缇娜等人和赫扎布的人依依话别,眼睛仔细看看,送行的人群中没有大祭司,不由得有点失望。[.超多好]她转回头向着那一片木楼张望,看见一个木楼的窗户正打开着,窗前似乎站着一个魁梧苍老的人影,她心头一动,嘴角溢出一抹笑意,用力地向着那里挥挥手,看到那个身影不但没有回应,还向后退了几步。
她稍微一怔,知道那人就是大祭司,想到那个别扭的老头,她不由得会心一笑,又挥了挥手,脚步变得轻快了许多。
老向导接过赫扎布人手里的火把,举得高高的照亮前路,带着几人行走在山路上。离开赫扎布的路和来时仿佛完全不同,山路也算宽阔平坦,几个人正在走着,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哒哒地响声,老向导的神情微微一怔,诧异地看着缇娜。wWW.ΧìǔΜЬ.CǒΜ
缇娜不知所措,以为又遇到了什么危险,茫然地看着老向导,却见他眼中带着一抹诧异和喜悦。
前面上山路已经有了个模糊的样子,正在向这里跑来,虽然看的不十分清楚,但是从轮廓来判断,缇娜也禁不住十分惊喜,竟然是一只驯鹿,难道就是昨日.比赛的那只驯鹿。
一行人向前加快了脚步,那只驯鹿快到近前,就停住了脚步,晨光中映出矫健健美的身姿,一对鹿角如嶙峋挺立的树枝,缇娜安静地站住,慢慢地走上去。
果然是那只驯鹿,它昨天已经被那名弓箭手放掉,原本想要将它送给心爱的姑娘,最后却还是忍痛割爱放了它,想不到它今天也会前来送行。
缇娜走过去,它用鹿角轻轻地抵住缇娜,来回地摩擦着,以此显示对缇娜的亲昵。
缇娜半蹲下身子,其余人都站在不远处充满惊异地看着,双手搂住那鹿的脖子,轻轻地抚摸着它的皮毛,轻轻笑着,驯鹿的眼睛充满感情地看着她,随后将嘴缓缓抬起来。
缇娜这才注意到,它的嘴上叼着一大串树枝,上面结满通红晶亮的浆果,她怔了怔,笑着问道:“这是你摘来给我吃的。”
那鹿晃晃脖子,缇娜摘下一枚浆果擦拭干净,放在嘴里,一股甘甜入喉而下。
一名同事轻声阻止道:“歆总别吃,这些野果子也不知道有毒没有毒。”
老向导摆了摆手,轻声说道:“没关系,山里动物能吃的植物,一般都没有毒,还很有营养呢,一般人都能吃。这种红色浆果是龙牙山脉高山区特有的,赫扎布人和山民经常摘来酿酒,很好吃的。只是找起来比较麻烦,便是他们出酒也是数量有限,我才喝过两次而已。”
一行人听到老向导解释,都是啧啧称奇。
缇娜感谢地摸摸驯鹿,那驯鹿恋恋不舍地看了她几眼,转身慢慢地向前走去,随后撒开四蹄向远处深山里跑去。
缇娜看到它消失的身影,不知道怎么心头竟然有点难过,潘朗走过来,轻轻拍拍她的肩膀,笑着说道:“发什么呆,是不是想借着发呆,一个人独吞那么好吃又难得的浆果。”
他看出缇娜又想要多愁善感,走过来故意打趣她,缇娜将那一大串浆果塞在他手里,笑着说道:“快吃吧你,看能不能堵住你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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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赫扎布下山不是走来时路,因为那溜索只能从高到低,所以老向导领着他们足足走了三天,才离开龙牙山脉。虽然他们没有带帐篷和御寒衣物,但是老向导熟悉山里山民的住所,一到了晚上,便带着他们借宿到山民家里。
虽然条件稍微有点艰苦,但是不知道好过风餐露宿多少倍。缇娜等人已经很是知足,也顺便体验了一下山里居民的生活,深深感慨还是现代化的社会里,人们生活的舒服。
到了第三天傍晚,他们才终于下了山,到了能够停车的地方,看到博盈公司的车停在山坳外面,几个人欣喜若狂地奔跑过去,终于见到了现代文明的产物。
他们和老向导挥手作别,各自被公司的车送回各自住所。
等到缇娜和潘朗回到家中,已经是凌晨一二点,即使这么晚,还是烧了洗澡水,各自洗了个澡,才道了晚安回到屋里,躺在绵软舒服的大床上沉沉睡去。
第二天晨曦闪亮,缇娜从大床上精气神十足的醒来,出来看见潘朗已经买好早餐,正坐在餐桌上看报纸。
她赶快收拾好坐过去,拈起个包子放进嘴里,舒服地赞叹一声,吃惯了烤肉,吃点肉包子也是很美味可口的。
她刚刚坐下,潘朗突然抬眼,琉璃似的眼眸中闪过一抹异样,良久才说道:“糟了,忘了一件事。”
缇娜看他神色,不由有点担心,轻声问道:“什么事。”
潘朗犹豫了一下,轻声说道:“我们应该问问大祭司,有没有什么话想要捎给园长。”
缇娜眼睛闪了一下,漂亮明澈的眼中有一抹遗憾,轻声说道:“其实我问了。”
潘朗微微一怔,充满期待地看着她。
她在和大祭司讨论合作计划之后,犹豫了很久,轻声问了这件事,她记得大祭司当时脸上的表情,释然沉默还有眼中一闪而过的怅惘无奈,轻声问她:“她现在过的好吗。”
缇娜点点头,轻声说道:“园长过的很好。”
大祭司已经再也无话,紧紧抿住的嘴角似乎从来没有启动发问过,缇娜看着他沉默的脸,脑海中突然想起一句诗“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她想想当时的情景,看看潘朗的眼神,轻声回答道:“我想他没有什么话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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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别的博盈公司,缇娜换上素雅职业的套装,顿觉束缚,果然不如穿着休闲衣服来的自在随意,算上来回路上的时间,她离开博盈公司去考察差不多也用了一周。虽然在深山中条件十分艰苦,但是回到办公室发现,还是山里舒服,空气好也不用考虑工作的压力。
一大早,她神采奕奕地出现在办公室,和来往同事纷纷示意,然后便在办公室里等待一会儿骆群航等人要固定召开的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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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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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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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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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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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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