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男子引入茶铺坐了,外头很多人探进头来看热闹,夜璃歌倒也不避忌,举起茶盏:“尊驾,请。”
她磊落,男子倒也爽快,将盏中茶水一饮而尽。
夜璃歌这才言道:“但不知,尊驾是何来历?竟要街头卖艺讨生活?”
“此事说来话长。”对方涩然一笑,“原本是往浔洲大营投军的,不曾想因口角开罪百夫长,被赶了出来,又没银钱傍身,故此流徒天下,偶尔耍上一两遭,讨口活命的饭吃。”
他言语中光景虽甚极是不好,人却没有那种困境者通常有的尖刻,却教夜璃歌高看两分。
“既是投军,可懂兵法战阵?”
“略晓一二。”
“还请解说解说。”
当下,那男子便捡《太公输略》、《九匮》略谈了谈,夜璃歌听他说得有理,嘴上却并不称赞,只淡然言道:“阁下若真想谋前程,请今夜子时,往石狼山去,不知你敢,还是不敢?”
“冷某只身赤条,无有家眷,哪里去不得?”
“好。”夜璃歌再不言语,搁下茶钱起身便走。
是夜子时,冷虹果然往石狼山而来,穿过山脚下的树林后,便觉一股阴森寒冽的气息扑面而至,他当即立住脚,凝神看去,却见前方立着六棵柏树。
奇门遁甲?
冷虹心中暗惊,立即打叠起全副精神,来对付眼前这局面。
仔细筹算片刻,他方才踏步向前,较为轻松容易地过了第一关,前方闪出十根石柱,亦是暗藏关巧,冷虹逐一破之,心下却越发称奇——他本非名门弟子出身,这些本事,都是多年在江湖里摸爬滚打,自己习得的,比起夜璃歌当然大大不如,饶是如此,他依然凭着极高的天分,一直闯过最后一关,看到了那个立在松树下的白衣女子。
“尊驾聪慧过人,将来定是人中龙凤,不可辱没了自己。”女子清越的嗓音响起。
冷虹却只是站在那里,没有言语,他识人阅人无数,心知这女人定非常辈,是以不敢随便搭言。
“去宏都吧,那里会有你的用武之地。”冷风扫过,一枚莹白如玉的棋子,落入冷虹手中。
棋子。
居然是棋子。
冷虹定睛再看时,已经不见白衣女子的踪影。
……
“第十天了。”男子定定地看着桌边的划痕——其实,他从来不在意,天下安危,宁肯时时刻刻与她呆在一起。
“皇上。”火狼闪身走进。
“有什么事?”
“杨之奇的大军已经围住整个梅州城,只怕三两日内,便会发起攻击,一旦梅州城破,虞国大军将会长驱直入,而吴铠将军分身乏术,只怕原本对我们有利的局面,将会很快被逆转。”
“这——”傅沧泓沉吟,正要说什么,外面忽然响起健劲的脚步声,“卑职求见皇上。”
“进来。”
俄顷,禁军统领姚丰迈步而入,拱手躬身:“启禀皇上,营外连续有数人来投。”
“哦?”傅沧泓双眼顿亮,“可有考查?能否堪与大任?”
“单以武艺论,都是上乘的,可若是兵法,卑职就难分高下了。”
“让他们在演武场侯旨。”傅沧泓言罢,又转头对火狼道,“你也同朕一起去吧。”
“是,皇上。”
领着一群人直奔演武场,果见数名或高或矮,或胖或瘦的男人,呈一列而立,傅沧泓的目光淡淡从他们脸上扫过:“若要取敌三百,你们各自要多少人?”
短暂的沉默后,一行人开始各报兵数,只有一人,始终默默不作声。
傅沧泓很快注意到了他:“你怎么不说话?”
“启禀皇上,若是草民,单取三百甲卒,只要天时地利,一人即可。”
四周围顿时响起一片嘘声,就连傅沧泓本人,也不由挑了挑眉头——以一人敌三百,可能么?
