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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1章红尘情缘

  没有消息,没有回应,对一个陷于情感中的男子,是最不能忍受的。

  傅沧泓渐渐变得迷茫了。

  他不知道她怎么了,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他很想找到她,哪怕远远看她一眼也好,省得心里如此难受,可是没有人告诉他,她在哪里。

  他该怎么办?

  “皇上。”殿门外,忽然响起冯翊的声音,“臣,有事启奏。”

  “何事?”

  冯翊推门而入:“是今年科考试题之事。”

  “你拿主意就行。”傅沧泓有些焦躁地道。

  “皇上……”冯翊面现迟疑——无论如何,科考乃是关系国家用人制度的大计,难道皇帝本人,竟如此不在意?

  陷入情感危机中的傅沧泓,确实没有什么心思来想别的事。

  “请皇上下旨,确定主考官。”

  “就你和梁玖吧。”

  “是,”冯翊想了想,又道,“还有今秋的税收,边城各军的换防。”

  “你和梁玖商量着办。”

  傅沧泓一口气,撇得格外干净。

  冯翊默了一瞬,只好施礼退出。

  殿中一时安静下来,傅沧泓默坐半晌,方起身走了出去。

  飞檐重重,雕梁画栋,所有的一切,和从前并无什么不同,可看在他眼里,却似乎成了一个华丽的笼子,而困住的,又是谁呢?

  ……

  远离了世界。

  远离了人迹。

  天地间只剩自己一人,还有腹中的小生命。

  这似乎,一直是她想要的某种境界——质本洁来还洁去,一杯净土掩风流。

  怎么会有这样奇怪的想法?m.xiumb.com

  她并不明白。

  自思这一生,似乎除了那个男人的情之外,她再不曾欠过什么人。

  不想欠。

  谁都不想欠。

  万丈红尘再繁华,却留不住她那颗,孤高自许的心。

  很多时候。

  她感觉自己的灵魂飘游于九天之上,对于世间种种凡嚣,并不想过多计较。

  名吗?利吗?财吗?色吗?

  似乎在一个字面前,都变得不再重要。

  那个字,叫作——死亡。

  她看惯了生命的终结,知道一个人,从其生到其死,有多么卑微,微如尘土,微如草芥,不管何等样的挣扎,何等样的辉煌,到最后得来的,不过都只是幻灭。

  正是这样的清醒,很长时间以来,让她活在一个恍若琉璃的世界里,并不想被任何人打碎。

  直到那个男人的强行闯入。

  傅沧泓的出现,完全在她的意料之外。

  他是她梦寐多年的男人,也是她最不想遇见的男人。

  很矛盾吧。

  遇见了,这一段感情,倾覆的不只是他,也有她。

  不遇见,就不会痛,不会忧伤,不会彷惶,不会左右为难苦苦熬煎。

  尽管有甜蜜,尽管有温情,可更多的,却是一种难言的苦涩——如果两个人深爱,似乎要得再多一点,再多一点,甚至彼此完全相融,似乎,仍然不够。

  若是不爱,便可刹那错肩,红尘陌路。

  “咚——”

  腹中的小胎儿忽然抬起脚来,重重踢了她一下。

  夜璃歌怔住,旋即抬手,却感知他的存在——孩子,这真是件奇妙的事。

  为什么世界上会有男人和女人?

  为什么会有孩子?

  为什么每一段感情,都附带着重重的荆棘,却仍然有那么多的人,想要去爱?

  似乎,一向聪明的她,遇到这些事,便是全然糊涂。

  只是,世间之事,如果定要件件明白,肯定是无趣,是以,傻女人,往往比聪明的女人,更容易幸福。

  对于一个普通女人而言,她的丈夫爱她,便已经足够,但对于夜璃歌而言,这条规则,似乎永不适用。

  已经是下坡路了。

  两旁的畦地里,渐渐有了人迹,包着头巾的山民们,辛勤地耕耘劳作着,夜璃歌悬空飘浮的心,慢慢落下实处。

  也许,人世间就是这样,不必去想太多的为什么,想得太清楚,所有的幸福都将不再幸福。

  有时候,幸福只是自己的感觉,不幸,也只是自己的感觉。

  香镇。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镇子,从东头到西头,皆飘着悠悠的香气,所有店铺经营售卖的,也只有一种商品——香料,各式各样的香料。

  忽然,一座轩雅的茶楼,映入夜璃歌眸中,让她不禁一喜,旋即提步而入。

  茶楼里格外安静,不见跑堂的,也不见掌柜,只悬垂着一幅幅绘着水墨风景的竹帘。

  夜璃歌信步而入,踩上一级木台,一阵优雅的旋律,忽如清风而来。

  夜璃歌怔住,转瞬看去,却只瞧见最内进的竹帘内,像是,坐了一人。

  她并未去打扰,而是选了张靠窗的桌子坐下,却见桌上炉壶盏皆备,甚至还有引火的小熠子,只要打燃即可。

  在家中时,她便经常烹茶自饮,此际便亲自动手。

  茶,是难得一见的千钟翠,水,也是上佳的雪水,看来此间主人,绝非俗辈。

  袅袅茶香在空中飘散开来。

  而琴声,也更加清越了。

  半盏茶入喉,夜璃歌唇边漾开丝惬意的笑——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放下锭银子,夜璃歌站起身来。

  琴声忽变。

  留客吟?

