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的是我寄爷还是那娃娃儿?”我疑惑地说,随即暗骂自己是猪脑壳,虽然寄爷很诡秘地说那刚出生就死掉的婴儿是他师父,但那婴儿对巧哥夫妇来说,毕竟是父*血的结晶,怎么会称自己身上掉下的肉为“老人家”呢?果然,巧哥答道:“我问的是你寄爷!”
我苦笑一下,“我们也不晓得他现在去哪里了,他跟你说了那通话之后,在墙上写下这两个血字,一句话都没说,就抱着那……就走了,估计……是去找地方埋葬他吧!”我指着墙上那两个莫名其妙的“卯未”二字说。
巧哥呆呆看着墙上的两个血字,长长叹息一声,在雨声雷声中低头沉默半晌,才抬起头来凄然一笑,说:“你看,按道理来说呢,你们黑天雨地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应该留你们住上一夜,弄点好菜打点好酒好好款待款待你们,可是……我老婆现在这个样子,出了这么大的事情,父母……父母又早走了,我实在没心情也抽不开身来感谢几位了……”
“喝酒是小事儿,安哥说你夫妻二人作的孽到底是么子?”满鸟鸟快人快语,好奇地问道。我急忙踩了满鸟鸟一脚,暗道现在是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吗?人家本来就已经伤心欲绝了,你还要残忍地去揭他的伤疤?其实刚刚巧哥说到父母时,语气迟疑中有惊恐,我已隐隐猜到巧哥夫妇肯定做了对不起父母的事,因此才会一报还一报,孩子生下来就死了。寄爷既然说他们作的孽已经终结,这些事再问清楚还有什么意义?更何况,这可能是巧哥辈子最不愿提起的隐私。
“这个……”巧哥迟疑着。我赶紧说:“你赶紧去护理嫂子吧,我们就不进去打搅了,有些事情,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你和嫂子也不要过于悲伤,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们来喝‘祝米酒’,好吧?”巧哥感激地点点头,哽咽着说:“如果明年我们真生一对龙凤胎,一定专程来请你们喝酒。我去给你们找斗蓬蓑衣和电筒……”(祝米酒:孩子生下来三天或十天摆的酒宴,这三天或十天在土家族地区也叫“打三朝”或“打十朝”,一般外婆家在这一天前来贺喜。)m.χIùmЬ.CǒM
走出巧哥家,我才意识到我们的处境很不妙。虽然才晚上十点多钟,可是黑灯瞎火,又下着大雨,我们之前也没想到会有如此多的事情发生,所以根本就没有安排住宿的地方,在唐崖我们又人生地不熟,放眼一望,家家户户都闭门熄灯,显然,基本上所有人都去为向老汉守灵去了,别说找住宿的地方,就是混顿饭吃都难,而我们半天奔波,肚子早就在大唱空城计了。
“啷格办?我的肚子已经在闹革命了!”满鸟鸟吸着烟,烟头微弱的火光在黑暗中一明一灭,格外醒目。
我咬咬牙,说:“走,我们去向幺哥家,估计这时候他们快‘宵夜’了,你不是吵吵嚷嚷要吃三碗吗?今天就是个机会,而且恐怕我们要在那里过夜了。这样也好,一来为向老汉守守灵,虽然他与我们非亲非故,为那么大年纪的老人家守守灵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二来也该把巧哥的事儿告诉陈老一声,免得他担心;三来我还想去问问陈老,看覃城有不有什么后人,好打听血魂碑的事;四来我估计寄爷去埋了那孩子,可能也会去那里,我们刚好可以在那里会合。”
满鸟鸟和覃瓶儿都无话可说,同意我的提议。
要去向幺哥家,就必须从坡底上到坡顶,而且必须穿过那一大片坟场,虽然陈老说土司皇城原本有四十八条街,可我们根本就没来得及亲自去走一遍。尽管到向幺哥的家路肯定不止一条,但唯一比较快捷的方式就是按原路返回了。
先前有寄爷在身边,三个年青人的胆色自然大许多,现在没有了寄爷作为精神支撑,连花儿这伙计都不知去哪里风流快活去了,丢下老子们不管,要我们三人独自穿越那片根本不知底细的陌生坟场,又是在如此电闪雷鸣的雨夜,心里难免惴惴不安。“安乐洞那么诡异凶险的地方都奈何不了老子,我怕你区区一片坟场?”我在心里为自己打气,回头对覃瓶儿和满鸟鸟喝道:“走!”
