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了大半个月,两边都筋疲力尽,他们那边又换了一批人,这让高马夫本来心存侥幸的心情一下子就消失了。
“未央,我们还是按原路回去,我看他们不杀掉我们誓不罢休,我们要回去搬救兵,不然早晚累死在路上。”
未央点点头:“我们出来时,跟醉生梦死楼打过招呼,我们的人就跟在后面,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那么迟都没有出现。想必是毛贼把记号给擦掉了,或者动了其他的手脚。为今之计只能原路返回了。”
毛贼见他们原路返回,早猜到了他们的意思,又加了几个人,高马夫累得赶路的时候都要打盹了。
“我背你吧。昨天在你背上我睡了一觉,现在不困。”未央说完便蹲了下来。
“那怎么好意思呢。”高马夫一阵犹豫,想起之前她说的他身上长满跳蚤的话就更加不好意思了。
“大男人,别婆婆妈妈的了。你背我的时候就已经把跳蚤都传给我了,出门在外要是讲究那么多早就死掉了。”
高马夫于是趴了上去,未央个子不高,身体不壮,但是力气还是有的。
“你眯着眼睛,半个时辰以后我就放你下来,你放心吧,他们一时半会还赶不上来。”
高马夫很快就打起呼噜来。未央感觉他像一个小孩子,此刻需要她的照顾。
等高马夫睡过一觉后果然人有了精神。
“你跟着我,我去打一只野鸡,吃上一只野鸡,我就有力气跟他们对着干了。”
未央在远远的地方看着他如何行动,他轻车熟路,一下子就套住了野鸡。一扭脖子,野鸡连叫都没叫一声就一命呜呼了。高马夫把它的脖子割开,喝它的血。未央觉得残忍,看不下去了。
“喝了它的血,我感觉自己身上的血都在流动。”高马夫笑着说。不一会儿,一只香喷喷的烧鸡就烤好了。他们吃的正欢的时候,高马夫听见有杂乱的脚步声,连忙把未央拉了起来。
“抱住我,我送了上去,你好好在上面待着,看我如何把他们杀个一干二净。”
未央点点头,一下子就飞到了树干上面,她紧紧抱住树枝。
“你们来得正好,剩下一半的烧鸡,请你们吃。”高马夫笑得很贱很贱。
“废话少说,今天我要割你的耳朵。”打头的显然是为了报那一刀之仇。
“跟我比,等着瞧。”高马夫迅速抽出利剑,一阵狂舞,十来个蒙脸人都被杀得干干净净。
未央在上面看见了,连忙拍掌。
这一天晚上他们睡得特别香。醒来的时候未央抱着高马夫,她连忙放开了手。
“流氓,占我便宜。”
高马夫被惊醒了,看了看她,笑着说:“是你抱着我,不是我抱着你。该说流氓的人是我,你占了我的便宜。”
未央气极:“你见过女的耍流氓吗?”
“当然见过,你!我还是童子之身呢,你抱着我我还吃亏。”高马夫也非常生气,从来没有人说他流氓。昨晚未央感觉寒冷,他们身上又没有御寒的东西,只要任由她抱着他,没想到一大早起来说他是流氓。
未央听他说自己是童子之身,忍不住笑了起来。
“好啦,不说了,我们还是准备上路吧。我们好像迷路了,好像返回的时候没有经过这里。”
“方向是对的,只要一直走一定能够走回去。”他们决定先上路,等看到小客栈再吃东西。
走了两个时辰,终于看到了客栈,未央却发现自己身无分文。
“糟糕,我们的钱都用完了。”未央又搜了搜衣服,连一个子儿都没有。
“我向来不带钱在身上。”高马夫无奈地说。
“那怎么办?我们喝西北风?”未央摸了摸发簪,取了下来,“这是小姐在我十八岁那年送我的生日礼物,现在没有办法,只能用掉了。”
“你把簪子收好,我自然有办法。”高马夫乐呵呵地说。
两人走进了小客栈。
“老板,过来一下。”
“好勒,客官你需要吃点什么?我这儿什么都有……”
“来一盘猪蹄,再来两个小菜,两碗白米饭……”高马夫说了一大串。未央拉住了他:“我们没有钱,你吃霸王餐我可不吃……”
店主一听,马上拉下了脸。
“客官,我这里是做小本生意,你们要是吃霸王餐请到别处去吃,我可赔不起。”
“你看我像是吃霸王餐的吗?”高马夫瞪起了眼睛。
“不是,不是,菜马上上来。”店主马上溜走了。
“你干嘛欺负人家平民百姓,他赚几个钱多不容易,真是的。这饭我不吃了。”说完未央站了起来。
“坐下坐下,我的姑奶奶。我不是吃霸王餐,等一下你就知道了。”
未央半信半疑坐了下来。
此时走进来一个富商模样的男人,点了一点菜,慢悠悠地等待。
“这位老爷,我看你此行不大顺畅呀。”高马夫凑了过去。
“何出此言?你看我像有事的人吗?”
“像,昨天没事并不表示今天没事,那马是不是拐了一下脚?”高马夫指了指外面的白马。
“你怎么知道?”
“我算出来的,今天你有祸,但是听我一言可以避免。”
“请你细细说来。”
“我自然会说,只是我现在肚子有点饿了,你可以让我吃完再说吗?”
男人很快就领会了他的意思。
“一看你就不是骗子,有两下子,我的马看起来好端端的,你竟然算出它今天拐脚了。今天你们吃的东西我来付钱,尽管吃,本大爷有的是钱。”
未央见高马夫成功骗来一顿饭,不知道是应该称赞他还是斥责他。
“你后来都跟他说了什么?”
“我说他要走的是东南方向,可是东南方向有小人,最好买一顶帽子戴着,黑色的帽子,他全信了。你看,我有两下子吧,哈哈。”
未央一脸的不屑:“雕虫小技,何足挂齿。”
“什么叫雕虫小技,很多人靠这个混饭吃呢。我看见他的马右腿上脏脏的,其他地方很干净,所以算出他的马拐脚了,这里只有东南方向的路适合马走,所以我知道他是往东南方向去,叫他买一顶帽子我那是好心,他脖子上挂着那么多值钱的,一不小心就被毛贼惦记上了,戴个黑帽子可以遮一遮。我那么好心,他是不是应该赏一顿饭给我吃呢,哈哈。”高马夫打了一个很响的饱嗝。吃饱喝足他的本性又显现出来了,显得懒散,吊儿郎当,就像未央第一次看见他那样,可是现在未央却觉得他没有那么讨厌了。
“喂,你叫什么名字?”
“你不是知道了吗?”
“我知道你姓高,但是你叫什么我不知道。”
“我有好几个名字呢。在你家小姐面前我就是高马夫,在皇上面前我叫隐杀,在我爹爹面前我叫高晓峰。”
“你还有爹爹,那你还有娘吗?真羡慕你,我都不知道自己爹爹与娘长什么样,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卖到了季府。”
“我娘很早就没有了,我是爹爹带大的,我十二岁那年朝廷招人,爹爹养不活我就把我送了进去,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了,是死是活都不知道,跟你不差多少。”
听高马夫这样一说,未央与他在心理上更加亲密了,这就是同病相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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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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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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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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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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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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