  这倒有点意思。

  一转眸儿,夜璃歌朝那操琴之人看去:“阁下既有意留客,为何不以真面目相待?”

  “夜小姐何不移尊步,亲自揭帘呢?”对方的声音从帘后传来,宛若天籁。

  这男人——

  夜璃歌不由掩唇轻笑,遂移步近前,伸出玉手,拂开帘子。

  四目相对的刹那,她不由怔了一怔——精致如画的眉眼,清逸脱俗的韵致,好一个美男子!

  “唐公子。”夜璃歌继而失笑,“纵然要邀璃歌相见,也不必如此吧?”

  “夜姑娘乃是世间凤凰,唐某岂敢慢待?”唐涔枫站起身来,眉眼间笑意飞动。

  “不意唐公子竟隐身于这无名小镇,怎只在此独坐?”

  “若不在此独坐,又怎能遇见夜小姐你?”

  “莫非,你知道我要来?”

  “不知,就当是上天赐予的缘分吧。”

  夜璃歌默然。

  唐涔枫是何等人物,当下度出几分:“夜小姐也是天下间一等一的人物,凡俗人等难得一见,唐某今日正有桩为难事,想求教小姐。”

  “哦?唐公子且请道来。”

  “我欲购大玉佛回金瑞,却不知,该怎么运送?”

  “运送?”夜璃歌眉峰一挑,“多大的玉佛?”

  “高十丈,宽六丈。”

  “那——岂不是等同于一座小楼?”

  “正是如此,夜小姐可有兴趣同往观之?”

  “好吧。”夜璃歌颔首——她从小也算是见多识广,但这样大的玉佛,却是平生第一次听闻。

  当下,二人起身,穿过一扇洞门,过幽径,眼前顿时一亮——但见前方一轮黄金围栏,正中石台上,置着尊通体乳白的玉佛,法相端俨,让人见而顿起去尘之心。

  如此大佛,想从此处运回金瑞?真是大手笔,夜璃歌不禁暗叹。

  “如何?”

  “难。”夜璃歌坦然。

  唐涔枫顿时皱起眉头,故意叹了声:“如果连小姐都无计可施,看来,是无人能够帮到唐某了。”

  “也不尽然。”绕着玉佛走了两圈,夜璃歌心中已有成算,“你可以试着在表面打一层石膏,然后走水路,用船运往金瑞。”

  “石膏?”唐涔枫双眸一亮,“那是什么?”

  “是一种用特别的石头炼成的,经过高温加热后,它会变成液体,将其稍稍冷凝,再浇在玉佛上,使其固化,这样,搬运、转运时,玉佛都不会受到损伤。”

  “真是个好法子。”唐涔枫托着下巴,轻轻点头。

  “唐公子,还有别的事吗?”见问题圆满解决,夜璃歌轻声言道。

  “没有。”唐涔枫唇角微微浮起丝笑,“但有个额外的话题,不知当问不当问。”

  “公子请说。”

  “不知夜小姐,现下准备往哪里去?”

  “……四处走走,看看。”

  “前些日子,听闻姑娘已经决意与北皇大婚……是吗?”

  “是。”

  “那为何——”

  “唐公子消息灵通,后面的事,想必也知道了。”

  “那个,”唐涔枫眸中笑意未减,“或许,只是个意外。”

  “是吗?”夜璃歌未置可否,“多谢唐公子关心,这事……且让它去吧。”

  望着这个美丽且聪慧的女子,唐涔枫很想说点什么,却到底打住话头——他知道她的能耐,且也明白她心中的苦恼,至于他自己的感觉,则是相当相当地复杂。

  很复杂。

  每一个见过夜璃歌的男人,都情不自禁地会被她吸引,这种吸引愈是严重,后果就愈是难料。

  如果傅沧泓不在她身边,也许情况就变得更加地复杂。

  “唐公子,璃歌告辞了。”

  淡然一笑,夜璃歌敛袖施礼,她那种洒脱的性格,不羁的作风,实在与天下其他女子大大不同。

  唐涔枫到底没有挽留。

  其实,自打夜璃歌踏进香镇的那一刻起,他便留意到了,故而坐在茶楼里等她,至于更深层次的心理动因是什么,连他自己都不明白。

  红尘情缘,有时候,绝非理智和逻辑能够解释的。

  离开香镇后,夜璃歌继续在滚滚红尘中漂泊,她觉得自己必须要先确定心意,才能弄清楚,如何去面对傅沧泓,如何进行下一步计划。

  “想娶我女儿,下辈子吧!”

  前方,忽然传来一声炸吼,夜璃歌站住脚,抬眸望去,但见一个模样文弱的男子,正被一个壮汉大棒打出,巾帽跌落于地,形容甚是狼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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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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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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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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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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