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都市鉴宝>第六十四章 摸金校尉
  走到楼梯口,徐子青便看到一位皮肤黝黑,身体壮硕但身高不太高的中年男子坐在椅子上喝着茶~

  男子脖子上挂着一条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牙齿!

  徐子青仔细的看了一眼中年男子的脖子上的项链,随后转身向着跟在他身后的老黄说道,

  “你出去帮我买包烟吧~~~”

  老黄一脸疑惑的看着徐子青问道,

  “你不是不抽烟吗?”

  徐子青笑了笑指着喝茶的中年男子说道,

  “我是不抽烟,但是他抽啊!”

  老黄诡异的看了一眼徐子青便走了出去,他明白徐子青想要把他支开的意思了~~~

  看到老黄走远了,徐子青出门左右看了看确认没人之后将店铺的门窗紧紧关上!

  坐在一旁喝茶的胡力看到徐子青的动作连忙的站起身来喝问道,

  “你干什么?”

  徐子青将门内插上之后转身看着胡力笑了问道,

  “现在的买卖这么难做了吗?”

  “你们这一门派怎么还亲自出来跑买卖?”

  胡力看到徐子青识破了他的身份有些紧张的问道,

  “你是怎么知道我的身份的?”

  徐子青笑了笑用手指了指胡力脖子上的牙质项链说道,

  “你脖子上的摸金符出卖了你!”

  摸金符可不是一般人可以佩戴的,只有正宗的摸金校尉才能够佩戴。

  传说摸金校尉起源于东汉末年三国时期,当时魏军的领袖曹操为了弥补军饷的不足,设立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军衔,专司盗墓取财,贴补军用。

  摸金校尉盗墓主要依靠观风水、辨气象,以《易经》为宗旨,以定位古墓的穴位。

  也是指古代军官职称,最早为三国曹操所设,通俗地说,就是国家盗墓办公室主任。

  古代指专门发掘坟墓盗取财物以充军饷的人,后多指盗墓者。

  摸金校尉们干活,他们每个人都佩戴着用穿山甲的爪子做成的护身符,这个既是护身符又是身份的象征。

  凡是掘开大墓,在墓室地宫里都要点上一只蜡烛,放在东南角方位。然后开棺摸金,死者最值钱的东西,往往都在身上带着,一些王侯以上的墓主,都是口中含珠,身覆金玉,胸前还有护心玉,手中抓有玉如意,甚至连肛门里都塞着宝石。

  这时候动手,不能损坏死者的遗骸,轻手轻脚的从头顶摸至脚底,最后必给死者留下一两样宝物,在此之间,如果东南角的蜡烛熄灭了,就必须把拿到手的财物原样放回,恭恭敬敬的磕三个头,按原路退回去。

  这样做的科学道理是防止墓里空气不好,蜡烛熄灭后退出墓穴,则保证人不为空气不好而中毒。

  而胡力脖子上的摸金符也不是那么简单,通体黑色,上面篆刻着符文。

  是用穿山甲最尖利的爪子为原料,然后还要经过很多特定的工艺才能完成。

  书上记载:“用穿山甲最锋利的抓子,先浸沟在巂腊中七七四十九曰,还要埋在龙楼百米深的地下,借取地脉灵气八百天,一寸多长,乌黑甑亮,坚硬无比,符身携刻有“摸金”两个古篆字,有护身之用。”极辟邪。

  是古时摸金校尉所用的避邪之物。

  看到徐子青笃定的神情,胡力也不紧张了,反而宛如死猪不怕开水烫般的模样坐在椅子上问道,

  “你想怎么样?”

  徐子青摇了摇头问道,

  “你不是要做生意吗?”

  听到徐子青要和他做生意胡力直起身来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问道,

  “你竟然不讨厌我们?”

  徐子青走到椅子旁坐了上去,笑了笑反问道,

  “我为什么要讨厌你们?”

  听到这话,胡力一脸大笑的说道,

  “行,兄弟就你这一句话~~~”

  “今天这单若是成了~”

  “我给你免一百万!”

  说着话,胡力从挎包内掏出一个金灿灿的碗递给徐子青说道,

  “你看看吧~~~”

  徐子青将碗接了过来,并不是他不讲规矩了,而是和摸金校尉不用讲古玩行的规矩,摸金校尉有他们自己的规矩!

  这是一个银局部鎏金石榴莲花纹花式大碗,碗上面还带着土渍,显然这是胡力他们刚到手不久还没有来得及清洗,或者说他们根本没有打算仔细清理~~~

  看造型应该是唐代的古董!

  器形华美,纹饰富丽而鎏金厚重,属大唐银器经典,珍稀无比,同时亦有诸多独特之处。

  其内作局部鎏金,以突出纹饰效果,而外则通体鎏金,尤为罕见。

  因其外壁鎏金瑰丽,连及底部与碗足,故可推断,内壁未施全金乃为故意营造金银辉映之美,而绝非惜材所致。

  本碗作花式,每瓣立体呈现,整体线条优美流畅,极具大唐风范。

  徐子青拿出清洗剂仔细擦洗以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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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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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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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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