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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2章情之为物

  炎京。

  摄政王府。

  偕语楼书房之中,夜天诤来来回回地走动着,眉间郁色隐隐。

  继傅沧泓之后,他也得到了夜璃歌被人“劫走”的消息——夜方为找到夜璃歌的踪迹,几乎翻烂了天下诸国的地图,最后搜罗出几个可能的地方来,其中之一便是归兮岛,可当夜家暗卫登上岛时,看到的,亦只是一片焦土,他们比傅沧泓更无奈,甚至连确切的信儿都没打探出来,之所以“断定”夜璃歌去过,是因为崖边的岩石上,依稀残留有夜璃歌身上的气息——她在岩崖上眺望等待傅沧泓二十多日,自然留下种种痕迹,夜家暗卫多少是知道这位大小姐的性情的,故而有此结论,即便如此,他们也无法推测出,自家小姐现在的准确去向,只得就这些“蛛丝马迹”,禀报上头。

  夜方得准消息,便急急来寻夜天诤,言说夜璃歌“失踪”一事,夜天诤虽说见多识广,一时间却也无计可施。Χiυmъ.cοΜ

  “王爷,太子殿下来了。”正在两人相顾无言之时,夜飞忽然来报。

  “唉——”长长叹了口气,夜天诤放下手中的案卷,走出书房——自夜璃歌离开王府,安阳涪顼几乎天天往他这里跑五六趟,打着“请教国事”的幌子,事实上他满眼满心里写着的,都是“夜璃歌”三个字——情之为物,确不是一个人想控制便能控制的——若你真爱了,纵使那个人远在天涯,甚至灰飞烟灭,你心里想的,口内念的,却仍然只是他(她)!

  为着夜璃歌对他冷淡一事,他确实无比地懊丧,可一旦夜璃歌“不在了”,他那颗心却又高高悬起,只愿她立刻出现在眼前,哪怕只这样远远儿地瞧着她,也是好的。

  “伯父。”迎面瞧见夜天诤出来,安阳涪顼停下脚步,拱手朝夜天诤揖礼,双眼细瞧着他面上神情。

  夜天诤却早已将满怀心事给收起,只温文笑道:“太子有什么事,只管让人递个话即可,何必亲自前来,倒教老夫生受了。”

  “顼儿不敢,只为看到《司马法》中有言:凡战:众寡以观其变;进退以观其固;危而观其惧;静而观其怠;动而观其疑;袭而观其治。击其疑;加其卒;致其屈;袭其规;因其不避;阻其图;夺其虑;乘其惧。顼儿不甚明其义,故来向伯父请教。”

  夜天诤听罢,微微颔首,目露欣慰之意:“顼儿果然进益了,只是,这《司马法》乃行军作战之人所必读,却非天子当习,太子若欲成圣明之君,当习《春秋》、《史鉴》是也。”

  安阳涪顼抬高下颔,眸中有着明显的不赞同:“顼儿却不这样认为,纵观我朝大小官员,习文者多,精武者少,倘或他国兴兵来犯,顼儿却毫不知兵,既不知兵,如何知谁人能出战迎敌?怎知何策方能去强敌,固邦国?”

  他这一席话说出来,倒教夜天诤顿时讶然——还以为他这些日子不过坐在屋中摆个样子,不曾想倒真是长进了。

  “太子说得好!”夜天诤也是打沙场里走过的人,素来欣赏年轻又上进的男子,当下忘了心中不快,上前携起安阳涪顼的手,真诚赞叹道,“若太子有心向学,倒是可将经史子集诸部中的要典一一认真习过,再以数百侍卫操练起来,自可知其中奥秘,以太子的聪慧,学成帝王兵胜之术,也非难事。”

  见他确实开怀,安阳涪顼唇角微微扬起,带着几分小心道:“这些……璃歌从前可也习过?”

  夜天诤默然——看来他绕来绕去,终是为了自家那宝贝女儿。

  “璃歌自然也习过。”夜天诤点头——他的家教与炎京城中其他豪门贵族全然不同,但凡男儿家习的东西,他一应教给自家女儿,文韬武略歧黄术算无所不包,再加之夜璃歌在外游历多年,到底习得多少本事,连他这老爹也难摸全。

  安阳涪顼的面色黯淡下去,眉宇间浮起丝惘色——只怕他焚膏继缗日夜用功,也难及她十分之一吧?

  “顼儿,”夜天诤看出他的落寞,轻轻拍拍他的手背,蔼声劝慰道,“歌儿是歌儿,你是你,歌儿有歌儿的优点,你,也有你的长处啊。”

  “长处?”安阳涪顼一时没有回过神,“我有什么长处?”

  “你生性敦厚平和,并不像歌儿那样随性恣意,作为一个守成之君,知兵能战故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却是仁怀天下——得民心者得天下,有时候,民心所向,要比能兵善战更重要啊。”

  “是吗?”安阳涪顼眼里重新燃起自信的火花,“伯父,您的意思是,顼儿也可以做个好皇帝?”

