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演武令>第三百五十二章 蛟龙出海
  邪帝舍利,是历代邪帝传承的至宝,里面存有强大精元力量和精神力量。

  一旦得到,以杨林如今长生诀的修为境界,并不是很担心被异力影响心神。

  如能吸收,就能让神元大涨,达到另一个层次。

  这东西,石之轩也在到处寻找,暂时还没有找到。

  但是,杨林却知道怎么得手。

  他甚至,还知道宝库里的机关暗道图纸在哪里可以找到。

  天下第一能工巧匠鲁妙子,当初建造了杨公宝库,不可能不事先留上一手。

  去飞马牧场的时候,顺便还能从他那里得到机关图谱。

  也不愁那老家伙不答应……

  他现在应该被祝玉妍的天魔功残余劲气弄得生不如死,投其所好就是了。

  “王爷,这次不带我过去吗?”

  绾绾听到杨林要去飞马牧场,就上来缠着,使劲浑身解数奉承。

  “飞马牧场那里,有人跟你师父有仇,一见你就会坏事,我这次速去速回,并不想节外生枝。”

  见到绾绾仍然郁郁寡欢的模样,杨林转而又道:“现在江都宫这里,什么都准备好了,就是一支内廷护卫还没有训练好,以后我的安全就需要绾绾负责的,必须要尽快搜罗一些女兵,组成庞大的内卫。”

  “真的嘛?这只内卫交给我统领?”

  绾绾看了卫贞贞一眼,眼中全是笑意。

  本来,这支队伍杨林有意让卫贞贞负责,但后来练兵的时候,杨林就发现贞贞姑娘为人太过心慈手软。

  对这些杀伐的事情,并不算太过适应。

  让她来带兵,很可能就把内卫也带得软绵绵的,就有些不美。

  倒是绾绾,天赋里点满了魔女特性,她有时也会帮忙,操练起女兵来,却是得心应手。

  那些个女兵被她训练得个个凶巴巴,心狠手辣,不让男兵专美于前。

  所以,杨林取名叫做青鸾卫的这支女兵内卫,就这么交到了绾绾的手里。

  还叮嘱她多招人手,勤加训练。

  不说太多,三千人是需要的。

  而且还得是精锐。

  虽然说,不需要这些女兵经常打仗,至少,出行之时,那个护卫排场就很好看了。

  绾绾得了这个差事,笑嘻嘻的就去忙了。

  卫贞贞却是一点也不羡慕,跟在杨林身后就出了江都城。

  实际上,不但杨林觉得卫贞贞很适合跟着自己,服侍自己。

  连卫贞贞自个儿也这么觉得。

  跟在杨林身边,处理各种杂事,照顾着衣食住行最是舒服,也最是安心。

  她的性格如水般柔顺,心思细腻得很,办这些杂事,就是面面俱到,让人舒服万分。

  而且,自从练了长生诀木元功诀之后,她更加喜静,也没有那么多的争斗心思。

  有她跟在身边,感觉都不太一样。

  不需她的时候,甚至感觉不到她这个人的存在。

  需要她的时候,就无处不在。

  “王上,您身为主君,不好轻动,离江都太远,这里……”

  卫贞贞虽然看上去,就很安静的样子,要是觉得她没什么头脑那就错了。琇書蛧

  杨林其实觉得,这位包子西施,在大局观上面很厉害。

  有些时候,往往在闲谈的时候,就能一言中的。

  有些自己没有想到的事情,她都会一一提出来。

  “以前让你卖包子,真是太浪费了。”

  杨林感叹道。

  “现在不卖包子了,还不是一样的浪费。”

  卫贞贞面红红的回了句,声音小得像蚊子。

  “那是因为绾绾一直在捣乱,每次本王要吃包子的时候,她偏偏要让我吃肉夹馍,我倒是无所谓的,就是你……”