“敢当面一试否?”
“敢。”
“好,姚丰,你去挑选三百甲卒,与他演练一番。”
“是。”姚丰沉稳答应,唇角却不由淡淡勾起一抹冷笑——以一人敌三百,牛吹大了吧?要知道,他培养的禁军,比起普通士兵而言,不说一个顶十个,至少顶五个,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少顷,三百士兵整整齐齐地开进场中,像成排的白杨树般站立着。
“你——”傅沧泓点点刚才那个答话的男子,“需要什么?”
“草民,”男子看看那些士兵,眼里闪过丝迟疑,“只要一根绳子,非常结实的绳子。”
“绳子?”莫说傅沧泓,就连姚丰也有些不解了,大伙儿的兴趣齐齐被提起,“姚丰,去给他取根绳子来。”
不一会儿,绳子取来了,男子也不含糊,先用手拽了拽,然后将绳子的一头缠在腰上,满脸沉著地道:“可以了,请皇上设定规则。”
“好,”傅沧泓一点头,“来人。”
立即有一名校尉,举着面令旗跑上来,傅沧泓抬手朝空地中央一指:“去,将令旗插在场中,你们双方从场边入,谁打倒对方,夺得令旗,即为赢。”
“是!”男子和三百禁军齐齐应声,然后转头步伐如一地跑开。
“预备,开始——”
姚丰一声令下,双方顿时展开角逐,一时间,整个演武场上尘土飞扬。
傅沧泓微微将身子往后一仰,凝神细看着,却见那男子将手中长绳抖得笔直,东一扫西一划,便将大批禁军撂倒,他似乎还算准了力度与角度,倒下的禁军又将后面的禁军给压倒,如此形成连锁反应,而男子自己却像一只轻灵的猿猴般,迅疾冲到中心处,摘得了令旗!
一气呵成!
漂亮!
姚丰瞪大了双眼,而空地四周,则响起雷鸣般的喝彩声。
傅沧泓一脸沉默,双瞳深邃。
“皇上。”男子走回到他跟前,曲下双膝,“草民不才,侥幸取胜。”
“侥幸?”傅沧泓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叫什么名字?”
“草民冷虹。”
“很好,朕封你为左营统领,即日起,赶往梅州城外任职。”
“草民遵旨!草民谢皇上隆恩!”冷虹重重地磕了个头,然后站起身来,脸上的表情仍旧不卑不亢。
“启驾。”
虽然得了个将材,但傅沧泓心里却仍旧怅然有所失——为什么他家的女人,就是与别个不同?好像这些事,应该是他做的吧?
可若因为这些事跟她置气,又显得他这个男人太不男人,唉,璃歌,璃歌。
夜里,傅沧泓命人备了酒菜,一个人慢慢地喝着,形单影只,甚是孤寂。
曹仁想了许久,方大着胆子近前道:“皇上,要不要让教坊司的人,来歌舞助兴?”
傅沧泓看了他一眼,本想答应,但念头只一转便打住了,只摆摆手,曹仁便知趣地退了下去。
“璃歌……”念叨着女子的名字,傅沧泓直喝得有了数分朦胧酒意,方才站起身来,回转寝殿,倒头便睡。
……
夜璃歌是循着一个人的名号,方来到这陵阳府的。
陵阳府窦家,相传是武将世家,百年来共出过武状元十余名,其中泰半战功彪炳,直到傅今铎当政时期,方才败落,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些年来,虽然朝廷一再传召,但窦家却无一人应考。
在一座石桥前,夜璃歌停下脚步,定定看着石碑上那三个字:武侯镇。
很显然,这是为了纪念窦氏一族某位出色将领而设立的,只是,这将领是谁呢?
“姑娘。”
不妨后方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夜璃歌略略吃了惊,转头看去,却见一个精神矍烁的老者,正定定地看着自己。
“老丈好。”夜璃歌侧身一福。
“姑娘可是远来的客人?”
