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情覆山河·血色凉歌>第二百三十二章:软胁
  第232章软胁

  琴声,止了。

  女子抬起的手,一点点落下。

  触到男子痴迷的目光,夜璃歌的笑容凝在唇角。

  掩唇轻咳一声,唐涔枫用理智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将视线转向远处,待思绪完全平伏,方才重新回过头来。

  两人目光相接,一时谁都无话。

  刹那之间,感觉灵魂有了某种交集,感觉温暖而怡人。

  “唐公子,”夜璃歌满眸诚挚,“能认识你,是我的荣幸。”

  唐涔枫赶紧站起身:“姑娘过誉,唐某……”

  “不,”夜璃歌摆手,“真是我的荣幸,唐公子实乃人中俊杰,将来前途定然无量,璃歌有一言相告,请唐公子谨记于心。”

  “姑娘请讲。”

  “人生在世,最重要的,是人心。”

  “人心?”

  “对,若能给予一颗心光明,便是无上的功德。”

  这倒是闻所未闻的奇语,唐涔枫不由怔住。

  “我知道,在世间行商之人看来,利字才是最重要的,然而,我也想请问公子,倘若一个商者无信义,无仁德,倘若一个商者为了营利不择手段,其基业可长久否?”

  “姑娘——”

  唐涔枫只觉眼前一片豁然开朗,似乎所有的浓云稠雾,被一只温柔的手轻轻拂去。

  “谢姑娘指教!”朝着夜璃歌,唐涔枫深深地拜伏下去,他终于明白,那句传言是因何而起——得夜璃歌者,之所以能得天下,那是因为,她所在的地方,便代表着美,便代表着光明,代表着信义!更代表着真正的强大!

  仁者无忧,智者无敌,圣者达观天下宇宙,这果然是一种帝王般的胸襟与气魄。

  一股难言的激情冲击着唐涔枫的胸膛,他几乎要放声大吼!

  远远地,已经能看见人来人往的码头。

  夜璃歌眸中闪过丝极浅的黯色——又要回到人群中了吗?又要去面对那形形色色的纠纷。

  唉,她虽对唐涔枫说,活在世间,最重要的,乃是人心,可是她,对得起自己的心,也对得起那两个男人的心吗?

  “少东家,少东家。”

  几名伙计兴冲冲迎上来。

  “客舍都准备好了吗?”

  “均已妥当。”

  “夜小姐,请。”

  轻移莲步,夜璃歌下船登岸,抬眸望去,但见人潮熙攘,穿着各色衣衫的客商们来往不绝,有讨价还价的,有忙碌着搬运货物的,有搭着汗巾子闲看风景的。

  乍然见到夜璃歌与唐涔枫二人,所有人的眼刹那间都瞪直了——从哪里来这么一对天仙似的人物,简直同画中走下的金童玉女没有任何分别。

  幸好两人都习惯了这种状态,继续悠然朝前走去。

  穿过一条不算繁华的大街,直至一座朴实无华的庄园前,唐涔枫方停下脚步。

  有童仆打开院门,将两人迎进。

  沿路行去,方知这外表看似普通的庄院,其实内有乾坤——数条水道,将庄院的每个部分都连结起来,其中亭、台、楼、阁,无一不备,尤其是那一朵朵漂浮在水面上的琉璃莲花,更是为这院子凭添了不少梦幻般的色彩。

  在一幅绘满琼花的竹帘前,唐涔枫停下脚步,伸手打起帘子:“夜小姐,请。”

  步入厢房,扑鼻一股梅花的淡淡清香,再观屋内陈设,无不优雅到极致,分分处处用心。

  慢步走到妆镜前,抬眸看着镜中的自己,夜璃歌不由微微一怔。

  默立在她身后,唐涔枫体内那股热潮再度蹿起——此时此刻,只有他们两个人,想要一亲佳人芳泽的欲望,忽然间变得无比强烈。

  他纵然再是内涵深蕴,却并非不食人间烟火,面对绝色佳人,难免想入非非。

  就在他准备有所动作的刹那,夜璃歌缓缓转过头来。

  一接触到她那双清凌凌的眸子,唐涔枫所有的绮念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夜小姐请好生歇息。”匆匆交待下一句,他有些狼狈地转身逃出。

  倾身在妆台前坐下,拿过木梳,将鬓发梳理齐整,夜璃歌方站起身来,四下瞧了瞧,但见左侧壁前有一玲珑百宝架,她走过去细瞧了瞧,便发现这百宝架暗藏机关,遂伸指摁下,百宝架移开,露出三面书橱,定睛瞧去,却都是世间难寻的古书或者秘笈。

  这个唐涔枫——

  随意抽出一本,夜璃歌开始埋首细读,而时光,便这样一点点从她身边逝去……

  ……

  前院。

  “公子,这是从璃国来的讯报。”

  从仆役手中接过讯报,视线从上面扫过,唐涔枫双眸顿时一紧——安阳涪顼驾崩?

  作为天承大陆最出色的商人,他始终相信一点——掌握第一手信息,乃是最重要的,是以,唐家在各国也分布有自己的线人,会及时将各国发生的动向,传讯于他,这便是唐家独特的讯报,所以,他才会那么快地知晓,有关夜璃歌的一切。

  将讯报叠好,塞进抽屉里,唐涔枫再次抬眸:“和塔桑的昆赞取得联系了吗?”

  “回公子,昆赞最近杂事缠身,恐无法与公子会晤。”

  “杂事?什么杂事?”