  杨林遗憾说道。

  “什么……肉夹馍?”卫贞贞终于败退,脸颊热得像火烧,转过话题:“王爷,咱们还是快快赶过一程吧,这一路荒山野岭的,早点赶到飞马牧场吧,要不,小桂子就该凉了。

  想到可怜的小桂子,两人也没了心情再调笑。

  当下打马疾行。

  直奔飞马牧场而去。

  虽说如今江都势力已经分为西路大军,以战代练,同时攻取沈法兴和李子通,但是,寇仲和徐子陵两人毕竟还比较稚嫩,还在成长。

  而李靖和杜伏威两路兵马,也是新近归附,也不见得就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

  如果离开江都时间太长,很可能会出现一些不想看到的麻烦事情。

  所以,杨林想要快快处理买马的事情,再回来坐镇江都。

  早一点把沈法兴和李子通解决掉。

  就能早一点全取江南。

  到时就可以专心发展,积蓄实力。

  这样,才能与瓦岗军,以及李阀军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如果不出意外。

  杨林估计,自己全取江南的时候,岭南宋缺也该忍不住了。

  而慈航静斋那位师仙子,也该代表佛门前来“考核”自己了。

  倒是绾绾那里。

  希望阴癸派,不要选择错误才好。

  杨林回头望了一眼,似乎能看透重山,嘴角笑容有些意味深长。

  ……

  一路快马加鞭,晓行夜宿。

  等到杨林和卫贞贞,两人两骑到了飞马牧场前面山林之时,就已经是五日后的午时。

  奔行在林间小道之上,马匹的速度已经缓慢了下来。

  再前行一会,就见到一片旷野。

  星罗棋布般的小湖泊,宛如一面面小镜,布在旷野中间。

  放眼望去,还能见到一些村落坐落其间,四周牧草枯黄,少见炊烟。

  偶尔能见到一座座山丘,都是林木稀疏,有着烈火焚烧过的焦黑。

  仿佛在天际尽头,半山腰处,出现一片连绵的建筑,高高矗立。

  有刁斗楼台,城墙壕沟。

  说的是牧场,其实,这里就是一座坚固的城堡。

  城堡左前方斜倚草原,右后方就是一座悬崖,地势险恶,易守难攻。

  杨林看了一眼前方远处的巨大建筑,心想,难怪飞马牧场从晋末开始,就不问中原是非,一直偏安在侧,静静发展。

  牧场自身的武力比较强大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其实还是有地势的原因。

  一般军队想要跑到这来,打下这个城堡,不但要经过前方陡峡的山道,还要迎着山坡往上攻打,想想也会知道,到底会有多么艰难。

  为了一些马匹,损兵折将,耗费时日,就有些不值。

  还不如拉拢一番,许下条件,就可以尽得飞马牧场之利。

  隋朝一直是这样处理的。

  一百六十余年,飞马牧场就这么平静的走了过来。

  当然,到了乱世之时,流寇遍地,各有心思,就算飞马牧场再怎么难打,也有人把触手伸了进去,想要试一试能不能吞并得下了。

  毕竟,天下统一之时,朝廷可以不在乎这种僻处荒谷的养马小势力,在寸土必争的乱战情况下,飞马牧场就成了一块很肥的大肉,没人会放过。

  这一点,包括杨林在内。

  他想要发展骑兵,不能依靠着去北地草原买马。

  那边,无论是李渊还是刘武周,或者是窦建德,都不会允许自己这种南方势力,把手伸过去的。

  山长路远的,就算江都军能买到突厥马,也运不回来。

  随时都会被人在中途夺了去。

  那岂不是资敌?

  从这方面来说。

  飞马牧场就变得格外重要起来。

  如果飞马牧场让李渊和李密等人拉拢了过去。

  自家势力就会出现一种很尴尬的局面。

  到时候,以数十万步兵,面对人家的数十万骑兵,别说步兵练得精锐了,也能力扛骑兵,那其实是不得已。

  都是在各种特殊局势之下,以一种不可复制的方式,取得步胜骑的战果。

  不能把这种情况当做常态。

  杨林虽然对领兵作战、争夺天下这事有些外行,但是,他毕竟在白袍将军陈庆之的教导幻境之中打过仗的。

  战略问题暂且不说,战术上,可以说,他不惧天下任何一人。

  哪里不知道骑兵到底有多强。

  尤其是在心眼的加持之下,机动能力越强,越能以少量兵力牵制大部军力。

  并且,迂回战之,以弱胜强。

  这一点,步兵是万万做不到的。

  腿短的时候,就算看到对方的弱点,也知道要怎么攻击才能取胜,也跟不快打不了。

  “陶叔盛是吧,我来了,看看是否能再挡我一次。”

  杨林策马加鞭,长长吸了一口气,仰天长啸一声。

  声音如滚雷般,轰隆隆震荡四野。

  天空云层都被震得时散时聚,有狂风掠过旷野,杀气如潮,向前推进。

  前行路上,散养着的牛羊马匹,以及牧场人手,全都惊慌着四散避开。

  慌乱情绪如瘟疫一样的,直接蔓延,一路到达城墙之上。

  卫贞贞在后跟着,看着杨林一声长啸,就如虎啸山林,身前数里都是一片大乱。

  一个人骑马前行,就制造出万马千军齐齐奔行的威力……

  她忍不住就张大嘴,心想王上的威势越来越强了,也忍不住就为飞马牧场默哀。

  你说你好好的卖马不行吗?

  偏偏要玩花样。

  结果好了吧,把老虎引下山来了。

  杨林长啸刚歇,前行不远,就有一骑隆隆奔了过来,刚到近前,来人翻身落马,跪伏在地,哀泣道:“属下没能买到马匹,劳动王上亲至,实在罪该万死。”

  离开的时间也不算太久,但是,对于桂锡良来说,每一天都是煎熬。

  也不知道他受伤的这些日子,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此时面目枯槁,须发凌乱,衣衫褴褛,就像个叫花子似的。

  胸前伤口已经被挣开,想是刚刚跑得太急的缘故,此时血水脓液流出,看起来就有些触目惊心。

  “跟上。”