  “当然,”夜天诤点头,“若说歌儿的性子像火,你的性子便像水,温恬澹泊,滋养万物,这也是一代有为之君的气象,只是毋柔和太过,否则志不立,治难成。”

  “我懂了,”安阳涪顼连连点头,可接着仍然苦恼起来,“可是,璃歌似乎……不喜欢我这柔和的性子……”

  “那是她自小野惯了,不容易发现你的好。”夜天诤尽全力劝解着这位太子爷,言谈间不乏美誉之辞——无论如何,让他鼓起勇气,竖立自己的志向,比什么都更重要。

  倘若他想尽力做一位有作有为的君主,他是很乐见其成的——这也是他当初极力促成此桩姻事的缘由。

  奈何,女大不由父,在他们夜家,在家从父这一条,永远是用不上的。

  慢说夏紫痕年轻时便也是火爆性子,单他自己而言,确也不愿将那些腐俗陋规来约束女儿——他宁愿她开开心心地长大,也不愿她三步不出闺门整天唉声叹气,再说,这么些年来,他着实见过不少所谓的“大家闺秀”遇人不淑,郁郁终日的,他宁可自家女儿强些,倘若婚姻不如意,大不了一拍两散,各去天涯,远强过镇日以泪洗面,无可奈何。

  从这一层思想上来说,夜天诤也可以算得上是个奇男子,天下间一等一开明的父亲,若非如此,也断没有今日的夜璃歌,但也正因为他的“纵容”,使得他的宝贝女儿就像匹脱缰野马,随性不羁得让人咂舌。

  “璃歌……”一提到这个名字,安阳涪顼便现出那副呆相来,“她为什么就那样走了?是因为厌着我吗?”

  “不是,”夜天诤赶紧否认,“她打小儿便是这样,待她乏了倦了,自然会回来的。”

  “可那要什么时候?”安阳涪顼饶是性子再好,此时也不禁急了,“倘若在外面遇上什么强人……”

  “这天下间,只有强人怕她,未曾见她怕强人的。”提起这一点,夜天诤语气里难掩自豪——此话诚然不假,想当初夜璃歌跟着六道行走江湖时,不知道收拾了多少流氓地皮,即使是有名的大门大派,她也去闯过,从不曾亏过手,以致于有些胆小之辈,远远儿瞧见她来了,立即紧紧关上大门,断断不敢招惹她。

  “可我想她……我好想她……”安阳涪顼终于说出了实话,两眼呆呆地看着回廊外头盛开的秋芙蓉——这些天里,他试过很多办法,想将她的影子从脑海里赶出去,可他做不到,真做不到,看着书时想她,闭上眼时想她,晚上睡觉时,还是想她。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越是想忘,便是没有办法忘记。

  仔细审视着他的神情,夜天诤不由轻轻叹了口气——他也曾年轻过,如何不晓他心中的煎熬,只是这儿女情事,向来不是人力可强为,他也帮不了这孩子什么。

  “顼儿,”夜天诤语重心长地劝道,“不管歌儿心中有没有你,亦不管你们以后能不能在一起,你都不可再轻废学业,因为歌儿向来最看不起的,便是胸无大志的男子——如果你诚心向学,奋发图强,说不定反能博得她的好感。”

  “我也知道,”安阳涪顼点头,眸中含着委屈,“我只是担心——”

  “担心什么?”

  “唉——”安阳涪顼重重地叹气,转过头不言语了。

  其实,他就算不明言,夜天诤也知他在焦虑什么——先已有了一个傅沧泓不说,这天下之大,焉知会不会再杀出个魔星来?

  两个男人相对着,一时沉默,都很无可奈何。

  夏紫痕自院门外来,远远瞧着他们,像一对泥塑木雕似的,不由掩唇作乐,吊起嗓门儿道:“嗬,这是唱的哪一出?”

  夜天诤转头瞅见她,却是长长舒了口气,遥遥抛了个眼色于她,示意她近前。

  夏紫痕上了石阶,看着安阳涪顼微微笑道:“厨房里今儿个做了你最爱吃的枣泥糯米丸子,呆会儿好好尝尝吧。”

  安阳涪顼一听,不禁微微红了眼眶——昔时夜璃歌不在家,夏紫痕经常把他带出宫来玩,细心照抚,与看顾自家儿女并无什么不同,只是因着董皇后一味宠溺,故不敢严厉约束于他……有时候他甚至忍不住偷偷地想,倘若自己不是生在皇家,不是璃国太子,而是与夜璃歌调个个儿,一切,会不会不一样?

  当然不一样。

  或许真如此,他反倒出落成一个丝毫不输于傅沧泓的英武男子,胸藏乾坤,剑指关山。

  只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

  生在珠围翠绕之中,未必幸运;

  生于蓬门瓦户,也未必不幸。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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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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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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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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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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