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缘尽爱无终>第482章 比夜晚更黑的是人心
  现在好了,说出去没人信,沈清的荣耀富贵都与他们无关。

  一家人后悔不已,然而别人可不会因为他们一句后悔就放过他们。

  魏雪琴见说不通,正要拿手机报警,老年机刚拿出来就被离的最近的人给扇飞打碎了。

  沈建春在村里就是个没用的窝囊废,护不了老婆,见到一群漏胳膊都混混进来吓的躲在了墙角。

  魏雪琴怀里抱着孩子也不敢跟人打只能坐在地上撒泼。

  一群混混看着都烦了,但也懂得“尊老爱幼”没怎么对俩夫妻动手,现在他们的儿子沈金桂回来,一看就皮糙肉厚适合挨揍泄愤,顿时摩擦着手围过去,一边拳打脚踢一边骂,字句间全是威胁。

  “我让你跑到这里偷钱!还敢报警,信不信警察还没来,我就先把你的手给剁了,哟,原来手已经被剁了一只了啊。”男人掰起沈金桂的血淋淋的手,“那介不介意全剁掉?”

  沈金桂疼的龇牙咧嘴,精神恍惚,人也不知道在说什么,吐着血沫求饶道:“对不起,是我们错了,不要打了.......”

  沈金桂是不敢报警的,他打牌欠了500万,还签了霸王条欠款,要是报警那些人指不定会砍了他四肢,城市里的人惹不起,现在他只想回农村种田。

  曾经最不想做的事,在这一刻竟然成了奢望。

  魏雪琴抱着孙子看到沈金桂的手吓坏了,就算儿子再没用那也是她心头上的一块宝,她从来没打过他骂过他,可到了这里,他居然被人砍掉了手指。

  “你们别打了。”魏雪琴哭着求饶,“只要你不打我儿子我什么都愿意做。”

  一群人听完话后果然停了下来,看着这没用的一家子人眼神鄙夷,“那就把我们的钱拿出来。”

  “我们真的没拿你们的钱,到底要我说多少遍?”魏雪琴话音刚落就看到男人把沈金桂压在地上拽住他的右手往后掰,只要稍稍一用力就能掰断他的手。

  沈金桂第一次被人这么狠揍,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只能求魏雪琴救他。

  “妈,你救救我啊,我不想死,我好痛。”

  魏雪琴眼泪直掉,赶紧说:“我们现在身上没钱,但我们一定会好好打工还你们钱的。”

  几个混混这才松开了沈金桂,看到沈金桂裤兜里露出来什么东西,扯出来一看是张欠条,上面显示五百万。

  “欠了五百万,还有钱去赌博,还说不是你们偷的钱,说,是不是拿着我们放在这里的钱输了?”小混混踩着沈金桂问。

  魏雪琴一听吓傻了:“什......什么五百万?金桂你输的?你哪来这么多钱去还啊?你怎么会赌博.......”

  “我这是被骗了!”

  “这欠条可是真的,你自己借钱输钱谁骗你,手也是在赌场里被砍的吧。”

  说再多也没用了,一群小混混动手只带走了魏雪琴和沈建春,小孩子不要,至于沈金桂欠了这么多钱带着也是个祸害。

  魏雪琴和沈建春被拖到了一个地下工厂,没日没夜的工作,稍稍一休息被盯上就挨揍。

  工作这么累就算了,还是打白工没一分钱,吃的还差,从早到晚的馒头和稀饭,有点肉那都是油渣。

  短短一个月俩夫妻就瘦了一圈,在这里哭天喊地,心里后悔,本来想着来这里是找沈清拿钱的,结果钱没看到不说,一下火车他们自己的钱就先被偷了,现在还被拐骗到这里。

  儿子和孙子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早知如此当初就不该来这里,继续住农村不好吗?

  现在的魏雪琴依旧心心念念着希望能有人救她出去,最好的是沈清能找到她。

  这一等人没等到,倒是把病给等来了,人一倒地直接瘫痪,算是没用了。

  可那些人还是不放过她,让沈建春每天把魏雪琴给拖到大街上去乞讨要钱。

  今天,沈建春还是老样子,一手拖着魏雪琴一手拿着块纸板,到了老地方后把人放在地上乞讨。

  他的眼睛里再无半点精光,浑浊的盯着一个方向,嘴里时不时的叫一声。

  “救命啊,可怜可怜我们吧。”xiumb.com

  魏雪琴身上散发着恶臭,她的嘴歪着流口水,瘫痪没法自己上厕所,屎尿直接拉在裤子里,臭到不行,那些想给钱的路人一靠近就被熏走了。

  看来今天又没钱了,回去肯定又得挨揍,沈建春愁眉苦脸,他不是没想过逃走,可有次他看到一个逃走的工人被抓回来暴打了一顿绝食后他就不敢了。

  沈建春低着头,余光中看到一双鞋,他顺着鞋往上看,最终停留在脸上,瞳孔放大,嘴唇颤抖。

  是“沈清”是他们当大明星的女儿,她来这里是为了救他们的吗?

  “沈......沈清,女儿,你可算来了。”

  沈知初垂着眸子,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们,脸上无表情,被她清冷的目光盯着,无处遁形的羞耻感,她就像在看两只老鼠一般。

  沈知初为了更贴合沈清当初的模样,没化妆,穿着朴素,尽量把五官给展现出来。

  沈建春对视上沈知初的眼睛,忽然止住了声,尽管很像,但看她的眼神,他知道这已经不是他的女儿了。

  “最近这一个月还过得好吗?”

