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儿眯起细长的眼,会意地点点头,便随她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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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朗气清,风和丽日。
意欢坐在盛京甜品坊中,一笔一划地正写着什么。
阿苗收拾好了铺子,走过来问道:“小姐在做什么?”
意欢道:“分析顾客画像。”
阿苗有些好奇:“什么是顾客画像?”
意欢笑了笑,道:“就是将顾客分成不同的种类,根据这一类人的特征,来分析他们的需求。”
见阿苗似懂非懂,意欢便指着白纸上的几类人,道:“阿苗,你看,这是近几日,来我们铺子的顾客分类——主要由操持一家的夫人们、附近几条街的长工伙计们组成,还有一些零散的客人,如学子、年轻姑娘等。”
阿苗听得认真,道:“看来夫人们和长工伙计们,最喜欢吃我们的甜品?”
意欢摇摇头,道:“不一定。”她一边思索,一边道:“其实我们在长明街街尾,地段不算很好,因为能走到这里的,要么是来锦绣酒楼吃饭的,要么是去甜水巷的,都目标明确,很少人有闲情逸致来光顾甜品店。所以我们目前开张之后,大部分的客人,来自于之前的引流。”
她拿出方才画的地图,道:“你看,我们之前引流的位置有两个,第一个是长明街街口的早餐铺子,在那边积蓄的客人,大多是伙计、长工等,他们都只图温饱,买我们的食物,都是当成早膳吃,而且消费能力有限。即便引流来了一些,也只是趁着开业期间买一送一过来的,日后若是没有优惠了,他们极有可能不会跑这么远来光顾。另外一个则是锦绣酒楼,不过那边大多是中年男人,对甜品不感兴趣。”
这么一说,阿苗顿时有些担心,道:“那怎么办?那等我们半个月的优惠期过去……他们岂不是不会再过来了?”
意欢点点头:“对,所以想要赚钱,不能靠他们……我的意思是,他们一定不是我们最重要的顾客群。”
阿苗明白了,于是道:“那那些夫人们……是我们最重要的顾客群?”
意欢有些犹疑,道:“目前看来,夫人们倒是相对好些,因为她们负责操持一家的吃喝,对于饮食的花销也更有发言权,我记录了昨日来的四位夫人,她们买的都是一家老小近两日的早膳,可免了自己回家做的麻烦。”
阿苗道:“嗯嗯,那咱们只要招待好夫人们就行了吗?”
意欢道:“夫人们的光顾,能撑起一部分利润,但是远远不够。”她秀眉微拢,继续道:“因为目前知道咱们铺子的夫人并不多,而且基本是附近的小门小户,基本来自于西市。而东边大户人家的夫人们,都不会往这边来。”
不用说也知道,高门大户的夫人们,平日里都待在宅子里,就算偶尔出来逛逛,也断不可能来甜水巷附近。
阿苗恍然大悟道:“小姐,我明白你为什么要给那些夫人们发分享券了,是为了让她们带更多身边的人来,对吗?”
意欢点头:“不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交际圈,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位小户的夫人,她的朋友很可能是另外一位小户的夫人。”
意欢心中盘算着,这一类顾客虽然客单价不高,但是胜在有稳定、持久的消费能力,但是若要撑起整个甜品坊,还得挖掘更多的顾客才行。
意欢想了想,突然问道:“阿苗,你去过甜水巷么?”
