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换下全真道袍,换上自家的一袭白衫,恢复成士子书生模样。
佩剑在肩,放马徐行,准备去往金国都城,中都上京。
那里已是全天下最繁华的地方,就算是宋室临安也比不上。
杨林去中都,当然不是为了看花游景,而是另有所图。
当初与完颜洪烈的一些恩怨,与他手下的一些邪道高手的冲突,他可没有忘记的。
相信,完颜洪烈也不可能会忘记。
这事,都不用换位思考。
一个是王爷,一个是水匪贼寇,双方起了冲突,到最后,竟然是王爷一方被吓得灰溜溜的躲回了老巢。
并且,还损兵折将的,死了一些高手。
消息传将出去。
这人就丢大了。
对于完颜洪烈这等有心重振金国的枭雄级人物,根本不可能容忍。
他只是没找着机会,也没有足够的把握。
否则的话,早就出手对付太湖水寨,把太湖群豪以及陆家归云庄一齐从大宋版图上抹去。
如果杨林没有记错的话,完颜洪烈其实是金国目前最有出息也最有能力的宗室,号称年富力强,最有魄力。
除了他以外,剩下的那些,基本上都是草包。
完颜洪烈不但在金国国内,慢慢的就掌握了一些军权和政治话语权,更是心存大志,这段时间起了练兵的心思。
第一件事,他会纠集江湖上的厉害高手,一起出手,图谋岳飞临死之前留下来的“武穆遗书”。
因为,他听说那套遗书里面有着神鬼莫测的战阵之学和兵法谋略。
事情其实也挺搞笑的。
一个人的能力和功绩,往往只有他的敌人才最是清楚,评价也最是公平。
宋室把岳飞视为破衣烂鞋,想穿就穿,想扔就扔,完全不珍惜。
最后,还直接把他害死。
但是,在金国却完全不同。
当他们最会打仗的完颜兀术,连战连败,以优势兵力输在岳飞的手中时,他们就明白了。
打仗这事,他们还真的玩不过岳飞,差老鼻子远。
打不过怎么办?
那就害死他,学习他。
金国就是这样做的。
直至如今,岳飞死了不知道多少年,金国都没有忘记他。
当完颜洪烈迫于北面蒙古的压力,就想着从偏安的南宋身上吸血,来补足金国的损失。
想要以战养战,重新练出百万雄兵,再挥师北上。
如此一来,就极需要一部包打包胜的兵书,于是,就想起了当年的岳武穆。
想到了他遗留下来的兵书和战策。
用宋人的兵法去打宋朝,想想都是一件很糟心的事情。
杨林自然不会让他们得逞。
无论于公于私,他都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完颜洪烈的心愿得逞。
……
白马顺着大路走,杨林也没有个确切路线,一边问一边走,保持方向大差不差。
饿了就进店吃饭,累了就停下住宿……
这一天,就到了一处人声鼎沸,汉人金人混杂的地界。
听着那些古怪的腔调之中,自家熟悉的乡音逐渐的多了起来,杨林知道,这里离着中都已经不远了。
看看眼前那片繁华的集镇,杨林闻到了空气中淡淡的酒肉香味,忍不住就咽了咽喉咙。
话说,接连两天,都是在赶路,连像样的店家都没遇上一个。
每日里吃着烙饼,就着清水咽下肚去,嘴里已经淡出了鸟来。
……
杨林不是委屈自己的人。
兜里银钱也算丰足,于是就准备好好的犒劳自己一下。
穿过庞大的皮毛市场,左看右看,好不容易找到一座高顶阔楣的大酒店,牵着马走了过去。xǐυmь.℃òm
当下,就有小二上来接过马绳,喂马洗涮自是不提。
又有一个店伙计恭敬迎着杨林往店内行去,嘴里还不忘吹嘘:“客官,不知想吃些什么?我这里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爬的,应有尽有。
还有北面的烈酒,南方的花雕,都有得供应……”
“是吗?那可得好好尝尝你们家的招牌菜了。”
杨林走了两步,脚下一停……
他看到了一匹极为神骏的小红马,正在吃着黑豆酒糟,兀自不得消停,时不时的趵着蹶子,唏溜溜欢叫两声。
“这是……汗血宝马?不会这么巧吧。”
杨林心中闪过一丝疑惑,迈步进了酒楼。
左右看了一下,还没来得及选好桌子,就听得旁边传来清脆悦耳的叫声:“大个子,你怎么也在这?”
杨林循声望去。
就见到一个小叫花子,正坐在大堂正中一桌上,腮帮子鼓鼓的,手里抓着一只烤得金黄色的蹄子啃得欢实。
这形像,也不用提了。
比起当初在嘉兴初见之时,她的脸上更脏了。
除了一双银牙仍然亮闪闪,脸上东一块西一块的,简直就是一个大花脸。
而且,她身上的衣服,那是更加褴褛,四面都垂下丝绦来。
不是黄蓉又是哪个?
记得当初给了她金子啊,怎么越混越惨了?
杨林看着就想笑。
转念一想就明白。
这一位,可不是精打细算的性子,有了钱肯定是大吃大喝的一路先消费再说,等到没钱了再沿路乞讨。
再说,与自己分别,已经过了数月时光……
她就凭着一双腿,从嘉兴南湖,直接走到中都附近张家口来,路上也不知经历了多少风霜。
能不脏吗?
看她桌上摆了一溜大菜,对面还坐着一个身材壮实,眉眼间还带着憨气的蒙古人打扮青年。
杨林立刻明白了,这是遇到郭靖这个冤大头了,黄蓉正在蹭饭呢。
看到传说中的“名场面”,杨林突然就来了兴趣,笑眯眯的走了过去,说道:“小兄弟你怎么也在此?
哦,对了,看我这记性……你上次就说了,要来中都繁华之地看看的。不过,怎么弄得比原来还穷,都快衣不遮体了,哈哈。”
既然黄蓉没表明身份,他也乐得装做不知,跟郭靖一样呗。
他就不相信,这么大一个眉清目秀的姑娘家,就会有人看不出来的。
“来来,上次大个子你在醉仙楼请过我的,一起来吃。
这位大哥是从蒙古那边过来的,十分豪爽,也不会在意多你一个客人,吃不穷他的。”
“当然,当然,随便吃,请坐。”
郭靖在一旁有点拘束,好像这一桌他才是客人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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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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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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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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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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