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武侠世界搞基建>第 30 章 第三十章 礼物
  终于!写完了!

  宫轻夜伸了个懒腰,活动活动手指节,在歇歇写写之间,她根据自己对的知识回忆终于完成了教科书的编写。

  夜漏将尽,天色将明,檀香早已燃尽,余下些许余烬在银色雕花熏炉里,以及空气中的淡淡余香。

  她回想起了与檀香有关的记忆——

  以她与那人的功力,踏水如平地不过信手拈来,不多时便摘了许多红莲,在听雨阁的前的平地上铺了凉席晾开花瓣。

  ……

  “少宫主既为了在下做枕头,贫僧自然要有回礼,只是一时之间拿不出合适的,只能先以薄礼垫着,之后贫僧再觅来更好的礼物。”

  “这是……你亲手做的?”

  “不错。说来惭愧,此香是贫僧以秘法特制的,寺里诸位师兄认为此香不错,有安神静气的功效,不过武功修为到了少宫主的境界,这些功效也派不上用场。好在此香味道清郁,算是好闻,且独一无二,用来作为垫付的前礼聊表心意,尚算过得去。”

  “这可不是尚算过得去的水平,琉璃寺的檀香天下闻名,可为天下之首。而我听暮尘阁下所言,阁下于调香之道,乃是琉璃寺中第一,只是轻易不与人手,便是宫主,每年也只有数枝。如此珍贵,在下倒有些不舍得用了。”宫轻夜看了看那九盒垒得方方正正的紫檀木盒道。

  “若将之束之高阁,却非贫僧本意了。若是少宫主喜欢,贫僧每月调上一批便是,这调香也并非什么难事。只是少宫主用时,最好离这香远些。”

  “倒不必累大师每月调制,这香在下怕是能用很久了。这礼物我收下了,大师不必另花心思再赠我重礼了。只是不知为何要让我用时远离此香呢?”

  “少宫主不必客气,区区寻常檀香,算不得重礼,再珍贵之物,在少宫主面前也不过如此。而那些寻常之物,若有幸为少宫主所用,却也变得再珍贵不过了。

  能得少宫主所燃,也算是此香的荣幸,若是为少宫主调香,其实不单不会觉得无聊,反而十分……荣幸呢——”琇書網

  “至于此香,虽然味道闻起来尚可,但若是因此遮掩混淆了少宫主身上的气息……可就是大大的不是了。”

  体生异香,也是顶级高手们脱胎换骨的体现之一。猫蛋儿在宫轻夜身上闻到的冷香就是因此而生的。

  那气息类似冰雪与雾中白兰相混合,却又好闻的多,只闻到这气息,就让人联想起“冰雪为肌玉作骨,明月为神花作貌”之类的章句来。

  又来了——有时候宫轻夜觉得楚疏言和楚非言两兄弟完全是背道而驰的两个性格发展方向,楚非言倒是人如其名,是个沉默寡言的冰山美少年,宫轻夜应付起小楚同学那是绰绰有余。

  但是楚非言血缘上的大哥就不一样了,楚疏言虽然名为疏言,却一点儿没有疏言的意思,很会打机锋,像现在就把少宫主说得不知所措,难以应付,以至于耳根又转成了淡淡的绯色——她严重怀疑是因为琉璃寺里经常举办辩论会的缘故。

  据方丈所言,只要有疏言参加辩禅,那么胜利的天平就只会倾向于佛子阁下。

  宫轻夜此时还不知道她的师尊大人给楚疏言起的俗世名字为辞,言辞的辞。

  天色熹微,淡淡的玫瑰红出现在薄蓝暗淡的天空,鸟儿们也从睡梦中醒来,开始婉转啾鸣。

  以小狗儿李星湖为代表的知行学院的学子们已经起床洗漱跑圈了,谢临崖主要负责武学课,虽然就以这些内力都没有的、大多数天赋平平的小孩儿来说,这位老师段位实在太高了。就像是现代院士跑去当幼教那样,总而言之,谢临崖清晨还是相当空闲的。

  学院安置在掩月山庄的外庄,因为之前的钢铁冶炼,让学生们用上了第一批水泥平房。宫轻夜没让工人们起得太高,一律二层高,不过出于美观,屋顶还是采用了飞檐瓦顶的古风设计,很有几分现代别墅的风味,中庭也依着古典审美有假山菱池,修竹芭蕉,锦绣花丛。倒是让那些巨大的水泥操场显得有些突兀,不过实用就足以盖过一切。

  谢临崖的住处则位于内庄与外庄的交接不远处,是一座自带花园的精巧小筑。自谢临崖搬来,就移植了许多白兰树。而园子里的许多名花异草就只能移栽他处了,小筑一时幽香四溢,好似笼在白兰花香织就的梦境一般。

  在这小筑居住的谢临崖正搬出席子,开始晾晒白兰花。

  明返景、易今吾他们刚好提溜着几篓子鹅羽经过,心情愉快地和谢临崖打了招呼。

  “你们这是……?”

  “我们正要拿这些羽毛去做羽毛笔呢!这些羽毛毛片毫无脱落,洁白如玉,羽毛毛管坚硬笔直,都是做羽毛笔的上好材料。”易今吾兴奋地回答。

  “羽毛笔?听上去倒是十分新奇,想必又是宫院长的主意吧,不知可否容在下一同参与呢?”