阿苗一愣,避之不及地摆摆手:“没有……”
她当年被家人卖身为奴,怕极了自己被卖到甜水巷,听到这三个字就有些哆嗦。
意欢道:“若要挖掘新的顾客群……我倒是想试试将甜品推到甜水巷去。”
阿苗连忙道:“小姐,为何要将甜品推到那种地方?前两日那花魁娘子来我们这儿……都被两位夫人指手画脚了……”
意欢冷静分析道:“其实姑娘家本来就比郎君们更爱甜食,而且年轻的姑娘们,有几个不嘴馋的呢?甜水巷的姑娘们,尤其是那些身价不菲的,她们不需要操持一大家子人,赚的钱都供自己花……自然是怎么开心怎么来。”
意欢清楚地记得,之前看过一份报道,在现代社会中,白领和大学生是甜品店的主力消费人群。
不过她心中也没谱,毕竟古代的少女群体,尤其是在甜水巷中的姑娘,和现代的小白领、大学生们们还是不一样的,也不知道她们的口味、生活习惯如何……不确定什么样的甜品能打动她们。
意欢思索至此,突然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阿苗……不如,我们去甜水巷一趟吧!?”意欢忽闪着大眼睛,一脸期盼地看着阿苗。
阿苗一愣,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不行不行!小姐千金之躯,怎么能去那种地方!?”
意欢翻了个白眼:“我若是真的千金之躯……还会天天揉面!?”
阿苗一时语塞。
但还是极力劝阻:“可是小姐,名节对女子而言何其重要,您要是入了甜水巷,就算再清白,若是传了出去……都会有损清誉!”
意欢明白阿苗是好意,但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她一定要近距离接触一下这类顾客群,弄清楚她们的特性和需求,才有把握做好她们的生意。
于是意欢道:“阿苗,你放心,我若是去,定会隐藏好身份,不让别人发现的。”
阿苗忧心忡忡,却也只能不情愿地点点头。
两人正聊到这儿,谁也没有发现,外面有一个约莫十五六岁的姑娘,偷偷朝里面瞟。
她梳着丫鬟的发髻,手中攥着一张揉皱的纸壳,上面写了几个娟秀的字:“盛京甜品坊。”
她看向店铺牌匾,对比再三,喃喃道:“姑娘说的……应该就是这里了吧!?”
这少女正是千娇阁的环儿,她领了红羽的吩咐,今日逛遍了长明街,终于找到了这家盛京甜品坊。
她想了想,正准备进来看看,却突然发现一架马车,徐徐停在了甜品坊门口。
她有些心虚地躲在了一旁,咦,怎么好像是齐王府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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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品坊门口,响起了哒哒的马蹄声。
意欢抬眸一看,程凌伟坐在马车上,侧头冲她微微颔首。
阿苗有些兴奋:“小姐,程护卫来接您了。”
意欢点点头,道:“你看好铺子,我早去早回。”
意欢拎着一个箱子走到门口,微微一笑:“程大哥。”
程凌伟自马车上下来,为她布好了马凳,又接过了箱子,道:“意欢姑娘,请。”
意欢点点头:“多谢。”
意欢拎裙,徐徐上了马车。
一撩车帘,便看见一袭绯色流光锦袍,慵懒曳地。
柳何潇斜靠在马车的软垫上,整个人像没骨头似的,以手撑头,正半磕着眼假寐。
意欢微怔,顿时结巴起来:“世、世子?”
柳何潇掀开眼皮,道:“来了?坐。”
意欢含糊“嗯”了一声,这车内铺了地毯,没有一个正经的地方可坐。
她看了看,然后默默在一个角落,将将跪坐下来。
两人中间,摆了一个小型案几,案几上放了一盘新鲜的葡萄,这葡萄颗颗饱满,紫得发亮,滴溜溜地十分惹人喜爱。
狭小的空间中,意欢觉得有些局促,柳何潇却道:“想吃自己拿。”
意欢一愣:“多谢世子。”说完才发现,柳何潇仍然在闭目养神。
意欢坐着没动,她也不知道他今日怎么会来,又不敢问。
她侧过脸,不动声色打量了一番柳何潇。
他肤色相较寻常男子较白,眉目深邃而清朗,鼻梁高挺,就算是闭着眼,嘴角也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坏笑。
撇开脾性不谈,柳何潇真真的养眼至极。
“好看吗?”柳何潇徐徐睁眼,勾唇看向意欢。
意欢急忙敛了神,垂下头来。
柳何潇撑起身子,挑眼看她:“问你呢。”
声音如蛊,往人耳朵里钻。
意欢声如蚊呐:“好看的。”
柳何潇满意一笑,道:“倒是诚实。”
意欢:大意了!就花痴这么一次,还被发现了……
他道:“这是西域进贡的葡萄,据说叫紫水晶,味道很是不错。”
说罢,他自己便拈起一颗,送入口中。
“很好吃!”他眼眸微弯,一脸惬意:“你也尝尝?”