  “是塔桑几位部长之间的纷争。”

  “我知道了。”唐涔枫点点头,“你先下去。”

  待仆役离开,唐涔枫端然而坐,阖拢双眸,沉入深深的冥想之中——

  这是他多年以来保持的一个良好习惯,凡遇到紧急情况,不躁不急,尽力运用自己的智慧,解决一切矛盾和麻烦,正因为如此,年纪虽轻的他,却在唐家所有子弟中脱颖而出,成为其中的佼佼者。

  得人心者,方能得天下。

  夜璃歌的话,忽然在脑海里响起。

  人心,人心……

  唐涔枫忽然睁开眼来——安阳涪顼驾崩的消息,要不要告诉她呢?

  起身出了屋子,唐涔枫慢慢朝厢房步去。

  隔着玲珑珠帘,他停下脚步,透过帘缝儿望进去,但见夜璃歌姿仪妍好,正坐在桌旁,手持一卷书册细读着。

  唐涔枫不由痴住,整个人站在那里再难动弹,半晌忽听夜璃歌轻叹道:“天下,天下,万千英雄皆思天下,可有几人,能解得什么是真的天下?”

  “夜小姐何出此言?”唐涔枫挑帘,接过话头。

  抬头望见是他,夜璃歌放下卷册,立起身来:“公子没有出去会客?”

  “没有。”唐涔枫摆摆手,走过去扫了眼书册的封皮,“《九州志》?”

  “嗯,没事,就闲瞅瞅。”

  “小姐的志向素来高远,唐某不及,昨日承小姐坦言,故此,唐某也有一语,想告于小姐。”

  “公子请讲。”

  “小姐既有奇志,何不自取天下?”

  四个字入耳,恰如五雷灌顶。

  自取天下?

  “公子真是看得起璃歌。”

  唐涔枫唇角勾起丝浅笑:“唐某早知,夜小姐非一般等闲女子,自然不会只拘于闺中,况天下者,有德有才者居之,小姐又何须逊让?”

  “我取天下?”

  夜璃歌俯头,怔怔地看着自己纤长白净的手——这双手,也曾握过刀枪剑戟,也曾取人性命,也曾指点江山,也曾放马疆场。

  她行走世间多年,见过的男子无数,又有几人,能及得上她?

  唐涔枫沉默不言。

  他之所以说这番话,是为试探,也为迎合,还为了,很多复杂而微妙的东西。

  终于,夜璃歌抬头,极其深沉地看了他一眼——这是个不一样的男人。

  从前遇见的男人,不管喜欢她,还是不喜欢她,潜意识里总是带着束缚的动机,尤以傅沧泓为最重。

  是以,当他爱得最深时,也是她最想逃的时候。

  她并不想在他与璃国之间作抉择,但现实总是逼得她不得不作抉择。

  仿佛,若要傅沧泓,就必须背叛璃国,若要璃国,就必须舍弃傅沧泓。

  她一直在两难之间苦苦徘徊,也在寻找一个解决的最佳方案。

  自取天下?

  哈哈,这倒是个打破思维常规的方法,若她登基做了女帝,一统天下,那傅沧泓是什么?

  北宏不存在了,璃国也不存在了,其他诸国也会收归麾下,她相信,自己不会用横征暴敛的手段,来对待任何一国的子民,她也相信,自己可以平息所有的矛盾纷争,将这片大地上亿亿万万的人,带向光明与富庶。

  要这样做吗?

  夜璃歌陷入深深的沉思之中。

  “夜姑娘,还记得昨日你对唐某说的话吗?”

  “嗯?”

  “姑娘金玉良言——得人心者,乃得天下,那么依姑娘看来,如今能得尽天下人心者,是谁呢?”

  夜璃歌微怔。

  “排除……私情不谈,”唐涔枫正色道,“姑娘觉得,傅沧泓与安阳涪顼,抑或虞琰,南宫墨,谁可掌得天下?”

  “傅沧泓。”

  夜璃歌非常坦诚地答道。

  “为什么不是安阳涪顼?”

  “两个字——坚韧,不管他怎么努力,比起傅沧泓来,始终远远不及。”

  “那么姑娘觉得,自己比傅沧泓如何?”

  “我?!”夜璃歌一震。

  “对,就是你。”

  夜璃歌显得有些茫然——或许,每每一靠近那个男人,她还是多多少少受他影响,否则便不会在每次作决策时,总是想起他。

  “小姐请细想想,傅沧泓是如何登基为帝的?又是如何化解一场场危机的?倘若没有小姐,他是否能够一直稳坐帝位?若小姐要取天下,他是否会同小姐争呢?”

  “这个么——”夜璃歌沉吟,说实话,要一个女人完全不受感情的因素所制约,的确是非常困难,所以,一个女人往往很难精确地判断自己所爱的男人,或者要等很多年之后,才能摸清楚他的一切。

  “怕是小姐,始终不忍下手吧?”唐涔枫一语道破天机。

  夜璃歌的心,不由一颤——他说得没有错,任何一个女人,始终是顾念感情的,不管再怎么厉害的女人,终究无法对一个深爱她的男人真动刀枪。

  若要除去傅沧泓,她有很多很多机会,不可能等到他做大,等到他成为璃国的威胁,即便是现在,她如果想杀他,也仍然有十成十的胜算。

  她会杀他吗?

  如果命运的转轮继续依照轨道向前,她会杀他吗?琇書網

  那是她今生今世最爱的男人,也是今生今世最爱她的男人。

  唐涔枫心中叹息一声——女人,终究是女人,再怎么强大的女人,在面对感情的时候,都显得那么软弱无力。

  所以,感情,永远是一个女人最大的软胁。

  如同男人的欲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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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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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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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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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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