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时候还没有觉醒精神体,并没有被“重点培养”,和孤儿院其他小朋友没什么不同,如果一定要挑出那点不同的话,就是时瑾太漂亮了。
小时候的时瑾软乎乎的,虽然不胖,但脸上带肉,眼睛又大又闪,孤儿院的所有女性都对他毫无抵抗力,所以明里暗里都会给他一点点优待。
比如分到的肉饼是最大的,穿到的衣服是最好的,甚至还有阿姨偷偷给他塞糖果。
大人们都以为这种“偏爱”很隐蔽,不会被发现,但其实都被那群敏感的孩子们看的一清二楚。
被大人们偏爱的那个,永远是小孩子们讨厌的那个,所以时瑾的日子过的并不好,他的褥子常常会被人故意泼湿,枕头会被偷走,然后在垃圾箱里翻出来。
但时瑾也不是好欺负的孩子,在他的被子被泼湿的第一晚,他随机跟一个人打了一架,对方被他打哭了,去找老师告状,他们俩就都进了禁闭室,第二天晚上时瑾出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泼湿了整个房间里所有人的被子。
那时候时瑾总是挨打,但他不跟老师告状,他不知道是谁欺负的他,他就把所有人都一起拉下水,他知道是谁欺负了他,他就单抓着那一个人打。
由此可见,时瑾小时候就不是个很好相与的脾气。
反正他不怕打架,大不了一起进禁闭室,一起挨饿,一起被阿姨们处罚。
时间一长就没人愿意招惹他了,只是那时候的时瑾显得更孤僻了点,兴许也是因为没人跟他玩儿的缘故。
没人跟他玩儿,他也不觉得寂寞,就自己一个人待着,吃饭,睡觉,或者四处乱跑,偶尔闲暇时候会蹲在角落里,数着蚂蚁想,他的父母该是什么样的人呢?
也许是很温柔的妈妈和很凶的爸爸,温柔妈妈每天做饭给他吃,很凶的爸爸出去找活干,像是后街的修车叔叔一样,提着一个很大的钢铁手柄,每天能赚很多星币。
又也许是很凶的妈妈和很憨厚的爸爸,凶妈妈骂他不写作业,憨厚爸爸把他放在肩膀上,带着他去游乐园玩儿。
他不觉得自己是被抛弃的,他很健康,身体没有任何残缺,也不是混血种,也没有被什么奇奇怪怪的辐射污染,所以他被抛弃的几率很小。
他一直坚信自己是被无意间弄丢的,毕竟帝国这么大,总有很多意外发生。
等他长大了,他要靠自己的能力,去找回自己的父母,那时候的父母也许很老了,也许生病了,也许孑然一身,一辈子没有什么积蓄,但没关系,他都可以照顾好他们。
他从小就觉得,自己能成为一名强大的单兵。
那时候小小的时瑾缩在角落里,抬起头就能看见头顶上湛蓝色的天空,他伸出手,像是要抓住一片云,然后一点点飞上去。
他要快一点长大,快一点,再快一点儿。
未来的一切都让他迫不及待。
安静的小院子里,一个男孩手持着一把木剑,正在半空中劈砍。
木剑在半空中挥过,带出来一阵阵风声,男孩的衣服被汗水浸湿,但他依旧没有停下,直到他挥舞到了五千下,才停下来。
他回过头,冲不远处喊了一声“父亲”。
他喊的人是个外貌看起来四五十岁的男人,男人又黑又壮,粗糙的手指上抓着几根木头,听到动静,他抬起眼皮瞥了一眼封咎,没什么表情的说:“再来。”
封咎就转过头,又一次冲着半空挥舞起了手里的木剑。
他的背影不算高大,肩膀也并不宽阔,但是每一次挥舞都像是用尽全力一般封咎是个听话的孩子,听话到有点匪夷所思,不管老兵说什么,他都一丝不苟的完成。
像是完成命令一样。
沉默寡言的老兵带着一个更沉默寡言的孩子,在一个稍微有些乱,但又没那么乱的荒芜星扎根了。
老兵并不是个脾气很好的人,虽然他不说话,但这不代表他和蔼,他在战场上待了太多年,满身都是洗不净的血腥,他不杀人,只不过是没人来招惹他。
而在荒芜星里,总有很多人没眼色。
所以封咎时常能发现他的父亲处理尸体。
封咎并不害怕,只不过他的父亲并不希望他从小就接触这些,所以他就当做自己不知道他也没和他的父亲说过,他从小就是和尸体一起长大的,每一刻,他的朋友,或者同伴都有可能死。
不过等到封咎十岁,第一次用匕首杀死潜入到家里的强盗之后,老兵就再也不避着封咎了。
他亲自带着封咎去各种危险的地方,教会封咎如何和人搏斗,这个过程挺有趣的,在老兵的眼里,这是他儿子逐渐成长成男子汉的过程。
在封咎眼里,这是他越来越强的过程,他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打赢他的父亲。
总体上来说,他们这对父子相处的还挺愉快的,特别是有一段时间,老兵家旁边搬来了一个做糖人的邻居,老兵大概以为封咎喜欢,所以时不时会给封咎买上一两个糖人。
封咎不贪嘴,他有的吃就吃,没得吃也可以不吃,但是他很喜欢这种被别人当小孩看、被关怀的感觉。
所以他努力的表现自己很喜欢吃。
老兵的爱是藏在一点一滴的生活琐碎里的,他不会说,只是把这些爱揉进了日常训练里,揉进了对封咎伤处的调整上,揉进了他们的每一寸时光里,当时在享受的时候并不觉得如何,等过了许久以后,回头再看,才会发现,原来那段时间真的是他最幸福,最开心的时间。
十岁的小封咎在荒芜星的老房子、破床上翻了个身,嘴里塞着一块糖,甜甜的睡过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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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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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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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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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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