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情覆山河·血色凉歌>第五百零六章:男儿壮志
  第506章男儿壮志

  严思语陷入沉思。

  纸钞发行得如此顺利,显然有些出乎他的意料,而这顺利背后,是否又隐藏着什么危机呢?

  但愿,他是杞人忧天。

  提起笔来,严思语在宣纸上写下两行字:

  苟利国家生死矣,岂因祸福趋避之。

  写完,他搁下笔,定定地看着这两行字,不言,也不语。

  脑海里却闪过冯翊那双满含信任的眼睛。

  没有人知道,在冯翊病逝前,曾经让人,悄悄地来,叫他去了一趟府第。

  “你跪下。”

  油灯昏黄的光,映出冯翊那张已经完全枯黄的脸。

  严思语一声不吭地便跪了下去——他这一生不服任何人,唯独对这位老师,五体投地。

  冯翊定定地看了他半晌,才道:“我知道你自负才高,多年以来并不服气,尤其是跟你一起新进的同僚,你总是显得处处高人一等。”

  严思语略略吃了一惊。

  他一直以为,自己将心思藏得很深,不料却被恩师一语点破。xǐυmь.℃òm

  “你才高是不错,能干是不错,可是在世为人,若想做成一件事,光靠才德是不行的。”

  “老师?”

  冯翊忽然笑了,眸中满是慈爱:“看到你,老夫便忍不住,想起年轻时的自己,狂傲自大,率性不羁,却被当今圣上一顿闷棍,打得有如落水野狗一般。”

  “竟有这事?”严思语不禁瞪大双眼——在他看来,恩师权高望重,在朝中说一不二,有时候连皇帝,也要敬他三分,没想到,却有这样一段掌故。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思语,你虽满腹经纶,却也需要今上作为你强有劲的后盾,才能实现治国安邦的抱负。”

  “恩师的意思是?”

  冯翊轻轻叹了口气:“身为臣子,察言观色是必要的,纵然不为自己避祸,也可使得事半功倍。”

  “学生明白了,多谢恩师赐教。”

  “你啊——”看着这个自己倾囊相授的弟子,冯翊眸中满是感慨,“到底是年轻,气盛,不过呢,现在虽是太平盛世,国家却需要你这样一股子锐气,只是你万万记住,要将这股锐气用在当用之处,不可与人置气,不可与人争锋,不到紧要关头,也不要与令上争执。”

  “学生都记下了。”

  “还有一点,今上虽不喜孤介梗傲之人,却更不喜唯唯诺诺,毫无主见者,是以,你在朝为官,除了要审时度势之外,该坚持的,也一定要坚持。”

  “学生全都记下了。”

  冯翊再没有言语,只是那样定定地看着他,那一刻严思语心中忽然掀起巨大的狂风惊浪,他不知要用什么样的语言,才能表达自己内心的感慨,只能就那样看着他,看着他。

  “你走吧。”最后,冯翊眉宇间浮起几许疲惫,阖上了双眼。

  严思语什么都没说,只是重重地在他床前磕了三个响头,这才起身离去。

  从此以后,每当他临事之际,冯翊那双眼睛总是会从脑海里浮现出来,告诫他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那是一种神秘的,说不出来的力量,使得严思语的行为,始终不会脱离正轨。

  是以,朝中人人开始觉得他奇怪,更冥冥中觉得,他越来越像曾经的中枢——冯翊。

  无善无恶心之体,

  有善有恶意之动。

  知善知恶是良知,

  为善去恶是格物。

  格物,所以致知。

  看着对面墙上那四句诗,严思语陷入深深的沉思之中。

  老师教他,应该把自己的才华、胆识,都统统奉献给这个国家,只有这样,国家才能成就他。

  老师教他,务必将民众导向善道,唯有如此,北宏才能兴亡发达。

  是的。

  他觉得老师说得很对,非常对。

  他应当遵从。

  尽管耳朵边有那么多的声音在争来吵去,可他始终禀持着心中的原则,与良知。

  他想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想匡扶社稷,经略天下。

  男儿不展凌云志,空负人生七尺躯。

  他不想被小人束缚住手脚,愿以一腔热血祭平生。

  这样的壮志情怀,让他与其他的官员确实不同,为他博得声望的同时,也为他招来不必要的忌恨。

  祟拜他的人把他当作榜样,鄙视他的人将他骂得一钱不值,对此,他坦然接受,因为他知道,谁想登上那个巅峰,就必须要有这样的勇气,与胆略。

  严思语不知道,悄无声息间,他已经成为整个朝野所关注的焦点。

  朝廷里的人背后都在议论,说他将成为新一任的中枢,于是这些天来,到严府走动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秦三元是个老实本分的人,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有些应付不来,严思语本不想理会这些俗事,但他却清楚,在朝为官,这些事根本避免不了。

  不得已,严思语自己开门迎客,与各位大小官员闲聊,官员们来他这里,有讨官的,有寻门路的,有看风向的,总之,各形各色,只是,不管来客是做什么的,严思语一概大开中门,他于厅中待客,厅外来往人等,倒也能将厅上的情形尽收眼底。

  宾客们对此十分不解,严思语却丝毫不作解释,一笑带过,有宾客送礼,他也照单全收,并让帐房给一一登记在册。

  只是,时间一天天过去,皇帝始终没有发布新中枢的任命消息,朝臣们开始暗暗揣测——皇帝会不会是变心了?另择良臣了?

