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自然不可能还有心思睡大觉。
他知道,如果这次的红蛛蛛和白头鹰两人真的是来试探的话,那么,试探的结果,就决定了对方的攻击力度。
红蜘蛛被王小桥一枪打死。
白头鹰闻枪声而退,其他的清帮打手,根本就没有冲击杨府。
并不是他们心慈手软。
而是在等。
或许是在等着血手卜沉,或许是在等着封锁道路追拿刺客的大批人马集结。
时间呢,应该是在晚上。
再怎么说杭州是大城,是有主的。
清帮的总部并不在这里,最多就是建立一个隐秘的分舵,他们的人手其实很有限。也不敢闹出太大的声势来。
准确的说,他们只能抱着速战速决的想法来冲击杨家。
就像陈家灭门一役差不多。
等到城内驻守兵团反应过来,他们已经完事走人了。
说到人数。
就算是打手的人数有限,作为左近第一大帮派,随便纠集一些人手,比起杨府的护院,还是要来得多。
七八十个还是有的。
尤其是,有着那神力境的青帮四大红棍之一的卜沉亲自带队,阵容真的可以吓死人。
武力层次,血手卜沉不必说,那是鼎鼎有名的凶人,长年坐镇上海烟馆,保护一条财路,手下不知沾染了多少血腥,可谓杀人如麻。琇書網
而白头鹰和红蜘蛛两人,听达叔说,也是达到明劲层次的强手,技艺各有特色,能打能逃,不好对付。
如今红蜘蛛死得很快,白头鹰有了防备,配合着枪手、刀客进攻,想杀他也很难。
他们一旦全力发动,镇抚使麾下的城防兵马,很可能还没来得及出动,就已经被他们得手。
然后,这些人又可散入城中,混入百姓之中,想找也找不着。
双方动用这么多人手,基本上就等于明攻强打。
杨府又是处于守势,占了很大的劣势。
从人手数量,到高手层次,杨府相比起来,已是全面落入下风。
唯一的底牌,就是王小桥。
这个杀遍江南江北,名声响彻大半个国家的“杀手之王”,也只是强于暗袭,明着交锋的能力明显有所欠缺。
再加上,这位刺客先生现在有伤在身,没有机动力,实力就要废去大半。
若真的把希望全部放在他的身上,恐怕会出大问题。
靠天,靠地,靠人……
不如靠自己。
想要安然渡过此劫。
杨林根本就没有其他的选择。
他只想尽快的提升自己。
铁线拳是很强。
尤其是如今他领悟了“刚柔并济”的拳法至理,在当前层次,能不惧任何对手,硬拼下去,管保拼得对方满地找牙。
但是,铁线拳也不是万能的拳术。
有着本身的局限之处。
他能守不擅攻。
机动能力不强。
硬桥硬马的扎在那里,是可以铁锁横江,挡住方圆三尺之地。
可是,敌人可不会讲规矩。
你钉在那里,他就打哪里?
最大的可能是会把外层所有护院和婢仆杀干净了,然后合围,乱枪齐发,高手冲阵。
那样,杨府众人就没有一丝生机。
想到梅花盗张鹤与他的师父黎元山,杨林心里自然就有了盘算。
如今自己声望点数虽然不足以直接把铁线拳提升到神力境炼筋层次。
但是,只是提升梅花拳到明劲层次,还是绰绰有余的。
到时候,两个拳术合一,既能硬冲硬打,又能进退如电,真的是一个人可以当几个人来用。
那才是破局的不二良方。
所以,就要快快入门。
杨林不吃不喝,一字一句的琢磨着梅花秘谱拳法真义,脑海里不停运转着图形招式。
时不时的还会站起身来比划着,跳跃着。
太阳已从高天,微微西斜,再到彻底沉入山岭。
红彤彤的最后一丝霞光,从窗棂消失,天色就变得微微阴冷。
雾气从院中升起,漫入屋内……
远处不知是谁燃起了炊烟,有着饭菜香味,随风飘了进来。
杨林猛然抬起头来。
停下了比划着的拳脚。
脑子一片清明。
“原来是这样。”
“拳理总是相通,着重锻练点不一样而已。”
“铁线拳主要练习的是上肢和腰部力量,锻骨的深层次阶段,也只是锻练双臂,练得铁臂无双。”
“而梅花拳不但练腰,着重的还是练腿,上肢反而是附带的了。
总的来说,两种拳法练的都是平衡,一动一静,走向两个不同的方向。”
再看看眼前虚幻绿幕。
提示已经变了。
[演武令声望:48]
武功:铁线拳(明劲):刚柔并济。
梅花拳(入门):可提升。
秘技:无
称号:无
……
“终于可以了,还来得及。”
杨林抬头,微微赤红的双眼望向窗外,此时已经渐渐黑沉下来。
府内各处,全都点起火把。
屋外厢房,也已亮起了烛光。
小蘑菇听话得很,真的没有前来打扰……
只能听到她细细的呼吸声,轻微而均匀,影子铺在门帘上,是在就着烛光纳鞋底。
她的针线活一直挺好的。
杨林心中默念:“提升梅花拳到整劲。”
轰……
眼前光影一变,似乎换了人间。
依稀见到有六点声望值燃烧消失。
奇异力量注入身体,注入精神。
“很好,消耗的数量没变,仍然是那么多。”
杨林心里又安定了一些。
不会消耗更多,这是应该的,毕竟算是同层次的拳法,练到顶点,同样可以练到拳法宗师境界。
不会消耗减少,也不是不可以理解。
再怎么说,分属两种拳法,技巧完全不同,练的肌肉和骨头也不属于同一个地方。
所以,消耗并不会减少。或者说,减少的量不多,并不足以体现到声望点数字上面来。
……
三月里的小雨,淅淅沥沥的下。
路上满是泥泞。
杨林打着赤脚,卷着裤管,身上衣衫有着七八个补丁,洗得灰白脱色。
头上发丝如飞蓬,被雨水打湿着,乱糟糟的糊在脸上,简直看不清他那张清秀的脸。
抬起右手,他能看到,手臂上面尽是割痕。
这倒不是自杀割脉什么的。
而是因为长年劳作,手臂磕着碰着,被茅草荆棘划过的痕迹。
手指上还布满了冻疮未完全长好的疤痕。
说白了,这是一双穷苦百姓的手。
什么活都干。
同时,他也知道了,自己现在的名字叫做周宏义。
名字很好。
那是饿死的老娘,积攒了两个月替人浆洗衣衫挣来的工钱,交给村里的老夫子,求取得来的好名字。
听她说,什么都可以差点,这名字不能差。
以后说不定就靠着名字光宗耀祖,飞黄腾达。
不过,老娘并没有等到这一天。
那年冬天,格外的冷,又恰逢倭寇掠边,四处风声鹤唳的,家家都没有余粮。
于是,她就饿死了。
而周宏义,也并没有富起来……
这具身体,如今正是十六岁。
因为缺衣少食,身子骨还没有完全长成,显得有些清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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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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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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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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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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