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锦不忍心再说别的,快速给他处理好身上的伤口,叮嘱道:“可不要再任性了,你这样重的伤,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好,再不好好保养……嗯,真的想要在床上躺一辈子?我可没有那么多时间照顾你!”
叶聆风连忙答应,“我知道,我一定努力快点好起来!”怎么舍得让她这样辛苦?
他此时才注意到周锦梳的是妇人的盘发,不过并不像寻常妇人那样繁复,而是简单将头发盘起,只用一根竹簪别住,小巧圆润的耳垂上也没有戴耳环,两个小小的耳洞若有若无。
她身上穿的也是非常简单的长衣长裤,料子看不出是什么,裁剪非常简单,但是看起来就觉得穿在身上肯定非常舒适。
他眉心微动,打量这间有些歪斜的茅草屋,仔细在屋子里一应用具上看过去,觉得这个地方简陋到几乎不能住人,沉声问道:“小锦,这是什么地方?你一个人在这里住?”
周锦正在整理药箱的手指紧了紧,装作平淡的道:“我来这里已经差不多两年了。我娘和我哥如今都在府城里,我哥也已经娶妻生子。家里的生意都很好,最起码他们这一辈子是吃用不尽了。
“安排好了他们我就搬来了这里,不过,我不是一个人住……”她狡黠地说了句似是而非的话,不过也不算假话,她的确不是一个人住的啊,还有铃铛作伴呢。Χiυmъ.cοΜ
叶聆风声音立刻紧绷起来,涩然道:“小锦,我知道,当年我不告而别是我不对,可是这几年我一直都有给你写信……”
这证实了周锦的猜测,她轻轻说道:“可是,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只言片语。”
“因为,”叶聆风垂下眸子,遮掩了眸底的寒意,“因为我给你的信都被人劫下了。如果我有时间的话,每天都会给你写信,就算是没有时间,也会保证五天写一封,哪怕只有三两句话。这几年积攒下来,也不知道写了多少……”
“我一个字都没有见过,”周锦没有看他,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平缓,“当年……你走了之后,我们都在大张旗鼓到处找你,可是一点线索都没有,我们的邻居,包括略见过几面的人,都说了很多难听的话……”
叶聆风的心猛地一痛,本来就苍白的脸色又白了几分,满腔的愧疚,却不知道该怎么去说。
最艰难的那段时间都熬过来了,现在再讲述起来,周锦的情绪起伏并没有多大,“可我不能消沉下去,我若是倒下了,我娘,我哥该怎么办?”
她慢慢讲述了这几年的经历,却越发让叶聆风愧疚和心疼。
周锦瞟了他一眼,说道:“四五年前,我娘就提过让我单方面和离……”
叶聆风脸一寒,立刻攥紧了手,口腔里蔓延开难言的苦涩,他那样不负责任不告而别,让周锦承受了那么多痛苦,在流言蜚语中煎熬,还了一半的姑娘,只怕早都寻了短见,他还有什么理由让她替自己守着?
可是为什么一想到她另嫁了他人,这心里就好像被什么撕扯着似的痛呢?
他张了张嘴,却没能发出声音,给自己鼓了好几次劲,才嘶哑出声:“小锦,那你现在……不是一个人?”
周锦挑了挑眉,“我不是一个人,难道还是一个鬼?”
叶聆风涩然道:“小锦,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周锦起身,“你身上伤没好,好好养着吧,我该回去了。”
叶聆风脸色一变,“回去?你是说,你不住这里?”
周锦淡淡的笑了一下,“你觉得,这样简陋的地方能住人么?我们自然另有住处。”
一个“我们”刺得叶聆风心头鲜血淋漓,脸色迅速晦暗下来,本来伸出去要抓住周锦衣衫的手,也颓然放下了,低声道:“好……”
周锦心中不忍,可是咬了咬唇,还是招呼着铃铛一起回去了。这边太简陋了,叶聆风身体虚弱,需要进补,可是只有自己住的地方才有肉类。
叶聆风躺在榻上,听着周锦轻盈的脚步越来越远,慢慢闭上了眼睛,眼角似有晶莹的光芒一闪。知道她现在不是一人独居,似乎他应该离开,可是为什么这般不舍?
再等等吧,总要见见……那个人,知道那个人对她好不好,才能放心,若是他们生活有困难,他就就近住下,也好方便照顾……
他匆匆而来,只是见了张小拴一面在,知道周锦没有和他们在一起,就匆匆离开了。路上还遭遇了几次追杀。
历尽艰险,找遍了曾经和周锦走过的每一个地方,却一无所获,好容易到了这里,又遇到了一批杀手,他一个不留神受了伤,可是那些人也都全军覆没了。
因为失血过多,他头晕目眩,只是跟着感觉走,不知不觉就涉入了一条小溪,沿着小溪走了一段路,体力不支,倒在地上昏迷过去,再醒过来就见到了周锦。
本来意外的重逢让他陷入了巨大的欢喜之中,可是老天爷是看他不顺眼还是怎的?好容易才找到的人怎么就不能再属于他了?他辛辛苦苦守护了好几年,好容易娶回家,都没来得及过一天夫妻生活,就分别了这几年……
他到底失血过多,身子还虚弱,想着想着,迷迷糊糊就睡着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闻到一股诱人的香气,周锦提着一个瓦罐走了进来,看他醒了,就微微一笑,“今天精神好多了?我给你煮了猪肝粥。”
她给叶聆风倒了一碗粥,想要扶他起来,叶聆风微微侧身,躲开她的手,既然她另有了归宿,他就应该跟她保持距离,不能让她为难,“我自己来。”
周锦也没有坚持。
等叶聆风一连喝了三碗粥,又喝了一碗红糖水半碗清水之后,周锦才端了个小板凳,不远不近坐下,“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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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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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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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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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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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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