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把语气一转,“我不能帮你很久,等离婚手续办下来,我就要回江城了。”
“晓芃,留下来吧,不要回江城了,你是个珠宝设计师,留在这里会有更好的发展。”
带着一股冲动,他握住了她的手,她狠狠一震,下意识的抽了出来,“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她垂下头来,一抹嫣红飘上了面颊。
她要替小锋联系医生,安排他出国就医的事,还要去美国照顾他。爸妈不懂英文,在那边语言不通,什么都做不了。
秦如琛望着她娇美的容颜,心里就像被拨动的琴弦,颤颤袅袅的。
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这是心动的涟漪,从她走进他梦中的那一刻,他就爱上她了。
“那我也到江城去,你要有什么重要的事,我可以帮你。而且,我也想看看南湖边的那棵老榕树。”他低沉的说。
天知道,当他得知花晓芃和陆谨言离婚的消息时,有多么激动,多么的兴奋。
这不叫趁人之危,陆谨言对她一点都不好,还跟花梦黎搞上了,他根本就不懂得珍惜她。
离婚对她而言是一种解脱。
如果换成是他,一定会好好的呵护她、爱她,让她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花晓芃看着他,恍惚间,他的影子就和阿聪的影子重合起来了。
他不仅长得和阿聪很像,连声音也很像,每一次都会给她一种错觉,好像他就是阿聪,只是换了一个名字。
“喝咖啡吧。”她给他倒了一杯咖啡,像是在转移话题。
他接过来,正要喝,一只小白猫跳了过来,毛茸茸的小身子把他的手臂一撞,咖啡就溅洒出来,沾染了他的衣襟。
“小雪团,你又顽皮了。”花晓芃轻轻的敲了下它的头,它是小莉养得猫,特别的顽皮,就喜欢和人捣乱。
“没事,我去一下洗手间。”秦如琛摆摆手,站起身来,准备去洗手间,被她叫住了,“咖啡渍可不是擦一擦就能擦掉的,你赶紧脱下来,我帮你洗一下,不然就洗不掉了。”
她拿了毯子过来,转过身,等他脱衬衣。
秦如琛盯着她纤瘦的背影,忽然有一种想要从身后抱住她的冲动,如果她是他的妻子该有多好。
喉结滚动了下,他咽下这份冲动,披上毯子,低低的说:“我好了。”
她转了过来,接过他的衬衣,眼睛几乎是下意识的往他身上飘了过去
时聪的身体是什么样子,她再清楚不过了,不过秦如琛的身体,还是第一次见。
他们差不多高,都是186公分,时聪的皮肤很白皙,而他是古铜色的,晕染了阳光的颜色,应该是和他从事很多户外运动有关。
他们的身材都很好,肌肉坚实、匀称而性感,不过,时聪稍微瘦一点,而他要健硕一点。
当她的目光移到他没有被毯子遮蔽的肩头时,忽而就凝滞了。
那里有一道小小的伤疤。
她猛然一惊,一股强烈的困惑划过脑海。
时聪的肩头也有一个伤疤,是和在街头调戏她的小混混发生冲突时,被匕首划伤的。
为什么他的肩头也会有一个伤疤?
“怎么了?”看她的眼睛突然瞪得比铜铃还大,他赶紧问道。wWW.ΧìǔΜЬ.CǒΜ
“你……你的肩头怎么会有一个疤?”她愣愣的说。
“好像是登山的时候,被岩石刮伤的。”他耸了耸肩,语气轻描淡写,他自己并不记得了,是听母亲说得。
“哦。”她狠狠的咽了下口水,努力平复激荡的情绪。
又是一个巧合吗?
他们两个人怎么会有如此多的相似之处呢?
“这个疤是不是很丑,把你吓着了?”他下意识的拉上毯子,把伤疤遮住了。
“不是。”她使劲的摇摇头,“是我的朋友肩上也有一道疤,所以……”她咬住了下唇,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
秦如琛茶褐色的眸子在灯光里幽幽的闪动了下,掠过一丝无法言喻的深沉之色,“我猜他是你之前的男朋友吧?是不是每次看到我,你都会想到他?”
“对不起……”她抱歉的垂下了头,没有人愿意被当成其他人,尤其是像他这种光芒万丈的豪门公子。
不过,秦如琛并不是这么想的,“有时候,我都觉得我不是自己了。最近我在研究灵异学,上面说两个长相相同的人,灵魂可能会相通。现在很多学说倾向于灵魂是一种脑电波。人死了之后,脑电波就会四处游荡,遇到可以和他发生共振的人,就会产生所谓的通灵现象。我在想我一定和你男朋友的脑电波撞到一起了,灵魂产生了交融。很可能现在,我既是秦如琛,又是时聪。”
他说得慢条斯理,却让花晓芃狠狠的呛了下。
她发现了,秦如琛的脑子里有很多古怪的理论,就像上次他说记忆不只保存在大脑里,人的每个细胞和器官都是有记忆的。她还从来没听说过呢。
许若宸说过,他喜欢新鲜刺激的东西,研究这些奇怪的学说估计也是爱好之一。
“你要真是时聪就好了。”她凄迷一笑,即便只有灵魂也无所谓。
“你就把我当成他好了,我不介意的。”秦如琛脸上带着云淡风轻的笑意,“我想过了,我之所以会有他的记忆,并不是因为我见过你,而是灵魂相融导致的。在某种程度上,我可以算作是他了。”
他的眼睛里闪着一点狡黠的微光。
她对他还很疏离,但这样一说,就能更迅速的拉进他们的距离。
他是有优势的,因为他有一张和时聪相似的脸,只要能得到她的心,暂时的充当他,也没有什么关系。
花晓芃并不太懂他的这套奇怪理论,但是她很想相信那是真的。
如果人真的有灵魂。
如果时聪的灵魂真的可以和他的融合。
那么,他就还存在着,没有消失不见。
在她神思间,秦如琛走过来,一把将她搂进了怀里,“晓芃,他还在,他没有离开你!”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蛊惑,她的思想开始恍惚起来,“阿聪,阿聪……”
“晓芃,是我,我回来了。”他趁机俯首,轻轻的吻住了她的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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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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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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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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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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