  见风使舵者有些按捺不住了,京中也是物议纷纭,唯有严思语自己,却是安然高坐,该干什么还干什么。

  黄昏日落,秦三元刚要关门,一名内侍缓步而来:“宣上卿严思语,入宫觐见。”

  严思语心中“咯噔”一声响,虽然,脑海里已经猜测再三,但是那种兴奋的感觉,仍难以抑制,整个身体不由微微地颤抖起来,站直身子的刹那,下袍挂着衣角,“嚓”一声拉裂。

  “三元!”

  秦三元匆匆奔进:“大人。”

  “去,给我取件新的衣袍来。”

  “是,大人。”秦三元赶紧进内室,另取了一件衣袍来,严思语换上,深吸一口气,方才提步出了房门,往内宫而去。

  一路之上,他的表现都相当沉默,引得内侍不由诧异地看了他几眼——他在宫中行走多年,见过无数的达官贵人,每逢皇帝单独召见,这些人心中总是像有一百面鼓在咚咚地敲,一面抹汗一面旁敲侧击,想要从他嘴里套出些口风来,眼前这位倒好,如此高深的定力,教人猜测不出,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不过,这宫侍年纪虽不大,阅历倒不浅,深知不该他打听的,便半点不打听,只把严思语引到御书房外,方去了。

  严思语整整衣衫,抬步进了御书房的房门,但见皇帝正手提朱笔,批理着奏章,听到声音,却头也不抬,只淡淡道:“你来了。”

  “微臣参见皇上。”严思语曲膝跪地,伏在那里便没起。

  许久方听傅沧泓一声轻哼。

  严思语不懂这是什么意思,于是继续趴在那儿,一动不动。

  “严思语。”

  “微臣在。”

  “朕知道,你是个聪明人,朕为何将你召到此处,想来你也是心知肚明。”

  严思语没有言语。

  “这中枢的位置,不能久悬,满朝文武中看去,唯你是个可造之材,但是,在赋你中枢一职之前,朕还要你去办一件差使。”

  “皇上请吩咐。”

  “最近,肃州一带有百姓闹事,你且去查查,看到底怎么回事。”

  “是。”

  傅沧泓看了他一眼。

  “皇上可是有话想吩咐?”

  “百姓闹事,本是小事,倘若处理不当,就会变成大事,你可明白?”

  “微臣明白。”

  “嗯。”傅沧泓这才点点头,“你且去吧。”

  严思语站起身来,慢慢朝外走,直到下了丹墀,他才敢长长地吁出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在皇帝面前,他始终有一种莫明的约束感,纵然他满腹才华,性子孤傲,在皇帝面前却不敢使性子。

  老师说得对,皇帝的城府到底有多深,这满朝上下,谁都摸不透,更何况,还有一个稳坐后宫的夜璃歌,那个女人虽然不露面,但对于外面的事,知道得却半点不比皇帝少。

  唉,在这样一对帝后手下干活,容易做出功绩,但还是小心翼翼为妙。

  一路思虑着,回到家中,严思语立即命秦三元收拾东西,即刻起行。

  傅沧泓回到后宫之中。

  却见夜璃歌躺在琼花树下。

  他走过去,伸手摸了摸她的小腹。

  “孩子,快出生了吧?”

  “应该快了。”夜璃歌脸上浮起少见的温和笑容。

  “那我得让他们准备了。”

  “我已经让他们准备了。”

  夫妻俩相视一笑。

  “孩子喜欢听琴,我去取。”

  “好。”夜璃歌点点头,看着他起身进了大殿,取出弦琴,曹仁早领着宫侍排好桌椅,傅沧泓捧着琴,至桌边坐下,深吸一口气,弹奏起来,悠扬的琴声在院子里流淌开来,令人微微醺醉。

  傅沧泓接连弹了好几曲,方才停下。

  一时庭院里静悄悄一片,唯有枝上树叶,一片片飞下来。

  傅沧泓站起身来,走过去,在夜璃歌身边坐下,拿起她的手,轻轻握住,双眼一眨不眨地看着她。

  周围的宫人小心翼翼地退了下去,把这个地方留给他们。

  情不自禁地,傅沧泓拿起夜璃歌的手,贴在脸颊上。

  对他而言,这一刻是最安宁,最温馨的,就想这样陪着你,直到天荒,直到地老,直到永远。

  似是感应到他内心里的话,夜璃歌睁眸,噙着笑,扫他一眼。

  无疑,傅沧泓是一头野狼,奔跑起来的时候狂纵千里,可是当他安静下来时,需要的,也只是她唇边淡淡一抹微笑。

  只要看到她,他心里就会十分地踏实。

  就像一块巨大的石头,重重落了地。

  “璃歌。”

