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土家血魂碑>第三十三章 难留城
  应该说,这样似曾相识的场景并非是我亲自经历,而是来自于一种记忆,一种今生今世从没发生过的记忆。

  也就是说,此时此刻我虽然知道自己还是满鹰鹰,但那种久远的记忆却像电脑拷贝一样复制进我的大脑,使我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很久很久以前那段后人传说千古的事。

  这段传奇的记忆,其实就是当年的盐水女神对廪君巴务相因爱生恨,利用巫术手段,驱动成千上万只飞虫遮天蔽日,想羁留住欲离去的廪君巴务相的情形。我虽然明明知道我不是当年的廪君巴务相,但是我现在心里却十分清楚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我心里清楚,当年盐水女神盘踞的地方就是盐阳,但是这个地方并不是一个成规模的城市,仅仅是一个很小的部落聚居地。盐阳最出采的地方就是一股泉水,一股不大却终年冒着腾腾热汽的泉水。泉水的尽头有一个清澈见底的水池,盐水女神叫它盐池。当年曼妙无比的盐水女神就经常在这个热汽腾腾的水池中脱得光溜溜地洗澡。我现在都还记得她的身子是那么白那么丰腴,在清澈的水中如一条逐浪戏水的白鱼。每当这具白得耀眼的****从冒着热汽碧蓝的池中起来时,身上的水珠汩汩而下,在灿烂的阳光下反射着令人晕眩的光晕。

  盐水女神最后一次在盐池中时,池水不再是碧蓝碧蓝,而是嫣红一片,那是盐水女神死后我的血水染红的,盐水女神静静漂在盐池中,不再是一条灵活蔓妙的鱼,那盐池原本清澈的水反倒像是一锅冒着热汽的鱼汤。

  这种记忆十分清晰,好像就发生在昨天。

  我越跑越快,在头顶巨大的嗡嗡声中连跃带跑,很快就到了林子的尽头,而尽头的那个地方,我当然十分熟悉,因为那就是盐池。

  前方出现两块巨石。看见这两块巨石,我陡然停住脚步,我记得当年那个男人就是站在这两块巨石上,张弓搭箭,把躲在飞虫后面的盐水女神射杀的。<>我毫不犹豫,不,或者是出于一种潜意识的本能,我立马就踩上那两块巨石,放眼望去,前面确实是当年的盐池,盐池中的水还是那么碧蓝,还是那么热气腾腾。

  热气缭绕中,盐池岸边果然站着白衣人和覃瓶儿,一圈一圈的黑云围绕在他们身边。

  几乎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我一把揪断旁边一棵坚硬的小指粗的狗骨头树,也不知哪来的力气,几下就扯掉狗骨头上零散的叶子,做了一支非常简易的箭,然后搭在木弓上,然后手臂用力拉满弓,然后手一松,然后那支狗骨头树做的箭就闪电向白衣人射去。

  因为有头脑中的记忆,我蛮以为白衣人定会中箭而死,鲜红再一次染红那碧蓝的池水,然而我想错了,虽然那狗骨头树做的箭虽然准确无误地射中白衣人的背心,但白衣人根本不为所动,狗骨头树做的箭仅仅弹了一下,就直直掉落在地上。

  白衣人根本没回头,身不震脚不动绕过盐池,形如鬼魅向前飘去,而覃瓶儿,根本就没意识到我射过白衣人一箭,见白衣人继续往前走,也没回头看我一眼,跟在白衣人后面如影随形。

  这个结果与我记忆中的情景大为不同。

  而我此时的思绪却又仿佛发生了剧变,仿佛又从幻像中回到了现实。有关后来发生的事,像一阵清风在脑海消失得干干净净,我此时头脑更加清明,可以清晰地感觉盐池水中的热汽和背上混和着露珠的冷汗。

  我来不及体会自己的感觉,眼见白衣人和覃瓶儿向前走去,一把扔掉那张莫名其妙做的木弓,扑爬连天地向他们追随而去。此时我的体力也似乎恢复到正常状况,不再像先前那样轻灵,所以用跌跌撞撞来形容我的步伐一点都不为过。

  头顶还是那么黑压压一片,嗡嗡声还是那么巨大,一如既往鼓动着我的耳膜,周围的景色还是那种浑沌的情景,我只能两眼圆睁,紧紧盯着前面的白衣人和覃瓶儿,根本顾不得脚下踩在什么地方,高一脚浅一脚狼狈疾奔。

  白衣人和覃瓶儿的速度越来越快。<>眼看我就要撵不上他们了,我心中一急,张口疾呼:“瓶儿!”