  过得好不好,现在一眼就能看出来,沈知初就是明知故问,沈建春没有遗漏掉她眼睛里的不屑和嘲讽。

  沈知初自言自语:“看到你们成这样我很开心,恶人自有恶人磨,您二老要是过得太好,那我花钱请人办事不是白费了?”

  魏雪琴人是瘫痪了,可脑子没坏耳朵也能听见。

  沈知初都说到这个话上了,他们还有什么不懂的?

  想想他们来J市遭遇的一切,先是被偷钱,被一个叫阿彪的人骗,被冤枉拐骗到这里做苦工,瘫痪,大街上乞讨,简直把这一辈子的哭和侮辱都受了。

  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害他们如此的,居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沈清”

  魏雪琴可恨地盯着她,目光里全是杀人的恨意。

  魏雪琴歪着嘴口齿不清:“是你,你这个白眼狼,当初我就该把你淹死在河里,把你卖给别人做童养媳,你居然这么害自己的家人,沈清你不得好死,你死后一定会遭报应。”她用最恶毒的话诅咒自己的亲生女儿。

  沈知初都快要怀疑沈清到底是不是他们的女儿了。

  她从沈清的记忆里得知,魏雪琴最在意的就是儿子和孙子。

  “想不想知道沈金桂还有你的孙子现在怎么样了?”

  果然一提到“沈金桂”魏雪琴立马安静。

  沈知初嘴角往上翘,笑的柔软大方,像个好人,可她接下来说的话宛如一把刀架在他们脖子上。

  “沈金桂被狗咬了没打狂犬疫苗已经得狂犬病死了,就在三天前死的,我这里还有照片你们要看看吗?”杀人诛心,沈知初慢悠悠的从包里摸到照片扔到地上,魏雪琴和沈建春怔愣地看着那几张照片。

  狂犬病死去的模样很是凄惨,照片上的沈金桂眼眶凹陷,脸色灰白,嘴唇发乌,毫无人气。

  魏雪琴受不了的嘶声尖叫,“他是你哥啊,你为什么不救他,为什么不救他。”

  “沈清也是你们的女儿啊,她求着你们放过她的时候你们有放过她吗?她一有点价值你们就恨不得扒了她的皮抽干她身上血,榨干她身上唯一的价值,你问我为什么不救他?他这样的社会人渣不死留着浪费空气?”

  沈清死了,她连活下去的权利都没有,被她的亲人一步一步推入绝境,如果说陆霆川是刽子手,那这些人就是始作俑者,沈清离开家的时候不到十八岁,他们从沈清出生下来,不是想着怎么好好将她养大,而是想着有什么可利用的价值。

  例如承担家里的粗活,五六岁开始洗衣做饭,人还没灶台高,踩着凳子做,做不好就挨打。

  知道他们为什么送沈清去上学吗?是忽然有了当爸妈的自觉,还是多了点为人父母的愧疚?

  都不是。

  是因为当年国家颁发下来的贫困补助,沈清上学不仅能免费,成绩好还能分到奖学金。

  加上魏雪琴觉得,女儿有点知识,以后更能“卖”个好价钱。

  沈清读完初中不过十四五岁,九年义务一过,没钱了,魏雪琴就不让沈清念书了。

  那个时候沈金桂二十三岁是该结婚的年龄,魏雪琴就想着用沈清换彩礼钱给沈金桂买房子娶媳妇。

  沈建春是做父亲的却没做到一个当父亲的责任,对着一家人冷眼旁观,人又窝囊对于魏雪琴的话只有听话的份儿。

  当年的沈清就被讨论着卖给一个死了老婆的家暴男。

  至于沈金桂。

  沈知初翻到沈清那些记忆,一股恶寒从心里生出来,让沈金桂死了都便宜他了。

  沈清上学读书的那会儿,正是青春貌美的时候,当年的沈清是出了名的好看,自然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沈金桂带着一群人猥亵自己的亲妹妹,把手伸进衣服里摸一次给一块钱。

  沈清是怎样在这样的环境下保护自己不受污染的?沈知初想都不敢想,就算换做沈知初来她也不敢保证能像她那样顽强的活下去。

  用一句话说,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算了。

  可就是这样坚强的沈清,最后的结局还是没能逃过自杀。

  你永远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黑暗的一面。

  比夜晚更黑的是人心。

  沈知初把玩着手里的两枚银币,扔到沈建春面前:“看你们精神挺好应该还能活很久,那就替你们的宝贝儿子好好活着吧,活的越长越好。”

  沈建春觉得很冷,缩着身子瑟瑟发抖,而魏雪琴则无力躺在地上垂死挣扎,眼里脑子里全是沈金桂的死相。

  “至于你的宝贝孙子沈富贵,我会帮他找个好人家改掉姓名,从今往后,你们就没儿孙了,但看你们这个样也不需要有人养,自理自足上街乞讨挺好的。”沈知初说完,忍不住嗤笑一声,这下连眼中的寒意也不掩饰了。

  她戴上口罩转身离开,俩夫妻就看着她坐上一辆他们曾幻想过的豪车。

  .........

  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算难事,像处理这种人渣,自然要把他们最在意的一点点夺走才解恨。

  他们不是从小到大都看不起沈清吗?那她就要他们在最绝望的时候把沈清的模样刻在记忆里一辈子,想忘都忘不掉,只要一想想就痛彻心扉悔恨终身。

  从这一家人坐上火车前往J市时,沈知初就把他们盯上了,让他们出现在大众视野里简直就是侮辱人的眼睛。

  沈知初想以最快的方式处理掉他们,她不在乎手段干不干净,只要好用就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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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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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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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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