意欢不好拒绝,于是点点头,伸手去拿。
她的手指素白修长,两根水葱似的指头,捻着一颗紫色的葡萄,格外好看。
葡萄送入口中,意欢轻轻一咬,葡萄的汁水一下渗透到她的舌尖——出乎意料的酸涩,让她一下便打了个激灵!
还有比这更酸的东西吗!?她被激得眉头皱起,眼眶都盈了层泪。
这颗葡萄又没地方吐掉,只能生生咽下去。
柳何潇看她这副委屈巴巴的模样,一下子笑得前仰后合,道:“好吃吗?”
意欢无语地看着他:“好玩吗?”
柳何潇嬉皮笑脸:“好玩。”
意欢心道:无聊!
她抬眸看他:“世子,你不觉得酸吗?为了骗我吃下一颗,自己还陪了一颗?”
柳何潇笑了笑,不置可否。
他饶有兴趣地看着她,越看心情越好。
见意欢神色闷闷,他便道:“别生气嘛……不过是跟你开个玩笑,你喜欢吃葡萄吗?”
意欢心中不悦,却又不能不答:“我只喜欢甜的。”
柳何潇一脸郑重:“嗯,我也是。”
意欢见他嬉闹之后心情似乎不错,便开了个话头:“民女有一事,想请教世子。”
柳何潇挑挑眉,顿时坐直了身子,道:“你说。”
意欢犹疑了一瞬,道:“世子可知道……青楼女子都喜欢吃些什么?”
柳何潇听了这话,差点一口水喷出来!
“什么!?”他不可置信地瞪大眼,道:“你问我青楼女子的口味?”
他一脸鄙夷地摇头:“我如何知道!”
意欢奇怪道:“听闻世子是千娇阁的常客……”
柳何潇一本正经:“那又如何?我去千娇阁,不过是因为那里的鸳鸯炒饭好吃。”
意欢差点被噎死,她感觉自己的三观稀碎一地,怔然问道:“什么?你因为炒饭好吃……所以去逛青楼?!”
柳何潇语气执拗:“不行么?”
意欢哭笑不得:“行……”
意欢心中,那是大写的服气!
柳何潇勾起嘴角,道:“你别不信,那里除了鸳鸯炒饭好吃,翠玉竹笋也做得很是不错,我经常和朋友一起去。”
罢了,他面上又带了几分热情:“下次有机会,我请你去吃。”
意欢连忙摆手:“不必了!多谢世子……”
柳何潇轻笑一声,问道:“你为何想知道青楼女子的喜好?”
意欢犹豫了一下,便道:“只不过是好奇而已。”
柳何潇笑着看她,意欢便默默避开了他的目光。
不多时,程凌伟的声音便响了起来:“世子,意欢姑娘,王府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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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欢第二次来水月居的小厨房,却发现里面大不一样了。
似乎是有人精心打扫过,所有的台面都一尘不染,而且厨具等都焕然一新。
里面还修葺了一个简易的明炉,可供炙烤食物。
她顿时心情好了起来,问身后的程凌伟:“程大哥,这厨房好似大不一样了?”
程凌伟点点头,道:“世子说这厨房以后会常常用,便遣了下人过来,收拾了一番……意欢姑娘,可还满意?”
意欢一愣:常常用……每一个字,都像晴天霹雳!
