这家伙水平跟她们四个还有一点差距啊,和要他好好练练。”
万峰他们一首歌唱完,台下一片的叫好声与兴奋的口哨声,很多人已经在打听她们四个女生的情况了。
万峰他们退到后台去了,这边杨凡却从座位上站起来,往舞台后台去了。
杨凡找到正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的他们五人。
“那个……单小语,宋小珺,你们其他两个叫什么来着?”杨凡问道。
“我叫那娇!”那娇又一指小果和万峰,“她叫小果,他叫万峰。”
杨凡又对着万峰说:“你是哪个系的?我好像不认识你啊。”
万峰:“我是数学系的,现在大三了。”
“哦?”杨凡奇怪地看着她们,“你们是怎么组成一个乐队的?”
那娇:“这个就说来话长了……”
杨凡:“那就先不说了吧。我来是想告诉你们:你们这乐队有点意思,想不想参加马上就要举行的全国校园歌手大赛?”
他们都一脸懵然,那娇说:“没听说这比赛啊!”
杨凡:“这是一个新的比赛,你当然没听说过。不过这比赛可不一般,由国内最著名的几大唱片公司、官方几个音乐机构和地方、中央几大电视台联合举办,准备好好挖掘一下大学的音乐人才。初选采用学校推荐式,我想把你们推荐上去试试,你们看怎么样?”
他们五人互相看了看,小珺说:“好啊,正好我们也要历练历练。”
其他四人也都点头。
杨凡说:“那好,你们好好练一首歌,什么时候到学校录音室来,我来给你们录一首歌做报名歌曲。”
小珺:“好的。”
回去之后,他们商量了一下,是唱原创还是翻唱。结果最后统一意见,用小语的一首叫《追梦》的原创歌曲。
他们问你为什么要爬山,
我说因为山在那里。
他们问你为什么要潜海,
我说因为海在那里。
你问我为什么追随着你,
因为你在那里。
……
非常抒情的一首歌,但他们又认为这歌小语写得太平静了一点,需要再改动一下。于是几个女生商量着改动了一下,让这歌有了很大。然后是谁来唱它。小语写的,似乎该让小语唱,但小语唱歌的风格也是那种很安静的类型,与这改过的歌不符了,最后商量得到结果,让小珺主唱,他们四人合唱。
他们练了三天,第四天便跟那杨凡老师去说了,去了录音室录音。在给他们录歌的时候,那杨凡惊得张开了嘴。等他们出来,他激动地走过去跟他们一一击掌,说:“太好了!这歌写得太好了,你们唱得也太好了,这次你们肯定初选入围!你们继续保持这个水平,一定可以走得很远!”
“谢谢杨老师!”他们说。
杨凡又问:“这歌谁写的?”
“小语。”他们都指着小语。
小语说:“最后大家给改了一下的。”
杨凡看着小语说:“才女啊!你还写了其他歌的吧?”
小语点头:“大家都有写歌的。”
杨凡重新审视他们五人,说:“想不到这一届的新生里有你们几个天才!好好练歌,多练几首,你们可以走很远的!”
练歌是一个方面,但他们最缺的不是关起门来的练习,而是舞台经验啊。他们之前都是在修炼内功,从没与人比武,这初一上场就是大阵仗,就怕他们怯场发挥不好啊。
这个总是在万峰却很好解决,他都不用去找谭宏或其它大佬,只要找找他在道上混的小弟兰龙就可以了。兰龙虽然只是替他打理夜色夜总会,但他在道上这么多年,几个酒吧的经理什么的他还是认识的。电话打给兰龙,他马上答应带他们去见两位酒吧老板。万峰没让兰龙说出他的真实身份,只说是一个普通唱歌的。他们的实力在那里,随便唱了一首歌,那两位老板便答应让他们驻唱了。于是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们每天晚上赶两个场唱歌。酒吧唱歌当然唱的都是大俗的歌,他们也顺从观众要求,反正他们来驻唱也不是来练歌的,而是练这临场的感觉的。一个多星期过去,他们已经完全不会怯场什么的了,他们唱歌都成了享受歌曲。ωωω.χΙυΜЬ.Cǒ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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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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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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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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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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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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