  杨林弹指,一道纯白色的阳和先天之气,噗的一声没入桂锡良的身体。

  劲气入体,随着经脉,运转全身,就如久旱逢甘霖,桂锡良苍白青灰的面上,就闪过一丝血色,呼吸也变得平稳起来,眼中也有了一些神彩。

  他感觉全身暖洋洋的,枯竭的真气,干涸的气血,全都变得充盈起来,好像有着用不完的气力,随时都可以挥剑拼杀。

  “谢王上。”

  桂锡良松了一口气,面上仍带着丝丝惭色,也有着一些悲伤。

  随行三十余人,其实都是他在竹花帮中比较交好的兄弟。

  带着前来飞马牧场,也是想要带携着弟兄们一把,想要立功搏个前程。

  却没想到,还没等他想到办法进入飞马牧场,只在牧场外边,就遇到一伙悍匪,杀了个干净。

  他翻身上马,跟在杨林身后,直到了吊桥前方一箭之地,就勒马不前,眼中露出愤恨之色来。

  虽然出手的看起来是盗匪,但是,若非飞马牧场把自己一行人拦在外面,露宿于旷野之中,也不会迎来杀身之祸。

  “来者何人。”

  城墙之上,一个高大汉子神情严肃,死死盯着三人三马,四周兵卒弓上弦,刀枪齐举,如临大敌。

  虽然没看到什么军队,但是,只是听着先前一声长啸的威势,所有人都感觉有些不对劲了。

  是个高手。

  来人是极其厉害的大高手。

  “让商场主出来迎接,就说,江都靠山王杨林亲至。”

  卫贞贞策马前行,娇声喝道。

  “咻……”

  城墙之上,弓箭微微下垂几分,传出一连串的叮叮咣咣声响,却是有人连刀枪都拿不稳了。

  人的名,树的影。

  如果是前些时候,杨林的名声还未曾广播四方,这些人倒也不会如此不堪,但是,杨林近段时间,所做的事情何止惊天动地。

  有些地方把他称为天下第一好汉。

  有些人把他看做是天下第一大魔王。

  反正,无论怎么看,这位随便动一动,就会弄出一场大地震来。

  城墙上那高大山羊眼汉子,眼中就是一阵慌乱。

  他咬了咬牙,挥手示意众人戒备,开声喊道:“商场主正在接见贵客,无暇相见,尊驾不妨先在城下等上一段时间。”

  杨林不置可否,转头问道:“当初拦你入城,就是他吗?”

  “是他,此人唤做陶叔盛,是牧场三执事,当初就是他死活不肯放我入城,也不肯通报,生生拦了三天。”

  桂锡良恨声道。

  “一个执事而已,也不知哪来的胆子,胆敢替商家做主?既然此城拦路,那就破了它。”

  杨林呵呵轻笑一声。

  策马上前。

  “放箭。”

  陶叔盛大吼一声。

  城上箭如飞蝗。

  “王上。”

  桂锡良大惊。

  就要跟着策马上前。

  卫贞贞伸手一拦,笑道:“没事的,王上神威盖世,区区箭雨拦不住他。”

  “区区箭雨?”

  桂锡良还没有回过味来,这箭雨怎么可以用区区来形容。

  要知道,飞马牧场兵精粮足,财力很强,因此,军械也是十分精良。

  弓箭自不必说,那些弩箭,纯属机关之力引动,就算是着甲重骑兵,面对城门口这么密集的箭雨攻势,也不能说就冲得过去。

  心里刚刚想到这里,就看到前方飞蝗般的箭雨,一射到杨林身上,就被一道黑白色光轮般的气芒拦住。

  偶尔有一些箭矢突破层层真气,又有一层青金色罡气挡在身前三寸之地,竟然连他的衣服都没射破半点。

  数百步距离一冲而过,马蹄的答,杨林翻手就抽出马背挂着的盘龙棍,足尖在马背上轻点,如鱼跃龙门一般,身形逆着箭雨直冲而上。

  在吊桥绳索之上,再借了一点力道,脚下隐隐现出星斗光芒来,金雁穿云,直上城墙。

  “很好,杨某马踏天下,竟然会被你这小小执事挡在城门前,真是好大的胆子。”

  他一棍横扫,四周就起了狂风,陶叔盛手中长剑刚刚举起,就感觉身体僵木,四周兵丁如雨般落往城下,摔得筋断骨折。

  棍影重重,黑白色两条龙形气劲,横掠而过,两旁十余丈处,再没一个人影。

  陶叔盛目眦欲裂,张嘴欲呼,却是叫不出来。

  他发现自己如处惊涛骇浪之中,一只大手抓到胸前,身体一震,就已经被人抓在手中。

  “靠山王还请手下留情。”

  一声苍老惊呼在远处响起。

  又有一声娇喝跟着响起,“不要伤人。”

  “你说不要伤人,就不伤人,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杨林眼眉都没抬,伸手举起陶叔盛,往着内城方向狠狠掼落。

  嘭……

  巨响声中。

  四周奔驰脚步一停,所有人就看到,高若十丈的城墙下面,已经出了一个蛛网般的裂坑。

  陶叔盛已经不见,原地只余下一堆看不出人形的血肉糊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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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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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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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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