她挤出一脸笑容:“实在是……满意极了……”
她瞥见厨房的门口都被扩宽了不少,居然还放了张垫了软垫的长椅,顿时脑补出柳何潇躺在上面的样子。
意欢本打算做完这半个月就辞工,可看柳何潇这阵仗,八成不会放她走。
意欢叹了口气,算了,先拖着吧……等哪天做个难吃的东西,兴许就能全身而退了。
她一面给自己打气,一面做起了今日下午的甜点。
老夫人牙口不好,像牛角包那一类烤面包就不太适合她了,意欢想了许久,打算做一道焦糖布丁。www.xiumb.com
意欢先是取了六个鸡蛋,轻轻撬开蛋壳,留了一个小孔,将蛋清分离了出来。
余下的六个蛋黄,都打入了一个大碗之中。
明黄的蛋黄碰撞在一起,调皮地相互挤来挤去,意欢便加入了白糖,又拿起搅拌器,开始顺时针画圆搅拌。
当蛋黄和白糖均匀地融合在一起时,她便停止了画圈。
然后找了一口小锅,燃起了火。
将提前准备好的奶油和牛乳,将火势调整到了最小,拿起勺子,轻轻将锅中食材搅拌了起来。
加热过的牛乳和奶油,迅速接纳了彼此,意欢又洒了几滴青木斋的香草精进去,这便是焦糖布丁的点睛之笔。
奶香味逐渐溢出,让人的嗅觉变得欢愉,意欢一边加热锅中的食材,一边观察着锅中的温度。
布丁是利用鸡蛋遇热凝固这一特性来制作的,所以温度十分关键。
蛋黄约莫在六十五度左右开始凝固,并且变硬,但若是到了八十度,就会凝固成粉质,就好像水煮鸡蛋中的蛋黄一样。
但在古代也没有温度计,意欢只能全凭经验来判断,当锅边泛起热气之时,差不多就可以了,若是煮沸了,便已经失败了。
“什么味儿?”疏懒的男声响起,意欢抬眸一看,果然,长椅上又多了个人。
柳何潇迎上意欢目光,道:“你今日做的什么?”
意欢温声答道:“焦糖布丁。”
柳何潇来了兴致:“焦糖?要将糖烧焦吗?”
意欢点点头,不过这也是她最头痛的地方,这儿没有喷枪,不知道如何加热上面的一层焦糖。
柳何潇听了,居然兴奋地奔了过来,道:“我瞧瞧。”
意欢道:“还需等等,我先将布丁做好。”
意欢做起吃食来,十分认真,自动忽略了一旁的柳何潇。
而他居然也没再多话,只是津津有味地看着她做这做那。
此时,锅中的奶糊已经被煮好,她便将锅端起,温热的奶糊徐徐冲到了之前准备好的蛋黄之中,激起一阵醉人的香甜。
柳何潇见她奶糊没有煮沸,就已经离了火,便问道:“为何不煮沸再冲?你确定这样不会吃死我吗?”
意欢一目不错地看着手中的奶糊,道:“若是煮沸了再冲……可能就是蛋花汤了。”
柳何潇:“……”
冲好的奶糊,需要过筛,至少两遍。
乳白的奶糊冲入了蛋黄中,整碗食材变成优雅的淡黄色,显得十分柔软,意欢取了筛子来,细细过滤一遍,将杂质都排除掉了,然后,再进行第二次过筛。
最美好的布丁液,是不含任何杂质和固体的。
只有用这样方式做出来的布丁,口感才会更加细腻,柔滑。
然后,她将淡黄的布丁液倒入了一个个小碗之中,所有的食材倒完,大约放满了六个小碗。
六个小碗乖巧地列成了一排,似乎在等待谁的检阅。
柳何潇细细看了看,这布丁液十分粘稠,淡黄的成色看上去,是与世无争的温柔。
柳何潇心中有些期待,面上却挑眉:“做这么多……是打算撑死我?”
意欢实话实说:“我是怕失败……”
她来了古代之后,这是第一次做焦糖布丁,实在是没有把握的。
柳何潇一愣,道了句:“不会的。”
说罢,便坐回了自己的长椅,看书去了。
意欢微微一笑,不再看他。
找出了纱布,细细封好了碗口,然后,将六个盛满布丁液的碗,放入了托盘之中,即将放入明炉进行烤制。
这明炉她也是第一次用,有点吃不准火候,于是在布丁外面的托盘中,放了一层水,为烤布丁保驾护航。
这一轮,至少需要半个时辰。
就在明炉烤制布丁之时,意欢便在琢磨焦糖层的做法。
在现代之时,只要有一支喷枪,火苗对准那砂糖一射,片刻之后便能拥有完美的焦糖层。
可如今,她到哪里去找喷枪呢?
