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阅川深呼一口气——他得承认,向来备受追捧的自己,在这群庄稼汉眼中并不吃香。
他们如今能有这待遇,都是拖了白麓的福。
再看看人群当中最靓的那位崽,她正皱紧眉头:“众位叔伯大哥真是太客气了——这样吧,反正我的东西带的多,这老黄牛就再辛苦一段路,等到了村子,我把东西分一分。”
说罢再轻飘飘看了时阅川一眼——她也不是傻子,自己收集了多少东西,现如今又剩多少东西?
中间捣乱的还能有谁?
哼!
看你这大漂亮眉目怪俊的,没想到心眼儿却这么狭隘!连区区一罐猪油,两桶大米白面,几床绸缎被褥……都容纳不下!
与其被再丢在路上,还不如跟乡亲们换一换,说不得能有些其他吃的。
至于现在嘛……
她看着越发惊喜的大伙:“不过呀,我怕大家从城里回来,就看不上我这些东西了。”
“老乡们,既然这样,你们就快些去城里吧——我那路上还丢了好些东西,可别叫什么野兽糟蹋了!”
粮食才是头等大事!
大家伙一听,立刻就上路了,同时还嘱咐留下来的人:“你们把阿麓带到村子里,记得多拿些扁担箩筐,再叫些人来找我们。”
哎呀呀,那些猪啊鸡啊白米白面啊,不带些家伙什可怎么拿呢?
灵甲瞪圆眼睛看着眼前这和乐融融的场面,悄悄凑近时阅川:“公子,这连‘阿麓’都叫上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俩才是外人呢!
……
这边轰轰烈烈准备进城,留了两个年轻人给大家伙儿带路。
“阿麓妹子,你这赶路还带着小花盆啊。是不是城里千金小姐们就时兴这个呀?”
唉。
他们庄户人家,比起来果然是土气了许多。
白麓叹了口气:“唉,这我捡的——你别看他是个仙人掌,实际上是碰到灵潮,一个大活人突然就变了。”
“年纪小小的要背井离乡,还是个孩子呢,我怎么忍心啊?就让他变回仙人掌,我先带上一程。”
啊!
这仙人掌居然是个人?!
饶是众人见识了灵潮里突然变得跟妖怪一样撞烂大堤的野猪,此刻也仍是震惊!
怪不得城里人都跑了呢。
原来灵潮这么要命啊!
“还好是个仙人掌……阿麓妹子你真是心善。这要变成了稻子麦子,咱见着了咋能不用镰刀割一割呢?”
小巧白瓷盆里,绿油油的仙人掌忍不住把自己团得更圆了一些。
【姐姐说的没错,外头真是太危险了!他要不是跟着姐姐,这会儿肯定被人用蜂蜜拌了吃了!】
白麓也点头:“那是,可不能糟蹋粮食——不过,你们也甭这么客气,叫我阿麓就好了,我也不是什么千金小姐。”
“我原先是给人家当丫鬟的。”
“啊!”
两个年轻人又一次惊叹了。
“哎呀,这些大户人家果然就是没良心,逃命的时候,就不把丫鬟当回事儿了!”
“阿麓你放心!咱们穷苦人家本本分分,可不是这样的人!”
没良心的大户人家·时阅川,半晌无言。
白麓倒是一副自强不息的模样——
“那没关系,都是为了生活嘛!”
……
他们没人走过这路,此刻两个年轻人不忍心老黄牛带上这许多东西,自发背了一部分,一边熟练地带大家拐向了小路。
灵甲壮硕的身子牢牢守护在大公子身后,但是……xǐυmь.℃òm
“公子,他们是不是在偷偷瞪我?”
他极小声地问道。
时阅川绷住表情,也忍着疼痛低声道:“灵甲啊……作为队伍里最壮的人,不然你也背两件行李吧。”
不然到了村子里,他怕自己主仆俩过不下去啊!
等到背上堆了一个大包袱,灵甲果然感受不到那如芒在背的目光了。
但是……
“阿麓啊,这个少爷是你看上的吧?”
前头三人开始聊天了。
“我跟你说,你这眼光不行的——光脸好看有啥用啊?戏文里都说这种人手无……无那个什么,反正捉不住鸡!”
“倒是他身边这个,虽然没啥眼色,人也懒(宁愿使唤老黄牛都不舍得出力气),但看那身板,到时候犁田种地割稻子砍柴……这样的才能过日子呢!”
两个人越说越来劲,本来声音还小小的,时阅川勉强可以装作听不到,可如今,已经越发过分了。
“对啊,阿麓,你听哥的!我大柱子前年可是娶了你嫂子,村里一枝花呢!靠的就是我割稻子又快又好!”
“再说了,你相中的那个身子也太虚了,这才几步路,汗水一层一层的……这不行,以后喝药费钱不说,怕是活不……咳咳。”
似乎是意识到了自己声音有点大,大柱子赶紧闭嘴,给了白麓一个“自己体会”的眼神。
白麓:……
啊,这个要怎么解释呢?
说她只是为了蹭个大厨,会不会影响自己社交的效率啊?
于是,白麓也叹了口气:“我这也没办法——你瞧他身边那个大个子,长得不好看。柱子哥,你别说脸不重要,我瞅着你就长的大气又端正,我嫂子当年相中你,肯定也觉得你俊!”
大柱子便得意地挺起胸膛,随后矜持道:“还行,还行,我长得也就在村里还可以。”
不过再看看灵甲——不丑啊!多壮呢!
“没事,阿麓啊,你再挑挑,不着急……”
白麓越发愁苦了——“可那个能干活的,吃的太多了!一顿要干几大碗!”
大柱子和同伴倒抽一口凉气——啥家庭啊?怎么能叫人这样放开了吃?粗粮也不行!
“那不行。”
身边的同伴木头一脸严肃:“过日子就得精打细算,家里粮食都得计算着吃——这人,不是过日子的。”
两人深深为白麓的未来发起愁了。
……
灵甲背着行李,苦苦忍耐着——
当年他跟在公子身边学了那么多技术,怎么就没人教一教他,如何对付这种厚脸皮的女子呢?!又是如何变一变庄稼人的眼光呢?
如今反驳也不是,忍着更是憋屈。
再看看大公子孱弱的背影,他忍不住心头一酸——
公子的清白,公子的名声……
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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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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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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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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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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