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近身战兵>第九十六章 国民女神
  “啧啧,我亲爱的小霜霜是越来越漂亮了。”

  这会,张小兵也盯着电视屏幕上做报道的漂亮女记者,两眼放光,就差口水没流出来了。

  旁边的李月撇撇嘴:“你亲爱的小霜霜?去,少臭美了。”

  张小兵和李月家一直是隔壁邻居,就张小兵的德性李月可是清楚得很,整个就是一游手好闲的混混,骨子里,她对张小兵没什么好感。

  这会竟然说电视上的美女记者是他亲爱的小霜霜,让她很是鄙夷和不舒服,就他那样,配说这句话吗,简直是侮辱了人家。

  好吧,其实这个女记者是李月心中的偶像之一。

  十六七岁的年纪,正是爱做梦和追星的年纪,她怎么容忍自己的偶像被张小兵玷污。

  “嘿嘿。”张小兵咧嘴一笑:“他可是我的偶像,我房间里都贴满了她的海报,可惜啊,被一把火烧光了。”

  说到这事,他就痛心疾首啊,对放火的那几个家伙是痛恨不已。

  “哎,她到底谁啊?”李国见两人讨论电视上的记者,随口问了一句。

  他不问还好,一问出来,李月就夸张地叫起来。

  “哥,你连宁霜霜都不知道哇,她可是咱们庆江电视台第一美女记者,第一美女主持人,远近闻名的才女。”

  说起自己的偶像,李月是激动不已。

  “她做记者,敢于深入第一线采访,并运用手中的笔、话筒和摄像机,大胆地揭露时弊,抨击邪恶。”

  “做主持人时,时而举止文雅,优雅大方;时而温暖阳光,幽默风趣;时而煽情,搞怪,言辞犀利……”

  李月一通介绍下来,李国和张小兵都是听得一愣一愣的。

  这才是真正的铁粉啊,张小兵是自愧不如,他只管人家漂亮,至于其他的东西,根本就一无所知,就算知道了,凭他肚子里的墨水,也形容不出来。

  “李月妹子啊,你形容得太精辟,太有文采了,哥哥佩服。”张小兵赞叹一句,接着又问:“你是不是一直很关注她啊?”

  “那可不?”李月傲娇地一仰头:“她可是我的第二偶像。”

  “第二偶像?那你第一偶像是谁?”张小兵反正无聊,就一边吃早餐,一边跟李月讨论起偶像问题来,反而把李国晾一边了。

  这可是年轻人们最有共同语言的话题。

  其实李国比张小兵大不了多少,可是他发现自己没办法跟他们讨论这个共同话题,只好自顾坐下来吃早餐,在旁边做一名忠实的听众。

  “我的第一偶像,当然是现在红得发紫的慕香雪咯。”李月提到“慕香雪”三个字,自己就先激动起来了。

  “哇嘞。”张小兵一声怪叫:“国民女神慕香雪,新一代歌后,我也是他的偶像啊,我房间里也贴满了她的照片,我,我……”

  张小兵激动得快语无伦次了。

  “我说张小兵,你至于这么夸张吗?”李国在旁边不满地插话打断激动的张小兵。

  张小兵顿了下,急忙讪笑道:“呵呵,国哥,慕香雪啊,能不激动吗,那可是……”

  “慕香雪是谁?”

  李国这句话一出,张小兵像是被什么东西掐住喉咙似的,彻底说不出话来,一旁的李月也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望着李国。

  李国很奇怪,不就问了一句慕香雪是谁吗,有这么夸张吗?

  “哥,你还是不是地球人?”李月表现得更激动,有种暴走的样子。

  李国没好气地道:“我不是地球人,难不成还是火星来的?”

  “既然你是地球人,怎么能连慕香雪都不知道呢。”李月那语气,好像是不知道慕香雪,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对啊。”张小兵附和道,和李月站在了同一阵线上:“国哥,慕香雪可不仅在华夏家喻户晓,在国际上那也是赫赫有名啊,人家可是国际巨星啊。你怎么可以不知道呢,就是大伯大妈都知道,不信你问他们。”m.χIùmЬ.CǒM

  “谁在说我们呢?”这时,父亲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来。两位老人家终于起床了。

  本来应该是人老了睡眠少,起床早,结果他们反倒是起床最迟的。

  昨晚上,李国和李月一起回家,一家人再次团聚,二老是欢喜不已,以至于李国告诉他们自家房子被人烧了都不在意了。

  老人家的心愿其实很简单,一破房子烧就烧了,只要一家人平安,团聚在一起比什么都强。

  因而,晚上二老难得地睡了一个安稳觉,加上昨天搬家收拾屋子也确实累了,所以一觉睡到大天亮。

  不过,李月被绑架劫持的事,他们可不敢说,否则的话,还不让二老担心后怕死。

  “大伯大妈,快来吃早餐,国哥做的早餐可好吃了。”张小兵急忙起身客气地招呼二老。

  李国起身上前去搀扶父亲,父亲的腿这些日子在李国买了一些好药的治疗下,基本上好得差不多了,只是走路还有些不稳而已。

  “爸,您慢点。”李国一边嘱咐,一边小心地搀扶着二老到餐桌前坐下。

  “爸妈,我给你们盛饭。”李月乖巧地赶紧给二老一人盛了一碗稀饭:“哥做的东西可好吃了,要是天天能吃到哥做的东西就好了。”