她曾经见过有人用烤箱里面特殊的灯管来加热焦糖层,但是这一点在这也行不通,因为明炉之中的热度是相对均匀的,实在难以做到局部加热,若是过了头,恐怕还会把布丁给毁了。
意欢环顾四周,无意间,看到了旁边的蜡烛。
她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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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时辰过去,布丁终于烤好了。
意欢小心翼翼地取出了一个布丁碗,揭开纱布一看。
淡黄色的液体,如今已经凝固了,呈现出了奶冻状,令人舍不得触碰,生怕破坏了这份娇嫩。
意欢心中有些雀跃,便打了盆水净手,准备来制作焦糖层。
其实焦糖层就是借助热量让糖焦化,没有喷枪,就需要用其他的介质来传导热量。
意欢将之前找到的蜡烛拿了出来,点燃了火。
然后她便拿出砂糖,细细铺陈在了淡黄色的布丁上。
她掏出一个小铁勺,手执的一端用布包住,另外一端放在蜡烛上,炙烤起来——
勺子不一会儿便被烤得十分灼热,意欢便立即将滚烫的勺子,当着磨具一般,轻轻压在了砂糖之上。
砂糖发出“滋滋”的声音,焦香满屋。
柳何潇嗅觉最是灵敏,一闻到味道,立即丢了手中杂书,奔了过来。
“好了么?”他兴冲冲看着意欢手中的小碗,淡黄的布丁之上,已经有了浅棕色的糖层,只不过这勺子面积有些小,需要多烫几次,才能将碗面的糖层做完。
意欢献宝似的递给柳何潇看:“世子你看!这是手工做的焦糖层!”
她的激动溢于言表,没有工具的情况下,能烫出这样的焦糖层,她已经十分庆幸了!
柳何潇看了也啧啧称奇,道:“这是怎么做的!?”
意欢笑吟吟:“就是用这个铁勺子,放在烛火上加热……”
说罢,她便拿起了铁勺——“啊!”
意欢没留神,便摸到了滚烫的那一边,灼得她触电般收回了手!
柳何潇眼疾手快,一把抓过她的手,却见雪白的手指,已经烫得发了红。
他见旁边有盆水,便当即将她的手指按入冷水中!
“世子……”意欢被他这一按,衣袖都湿了一半,她怔怔看他:“我没事的……”
柳何潇长眉微蹙:“都红成这样了,还没事?”
意欢不说话了,方才那一下,确实是很疼的。
她的手泡在冷水中,片刻之后,便感觉舒缓了不少。
她松了一口气,抬眸,却迎上柳何潇的侧脸。
他定定看着她泡在水中的手,竟似有几分关切?
意欢轻咳一声,道:“世子……那个,我应该已经好了……不如,先放开我的手?”
作者有话要说:推荐基友的文文!很好看!一边吃甜品一边看可爱娃娃~
作者:求之不得
书名:《王府幼儿园》
ID:3293232
平远王府一门忠烈,全部战死沙场。
家中只留下了年轻的平远王和一堆既金贵,又难伺候的……忠(xiao)烈(zu)之(zong)后(men)。
平远王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这群祖宗能抵得过敌军百万雄兵……
直到有一天,王府里来了位沈姑娘,平远王出征归来,才发现敌军百万雄兵被沈姑娘哄成了我方友军。
平远王觉得,天很蓝水很清,府内春意盎然。
“要不,你也给我讲个睡前故事呗?”熊孩子的伎俩自小看到大,他特么也会啊。
p.s.女主学前教学专业穿越,有场地有设施有教具.真幼儿园,非后妈养儿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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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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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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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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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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