满鸟鸟不动,颤声说道:“鹰鹰,我走前面还是……后面?”
“你走中间吧,我断后!”我还没说话,覃瓶儿果断地说,语气很坚决。我又心生疑惑,覃瓶儿的胆子怎么忽大忽小?换在以往,处在这么阴森恐怖的环境,她早就挽着我的胳膊寸步不离了,现在居然主动提出断后,我在鄙视满鸟鸟的同时,心里对覃瓶儿的转变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那……我就不客气了。瓶儿,有么子事你喊我啊。”满鸟鸟故意挺了挺胸。我暗自好笑,鸭子死在田埂上也没这伙计的嘴壳子硬。当下不再理他,一边嘱咐覃瓶儿不用担心,小心看着脚下,一边当先朝前走去。
那电闪雷鸣可不管我们的心情如何,风声雨声也没有悲天悯人的意思,一如既往考验着我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得益于石板路被雨水冲得干干净净,我们走起来并不觉得泥泞,步子很沉稳,速度也很快。一道道闪电划过,满山的花草树木和掩映在其下的坟堆就露出一副狰狞的面目,默默注视着在蜿蜒曲折的石板路上步履匆匆的三个年青人。我虽然装着满不在乎,心里还是有点打鼓,打定主意尽量不去看石板路两边的情形,手电直直照着前面,一面不时回头叮嘱满鸟鸟和覃瓶儿,一面几乎小跑起来。
当三个人喘气如雷爬到坡顶,看见那两棵在黑暗中影影绰绰的夫妻杉,紧张的心情才稍稍一松,也不敢多作停留,风风火火朝灯火通明的向幺哥家跑去。
跑到向幺哥家,果然正值“宵夜”时间。满鸟鸟来不及喘气,操起打杂的人托盘中一碗面条,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三下两下,一冒碗面条就倒进了肚中。我也端了两碗面条,递给覃瓶儿一碗,见她还有些迟疑,我对她说:“没事,这是吉葬期间必要的过场,没人笑话你,我们赶紧找个角落填饱肚子再说,不够的话我再去端。”覃瓶儿接过面条,期期艾艾走到阴影处,不声不响吃起来。我边吃边回头看满鸟鸟,见满鸟鸟已经在吃第三碗,饿死鬼投胎的样子把端托盘的汉子逗得哈哈大笑。
满鸟鸟吃完三碗面条,打着饱嗝拱进人堆,打牌“*”去了。
我和覃瓶儿吃完面条,正在寻找陈老,不想陈老已走到我们身边,并示意我们到角落去说话。我把巧哥一家的事原原本本对陈老说了,陈老叹息一声,说:“这两个孩子本性不错,就对父母有点……唉,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但愿这次惨痛的教训能教他们好好做人。你寄爷说那孩子是他的师父,我想这事儿可能是真的。”
“怎么说?”
“向老汉不是今天中午一点五十左右死的吗?而巧哥媳妇刚好也是在一点五十开始发作的,这说明么子,说明向老汉的死和巧哥孩子的生是同时发生的,极有可能是向老汉的魂魄投到那孩子身上去了。当然,这只是我按迷信的说法而进行的猜测,具体什么原因还得问你寄爷。”陈老的声音压得很低,听在我和覃瓶儿的耳里却无异于炸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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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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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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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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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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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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