  “你这丫头,你哥不要上班啊,怎么可能天天做东西给你吃。”母亲骂了李月一句,不过骂声里却满是慈爱。

  “呵,妈,没事,以后有空我天天做给你们吃。”李国说着,将那盘刚刚煎好的鸡蛋放到二老面前:“爸妈,你们尝尝,刚煎好的,热乎着呢。”

  “好好。”

  二老拿起筷子一人夹起一块鸡蛋咬了一口,当即是赞不绝口。

  “嗯,好吃好吃,来,你们三个也吃。”

  “好好。”

  张小兵和李月自然是毫不客气地夹起鸡蛋吃起来。

  “哥,你这手艺不去当厨师可惜了。”李月一边吃,一边道。

  “额,李月妹子啊,国哥去当厨师那才叫可惜呢,他应该当老大……”张小兵无意中脱口而出,但突然意识到在这里说不妥,急忙闭嘴。

  “张小兵,你说什么?你让我哥去当老大?”李月立即质问。

  “哎,小月,你怎么说话的呢。”母亲瞪了李月一眼:“没大没小的,小兵比你大几岁呢,怎么能直接叫名字,叫小兵哥。”

  “叫他哥,我……”李月可不乐意。

  “怎么,读书读哪里去了,不懂得礼貌吗?”父亲也沉下脸来。

  李月无奈,只好屈服:“是,小兵哥。”

  “呵呵。”张小兵乐得嘴巴都笑歪了,假惺惺地客气道:“大伯大妈,没事,叫我名字也一样的。”

  “那可不行,咱们做人要懂得尊长爱幼,德性要好。”母亲严肃地教诲道。

  “是是是。”张小兵一个劲地点头,心里乐着呢。

  “哼,少得意,刚才的问题你还没回答我呢。”李月追着这个问题不放。

  两位老人家不懂“老大”什么意思,但她懂,那是混社会的不良头目,她才不会让自己的哥哥去当混混头子。

  “额,我的意思是,意思是……”张小兵这会才后悔自己不多读些书,尼玛,现在想圆一下刚才说错的话都找不到好的措辞。

  最后没办法,他只有采取转移话题的办法:“啊,我是说,国哥厨艺这么好,以后谁要嫁给国哥,那一定得幸福死,是吧,大伯大妈?”

  一说到自己儿子的终身大事,二老立马来了兴趣,谁还去管李月啊。

  “对对,小白啊,你这话说得有水准。”父亲激动地道:“我们家小国啊,虽然家里穷,但忠厚老实,为人实诚,要样貌也有样貌,还会做一手好菜,这样的好男人哪里找去。所以小兵啊,你在外面认识人多,有什么好姑娘啊,介绍给你国哥一下。”

  李月瞪大眼睛,心里大叫,爸啊,让张小兵给哥介绍对象,疯了吧。

  这家伙就是个混混,他介绍的女人能要吗。

  张小兵心里也是狂汗,国哥这么牛逼还需要自己介绍吗。

  当然,为了让老人家高兴,他笑着满口应承下来:“大伯您放心,这事包在我身上。”

  “好好好,那就拜托你了,来来,多吃一点。”得到张小兵的保证,老人家高兴得合不拢嘴,好像张小兵立马就给李国找到了一媳妇似的。

  李月只能在旁边哀叹。

  作为当事人的李国则在心里苦笑,但他也懒得插嘴,只要二老高兴,就让他们说去吧。

  几人正说着,突然,餐厅里响起动人心魄的忧伤曲子。

  “……日里思念失魂几许,夜里思念梦中几度还魂,梦里思念几许肝肠寸断……”

  听到这歌声,李月触电般第一个反应过来,大叫道:“这是慕香雪的成名巨作,《想你,我的爱人》。”

  “对对对。”张小兵也反应过来:“这首歌两年前已经唱出,当时可谓是红遍大江南北,海内外,从而使得慕香雪一举成名。”

  对自己的偶像,张小兵也不是一无所知的。

  “嗯嗯,是的是的。”李月飞快地接过话,情绪相当的亢奋:“据说,这首歌是她为了深爱的人制作出来的,是那位她深爱的人给的灵感。但是,至于那位她深爱的男人是谁,至今是个谜。”

  “啧啧,真想知道那个男人是谁啊。”张小兵叹道:“听说为了那个男人,她拒绝了国外一位王子的求婚啊。能让慕香雪如此痴心的那个男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呢?”

  “我想,一定是一位白马王子。”李月一脸的向往和陶醉,她这个年龄的少女,正是做梦的年龄,一说到情感方面的事,脑子里想的都是白马王子。

  “你们说慕香雪啊,她的歌我也喜欢听的,还喜欢看她的电视剧。”母亲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让李国大受打击。

  连母亲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人都知道慕香雪,他却不知道,好意思说自己是地球人不,惭愧啊。

  “慕香雪啊,我也知道,她演的电视剧我天天追看呢。”父亲也加入了对慕香雪的讨论中。

  李国眼前一黑,天哪,他真成了外星人了,找个地缝钻进去算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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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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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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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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