“是。”
那老丈行事也甚磊落:“老朽的家就在前头,姑娘请去坐坐吧。”
“好。”夜璃歌点头,跟在老者身后,过了石桥,沿着河沿一直朝前走,直到一座古朴的院落前。
老者单掌一推,厚重的石门缓缓启开,老者也不相请,抬步而入,夜璃歌随后跟进,先看见院中立着一株郁郁葱葱的柏树,再看见树下有个孩子,正一手拿书,一手摆布石子,再仔细看,却是个阵法。
孩子大概入了迷,根本没有注意到外人进来,老者也不吵他,至旁边石桌旁,示意夜璃歌坐了,提起茶壶给她斟了一杯清茶,方缓缓言道:“武侯镇的风采,已然成为过去,倘无必要,实在不想扰这清幽。”
夜璃歌一怔,随即笑了:“老伯虽坐在家中,但昼习兵书,夜观天象,岂是久居泉下之人?纵云闲云野鹤,只怕也是心在天下吧?”
老者提壶的手悬在半空,眼里忽然射出丝灼光:“五十年了,已经五十年了,垂垂老矣,还焉敢提天下?”www.xiumb.com
“老丈虽年长,却壮心不已。”夜璃歌依旧微微浅笑,“在下不才,冒昧揣之,老丈心中,对于当下时局,定有块垒,何妨坦诚以告之?”
“可惜了。”老者不回答,反而言道。
“怎么可惜了?”
“可惜你是个女儿身。”
“老丈这是什么话?难道女儿之身,便不可言谈天下之事么?”
“那倒不是。”老者摇头,“只是,空有一身抱负,若不能上战场,也是枉然。”
夜璃歌笑笑,却也不替自己辩解:“老伯,还是说天下局势吧。”
老者振振肩膀,清咳一声,夜璃歌立即竖起双耳,准备聆听他高论,不想老者却向那小男孩儿招招手:“锋儿,你过来。”
“是,爷爷。”小男孩儿应了声,立即跑到石桌前。
“你且给这位大姐姐好好解说解说。”
小男孩儿不紧不慢,先拿起三块石头,摆在桌上,方有板有眼地道:“现今天下三分,为金瑞、虞国、北宏,经过数番变动,已成鼎足之势,然,虞国少人口,金瑞少良将,唯有北宏,帝武将精兵足,将来定可一统天下。”
看着这小小稚子,夜璃歌眼里闪过丝惊奇——他提出的论点,竟然有些,连自己都不曾想到。
然而,这小男孩儿却似卯足了劲儿要让她吃惊,再次侃侃言道:“但设若虞国与金瑞合谋,长短互补,则北宏再势大,也难取天下,是以北宏当下之要务,是趁南宫墨立足未稳,分兵牵制住杨之奇的同时,再次对金瑞发起进攻,并在金瑞国内大量散布对南宫墨不利的谣言,令其难以施展手脚施政,唯有如此,才能撕开新的突破口,可光如此还不够,北宏还必须加强自己的兵力,以备将来一统天下之后,分兵而治之用。”
夜璃歌露齿微笑,连连点头:“小哥这番评点天下的言论,可谓精彩之极,但不知小哥,可有入将为相之志?”
“我要做,就做全天下的兵马大元帅!”小男孩儿高高地昂着头,眉宇间的神情骄傲极了。
“好,窦氏果然是将门世家,就连小小孩童,也能笑谈风云。”
“去吧。”老者伸手,疼宠地拍拍小男孩儿的头,看着他一蹦一跳地远去,方转目看定夜璃歌,“但不知,这一番对论,可令姑娘满意否?”
“不瞒老伯,在下此来,原是为了访寻将材,既然尊府龙虎暗藏,何不令其出,而一展雄材于天下?”
“只因,时机未到。”
“时机?”
“对,时机。”
“既如此,在下也不再强求,告辞了。”夜璃歌到底是个灵透人,知道这等智者可遇不可求,倘若他说时机不成熟,那便不成熟,是勉强不来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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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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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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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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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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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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