  “这……这恐怕需要向少宫主请示过才能决定……”

  ……

  宫轻夜当然无所谓谢临崖的围观,打发走了早上七点半就来请示的下属。

  他们把羽毛放在蒸笼上蒸以便脱去油脂,接着是热处理,把羽毛管插进温度180度左右的热砂里,等待砂子自然冷却。热处理之后羽毛管会由半透明变成不透明,这使得羽毛变得更加坚硬,不易弯曲,从而可以注入墨水。

  接着把羽毛管用剪刀把羽毛管管头部分剪开,要求小于45度角,作为书写的笔尖。

  “这羽毛管里面有些絮状物,可需要清除?”谢临崖问道。

  “不必。少宫主给的说明书上面说了,这些絮状物可以吸附墨水。”易今吾用小刀把笔尖削尖,在笔尖中心位置戳出一个小洞,蘸了蘸墨水在纸上顺利地写出天地玄黄四个字,脸上终于露出笑容,“成功了!”

  转头却发现谢公子正往自己做好的那两支羽毛笔上喷香水,还是对外不出售的白兰香型。

  就……就很微妙。

  宫轻夜在早晨就收到了羽毛笔,其中一支笔还是谢临崖做的,这倒不算什么,今日

  是夏午节,习俗颇似端午节,其中一项便是互赠亲友红丝线。端午节的习俗是送五色丝线,而在大秦,人们认为红色丝线更为喜庆。

  她要亲自送的人只两个,一是疏言,二是她的小师弟楚非言,最近他得了《黄泉碧落大法》,作为一个武痴剑痴,天天练武习剑去了。

  《黄泉碧落大法》记于两地,下部碧落天藏于太虚观的昆仑极,上部黄泉尽则藏于琉璃寺的星渊阁。

  这套顶级武功有破灭涤魂之效,被楚疏言传给了宫轻夜,宫轻夜经过同意自然传给了自家师弟楚非言。

  小楚同学正道场闭关修炼中,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来,给他编的丝结估计是得延期送了。

  谢临崖当然不只是送了羽毛笔,他还送了红色丝线流苏耳坠,因宫轻夜并不打耳洞,这耳坠还是贴耳式。所谓贴耳式即是用白磁玉一前一后利用其强大磁力使耳坠相吸而夹。

  按照夏午节习俗,宫轻夜现做了一个简洁却不失精致的红丝结回之以礼。

  然后打发人去试着造钢笔去了。

  ……

  “佛子大人,夏午节好呀!这串琉璃佛珠,是用夏午节的红丝串的,用的是鲛人丝,应该挺坚韧的,你快戴上试试。”

  白衣女郎言笑晏晏,泠泠出月,扬了扬那串光华莹莹的琉璃佛珠,青年触及她的目光,修眉微微上挑,淡淡一笑。

  “我很庆幸……你刚才的样子,只贫僧一个人看见。这佛珠很好,我很喜欢。”

  微甜的滋味从心囗升腾起来,慢慢鼓胀,有点像是炎炎暑气遮堵了心脉——不然他怎么会觉得有点不清醒起来呢?

  他已经开始有点沉溺了,不过,倒也不坏。

  “你喜欢便好。”白衣女郎面上的笑意更显潋滟。

  望着那带着笑意的唇角,疏言的眼神不由幽深了些——嗯,滋味应该很好。

  “贫僧也备了礼物,自制了一支流苏步摇,时间匆忙,还望少宫主不要嫌弃。”

  “好漂亮!佛子的手工也这般出色,与岛上最好的珠宝匠师相比,也有过之而无不及。唔,这步摇上的花我倒是不曾见过……”

  “是鸠罂花,我觉得很衬你。”也很似你,“这耳坠用了白磁玉,只可惜雕工造型还要差些,明日我送副你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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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公子可是总想要讨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多生妄念,实属不应,无念我执,方为上策。”

  “佛子阁下又如何知道,这是妄念呢?

  在下曾认为,存于此间,不过如清风抚叶,闲云穿月,转瞬风息云散,天地寄蜉蝣,何须挂齿?

  而今于此尘世,情丝如网,误落此中,喜怒哀乐,与之萦萦相系,令在下生平头一次体会到了何为相思入骨,牵肠挂肚,是苦亦是甜,倒也不坏。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在下素来好美酒佳景,不过心悦片刻,又曾觉仗剑江湖,来去自由,已是知足。如今心系一人,才懂得此心长悦的滋味。得之此物,已是欢欣不已了。

  而在佛家中,我执为烦恼之源,她……她是吾之心悦,又怎会是我执呢?”

  “佛子阁下离开琉璃寺,来到此间,却来管在下之事,不可不谓诸念杂生,陷入我执。依在下看,佛子阁下还是早日回寺静心破执,悟道参禅的为好。”谢临崖用手心敲了敲合起来的折扇,把玩起扇坠的红丝,语气斯文优雅,语速不缓不慢,却句句锋利入骨。

  “贫僧只是想让谢公子你少做些无用功罢了,毕竟就像这红丝,少宫主本来只备了两份,一是楚公子的抹额,二是给贫僧的琉璃佛珠手串。谢公子硬是强求,大可不必。毕竟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一观便知,贫僧倒是想奉劝谢公子一句,还是早日清醒的为好。”疏言不紧不慢地拨弄着那串某人亲手烧制的琉璃佛珠,衬得那段玉色的腕骨愈发优雅好看起来,“至于少宫主与在下,一见如故,因果缘分,如此种种,是为天定,谢公子想必……是不能理解的。”

  嘲讽意味十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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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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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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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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