  他情不自禁地喊了一声。

  “嗯。”

  傅沧泓觉得自己有满肚子的话要讲,可送到唇边,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可是她却已经懂了。

  从她的眼神里,他知道她懂了。

  于是他的心也就安分了。

  当一个男人遇到对他而言正确的女人,他会情不自禁地变得俯首贴耳,或者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

  不得不说,男人和女人,是一对奇怪的组合,再怎么狂肆的男人,得到心仪女子的爱之后,都会很开心,很幸福,很快乐,他会淡视生命里其他一切不痛快。

  因为有你,所以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因为有你,所以我愿收敛所有的锋芒,不再花心不再流浪,只是想好好守着两个人之间的温暖,如此甜蜜而醉人的温暖。

  ……

  马车在肃州城外停下。

  还没下车,便听一阵喧哗声传来:“这还有没有王法了?”

  “就是,咱们百姓辛辛苦苦种了一年的地,到头来就得到这个?”

  “是啊,我还有一大家子人,怎么活啊,该怎么活啊。”

  “三元。”

  “小的在。”

  “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是,大人。”

  秦三元去了,不一会儿回转:“大人,是城里的百姓正在闹事。”

  “为什么闹事?”

  “好像,是为了今秋的赋税。”

  “赋税怎么了?”

  “百姓们说,官吏们克扣了赋税,中饱私囊。”

  “克扣赋税?”严思语的眉头微微拧起——天下之大,这样的事不知道有多少,只是要克扣到什么程度,才能引起这么大的民怨?

  “大人……”

  “绕道,进城。”严思语压低着嗓音道。

  悄无声息间,马车绕过乱哄哄的民众,驶进了肃州城,严思语并没有即刻往州刺史衙门亮明身份,而是选了家偏僻的客栈住下,然后换上身便装,带着秦三元出了衙门,百姓们已经三三两两地散了,街道上到处是破碎的纸屑、垃圾。

  一名老翁正在旁边修理锄具,严思语走过去,十分随意地攀谈道:“老先生,请问您家今年上税没有啊?”

  “怎么没有?”老翁抬起头来,斜了他一眼,“我家今年一共上了十石谷子的税呢。”

  严思语微惊:“这么多?”

  老翁摇头:“在这条街里,还算少的了。”

  严思语沉吟:“朝廷规定,每年的税收只两成,十石,那是几成?”

  “五成。”老翁抬起手来,在他眼前晃了晃。

  “五成?怎么会是五成?另外三成是做什么使的?”

  “鬼才知道他们做什么使。”老翁非常不客气地道,“总之,官府要收,老百姓就得给,不然怎么着?”

  “是州衙的官吏要求收的?”

  “鬼才知道。”老翁似有满腹怨气,说话十分地不客气。

  严思语碰了钉子,却也不恼,带着秦三元离去,其后走访了好几家,都是如此,不是五成,便是六成,甚至有七成的。

  税苛确也太严重,难怪百姓们的反响如此之大。

  严思语还是那般慢条斯理,不去衙门,带着秦三元回到客栈,洗漱睡觉。

  次日,严思语穿上便衣出门,前往州衙,却惊异地发现,百姓们挑着谷担,正十分有秩序地交税,旁边站着十多名冷面罗刹般的皂隶。

  奇怪了。

  昨天还吵吵嚷嚷地,今天怎么就这样乖觉了?

  严思语立在一旁,看皂隶念着花名册,让一个个百姓交税,俗物装满一车又一车。

  待百姓们散去,严思语方才近前,叫住一名皂隶道:“官爷,借步喝个酒,如何?”

  那皂隶本是个打下手的,何时受人如此尊祟过?自然是满怀开心,抹了一把嘴唇:“走。”

  严思语将其让进一家酒楼里,叫了最好的酒菜,两人便相对喝起来,皂隶见他出手阔绰,自然愿意奉承,于是两人便聊得极其投机。

  严思语在话语间透露,自己想来肃州做点买卖,皂隶一听,双眼顿时变得贼亮:“兄台如果想做大买卖,这肃州却真是个好地方,在下可以为兄台引见。”

  严思语要的正是这句,于是又塞了锭银子给皂隶,皂隶拿了银钱,话风更是满满,连连点头。

  还别说,这皂隶虽贼滑,倒也是个说话算话之人,于是第二日,严思语便在州衙的后花园,见到了肃州刺史薛元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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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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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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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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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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