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校场。
此时已是黑压压的站满了士卒。
中间,五千骑肃然而立,人马俱寂。
左边就是一万竹花军,是寇仲从竹花帮中选出的精干人手,草草训练了大半个月,学懂了军阵和旗帜,各有刀枪在握。
这些人,混迹帮派之前,就已经练有一些粗浅武艺,最差也是一竹帮众。
比起寻常百姓来,倒是显得颇有勇力……
所以,训练成型,也不算难事。
只不过,就算是成了型的军队,因为混混习性,此时还是有着一些嗡嗡声,从军阵里传了出来。
有些人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
站在最前方的寇仲,脸色就有些不好看。
右边,就是徐子领带着一万琼花军。
这支军队则是从郡卫军中抽出一部分,再从投军的百姓之中抽出一些身形健壮,颇有武力的青壮组成。
以军法训练,如今也是像模像样。
这一万人看起来体型上的优势少一些,实力也不见得很强,但是,纪律却是很不错。
徐子陵站在前方一言不发,身后也是鸦雀无声。
许多人看向杨林的目光,就带着些狂热和感激。琇書蛧
嗯,这批新军,其实是铁了心要跟杨林打天下的人手。
大部分就是冲着不纳赋税,军功授田来的。
当然,杨林最依仗的还是中间那五千骑兵。
此次出手,他准备亲自率领,冲阵杀敌,基本上就靠这支骑军了。
士卒的来源,基本上是宇文化及麾下的五千骁果军。
杨林把这些骁卫和果毅军出身的关西壮汉,打散放进新军之后,就发现,效果不算很好。
听徐子陵和寇仲报将上来,说这些人与新军格格不入。
也许是地域不同语言不通,也许是心思未定,心下不服。
除了在一些军事技能上面,能够给新组成的军伍一些帮助,对军心的凝聚,没有帮助,反而有害。
因此,杨林又把骁果军抽调了出来,单独组成骑军,亲自率领,以威压之。
并许诺以后立功后分配田地,组建家庭。
多少算是安抚了军心。
忠诚上面或许比不上那徐子陵和寇仲那两万士卒,但只要跟随着打过两仗,见着了好处,也就会安下心来,在江都郡扎下根基。
到时候,也就没了隐患。
剩余的十万杂军,自然由陈子兴和各级将领带领着坚守城池,驻守要隘。
这次出征,杨林暂时用不着他们。
因为,这些人连衣甲兵器都没有齐备。
守城还行,真要出去野战,恐怕就是送死的份。
杨林已经分派人手,奔赴四方,购买装备和战马。
一时半会的,成效还不算大。
这一次的誓师出征,十万士卒也排成密密麻麻的方队,一直排到校场外的旷野里,到处都是人头,声势看起来倒是极为巨大。
凉风扑面,细雨霏霏。
天空黑沉沉的,一朵琼花大旗,在身后猎猎狂舞着。
杨林骑在一匹高大黄骠马上,身着金甲,手持长枪,在军阵前方来回驰骋,驻马而立。
卫贞贞和绾绾也穿着银甲,头戴银盔,按剑在腰,骑在马上,一直跟随。
这一次,两女也作为副将随行。
有实力就要用上。
在杨林看来,两个女人,尤其是卫贞贞,并未经历过战场血腥,在眼下这种乱局之下,还是得历练历才行。
……
目光扫过细雨凉风之中的黑压压军阵,看着那些军士忐忑和茫然的眼神,杨林决定说些什么。
‘士气是真的不行,人心向背,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并不是给粮给地就一定会有战斗力。’
跨越了几个世界的杨林知道,一支军队想要强大起来,不单单要有强壮的体魄,还得有坚不可摧的坚定信念。
也就是,拼命的理由……
目前的这支军队,他显然没有见到这个。
大部分人,都是忌惮着自己的强横武力,而遵从军令。
顺境还好。
一旦碰到恶战,这些人,包括骁果军在内,很可能就会一哄而散。
管都管不住。
说白了,自家麾下,其实是乌合之众。
恩与威,可以换来短暂时日的感激和畏惧,生死关头,没人会记得这些。
人都有私心,他们关心的,终究还是自己。
……
“为什么要战争,为什么要跟朝廷作对?”
杨林首先就问出这个问题。
声音随着风势转急,直灌耳膜,震荡人心。
四周一下子就变得安静下来。
除了杨林清朗的声音,以及呜呜的风声,再也听不到一丝杂音。
“大隋朝开国之时,你们家里都有几口人,如今还有几口人?
每天过的日子又是如何?是不是觉得过了今日没有明天,只是活过一天算一天。”
杨林说得很是直白,就是大白话。
他担心说得太深奥了,别人听不懂。
“李大年,三年前,你父母饿死,大妹被洛阳富商买走,小妹年幼嗷嗷待哺。
你被征调修建江都十宫,以及拓宽水道,一年到头,也只是堪堪不被饿死。
现在,二十一岁,就老得跟四十多岁一样……你说说,如果这样的日子再过下去,你还能活多久?
你家小妹,到时候,又会是如何下场?”
杨林骑马缓行,经过右边万人民壮队伍时,马鞭随意指向前方一个满面沧桑的中年人,陡然开声问道。
他的声音带着一丝奇异的节奏,像是要把所有人都生生扯进回忆之中。
回忆那些痛苦往事。
中年汉子先是一愣,听着这话,立即悲从中来,趴伏在地,嚎哭道:“小人,小人……”
竟然一句囫囵话也说不出来。
所有人都能从他那哀哀嚎哭之中,听出其中的不幸和苦难。
全都忍不住面色恻然。
这个时代,还有着“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的说法。
但凡能过得下去,没有谁会自愿当兵上战场,以生死来搏富贵的。
活下去,很艰难。
为了一口吃食,他们的生命真的是无比轻贱。
杨林虽然说的是一个人,其实,说的是在场所有人。
哪一个,又没有斑斑血泪?
朝代末年,民不潦生,四处烽烟……
那种惨烈和血腥,并不是轻飘飘的几句话说得清楚,而是一部长长的苦难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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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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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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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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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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