  覃瓶儿的脚步似乎顿了顿,但仍然没有回头,稍显迟疑继续跟随着白衣人向前走去。

  见覃瓶儿有反应,我心中很高兴很激动,两眼紧盯着她的背影,喊得更加大声,几乎要把喉咙撕破了,但是不知是嗡嗡声太过巨大还是其它什么缘故,覃瓶儿此后再没作任何反应,看样子反而速度更快。

  我在追撵过程中,依稀注意到身子两侧有水声轰鸣,而前方的道路越来越窄,还有一团一团幽蓝色的火光在我身边闪烁明灭,在昏暗中看起来像一只只妖异的鬼眼眨呀眨。

  我不敢把目光从白衣人和覃瓶儿身上移开,害怕自己稍一疏忽,覃瓶儿就会从我的视线中消失,而脚下的路高低不平而且崎岖异常,所以我奔跑起来十分吃力,好多次都差点陷入那隆隆的水声中去。

  就在我几乎绝望的时候,蓦然听见一通急促的铜铃声响,紧接着前方冒出一团妖艳的红光。红光过后,我眼前陡然一亮,所有昏暗浑沌的感觉一扫而空,山水林木变得异常清晰,阳光很刺眼,穿透薄薄的晨雾照在二人一狗身上,头顶上那团黑云在几秒钟之间烟消云散,那轰鸣的嗡嗡声也消失了。

  那二人,一个是久未露面的寄爷,一个是茫然不解的覃瓶儿,而那狗,当然是花儿!

  人的神智从迷糊中恢复,会让人产生不相信自己眼睛的感觉,我此时正是这样的感觉,很不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所以我傻呆呆地站在原地,大张着嘴看着站在一道倾斜的石梁上的寄爷和覃瓶儿,对,还有花儿。

  直到覃瓶儿天籁般的声音响起,我才从迷糊中彻底清醒。

  覃瓶儿问寄爷:“安叔,我怎么在这里?”

  寄爷的回答很诡秘,“你本来就属于这里,所以你就在这里!”

  覃瓶儿当然无法得知寄爷到底在说什么,“我是问我怎么会来这里?这里是什么地方?”

  寄爷说:“一切都是从前安排好的。<>”

  覃瓶儿睁着两只无助的眼睛,忽扭头看见我,大喜,“鹰鹰,你也在啊,你傻站在那里干什么呢?快过来,安叔找到了!”

  我当然知道寄爷找到了,我痴不痴呆不呆的原因,一是我不明白刚刚发生的一切到底是什么原因,二是不明白寄爷为什么说这些听起来异常费解的话。

  覃瓶儿见我还站着不动,脚步轻盈地跑到我身边,一把搂住我的胳膊,“我们昨天晚上不是在树洞里吗?现在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我当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事,见她安然无恙,我的一颗心早就完全放在她身上,哪里还有时间去想那白衣人是谁呢?

  “我不知道!”我只得苦笑着给覃瓶儿一个最简单的答案。m.χIùmЬ.CǒM

  “你也不知道?那我们去问安叔。不知道安叔是怎么搞的,我总觉得他现在变得很诡秘了……”说到最后,覃瓶儿故意压掉声音,看样子是害怕让寄爷听见。

  我又苦笑一下,看看四周发现确实是在现实世界,于是被覃瓶儿拉着走近寄爷。

  寄爷正在擦他那把司刀,一边擦一边喃喃自语,“不是你的,你生生世世也别想抢去……结束了,一切都应该结束了……”让我弄不明白不仅仅是寄爷的话,还有他那种说话的腔调,简直我与了解的那个粗犷的土家汉子的声音大相径庭。

  “寄爷……”我刚刚期期艾艾地叫了一声,寄爷挥舞着司刀打断我,用刀指着一块深埋在地下的石碑说,“你来看!”

  我顺着他司刀指的那块石碑一看,骇然发现石碑上刻着几个古篆字:难留城!

  “难留城?这里就是难留城?”我吃惊得几乎跳起来,声嘶力竭喊道,“这哪里有城镇的样子?”

  “不是难留城,而是难留城!灾难的难!”寄爷脸色沉重,“这就是我们的祖先雍尼和补所本身安命、繁衍生息的那个地方!”

  “什么?”我和覃瓶儿大惊,异口同声喊道。

  “城即山,山即树!这里就是我们千辛万苦要找的梭椤神树!”寄爷并不理会我和覃瓶儿的惊讶,继续以一种神秘莫测的口吻说出一句更加神秘莫测的话。

  我和覃瓶儿对望一眼。这一眼让我们瞬间心意相通,我们都在想同一个问题,寄爷不会是发癫了吧?怎么尽说一些摸不着边际的鬼话呢?

  我试探着问寄爷:“梭椤神树在哪里?”

  寄爷依然一本正经,“你们已经在其上了!”

  我猛地跳起来,我们居然已经在梭椤神树上了?可这里的地形哪像是一棵树的样子?

  我神情怪异的举止,仿佛早在寄爷的意料之中。他眼神定定地看着我,“朱雀,难道你还不明白么?”

  我愕然,寄爷这是在叫谁?我左右看了看,除了我和覃瓶儿,再无第二个人,侧寄爷居然莫名其妙叫出“朱雀”这个名字,莫非他真的受什么刺激神经错乱了?

  我向寄爷走了两步,试探着说:“寄爷,您家是不是癫了?连朱雀这个名字都叫出来了哪个是朱雀?”

  寄爷眼都不眨,“你!”

  “我?”我不由得回头望着覃瓶儿苦笑,谁知覃瓶儿像突然见了鬼一般失态地指着我,惊恐万分地说:“你……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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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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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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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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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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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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