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周锦的画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多了起来。
所以画纸的消耗是非常大的,她自己做了一套造纸的简单工具,所以现在用的纸都是自己做的,除了肉类需要出去买之外,她不需要去外头购买任何东西。ωωω.χΙυΜЬ.Cǒm
不过不吃肉的话,石灰营养不均衡的,所以她隔一段时间还会出去买点肉回来,一部分现吃,一部分就或者腌渍或者做成风干肉。
然后又买了一些小鸡仔小鸭仔回来,河里也放了不少的鱼苗。
为了解闷还买了一条小狗,是那种最普通的中华田园犬。
作画累了就和小狗铃铛说说话。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防护罩的缘故,她这桃花源的气候变化不是很大,为了能够辨别季节,她专门做了一套挂历。算着自己在这里已经有一年半的时间了。
不作画也不和铃铛说话的时候,她就会躺在小溪旁边的躺椅上,在遮阳伞的隐蔽下,眯着眼睛看着高远的天空。
不知道叶聆风如今身在何处……
她本不是一个容易敞开心扉的人,所以两世为人,也只有在她身边呵护了她多年,并且多次舍死相救的叶聆风能够走近她心里。
然而她的真心一旦交付,便是彻底沉沦。
这一日,周锦又坐在了躺椅中。
她摸了摸自己的左手,那里有她之前手工打磨的结婚戒指,她戴着的是女戒,还有一枚男戒是准备在洞房夜交给叶聆风的,但是……
她唇边浮现一抹苦笑,想到以前无意中看到的一句酸溜溜的话:我本情深,奈何缘浅……
难道他就是她的情深,也是她的缘浅?
他伴随着她走过了最难熬的那几年,就在她的生活渐渐步入正轨的时候,悄然消失,可是她的生活已经完全被他占据了,他消失了,她的世界就好像崩塌了。
她在外人面前佯装坚强,用微笑来掩饰自己的真面,却不知她的心早已是百孔千疮。
风吹过,带来的也只是空洞的凉。
原本在她脚边温顺趴着的铃铛忽然竖起了耳朵,低低的吼叫了几声,在她脚边打了个转,朝着远处疾驰而去。
周锦疑惑的皱了皱眉,站起身来在后面喊了铃铛几声,但是回应她的只有铃铛的狂吠。
她心头不知为何狠狠蹙缩了一下,突如其来的疼痛,让她弯下了腰,额头瞬间沁出了汗水,还来不及寻找根源,这疼痛又和它出现异样,骤然消失了。
她直起腰来,擦掉了额头的汗水,若非呼吸有些急促,心跳也不大温,她还以为方才出现的不过是自己的错觉。
沿着小溪走了几步,还是不见铃铛的身影,小溪岸边花草葱茏,铃铛小小的身影的确是容易被遮掩。
她扬声喊了几声,铃铛很乖巧,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远离她。
喊声刚落,铃铛就一边叫着一边跑了回来,跑到她身边围着她打了个转,然后张嘴咬住了她的裤脚。
周锦其实还很喜欢这个时代的衣裳,不过有时候为了方便还是会换上长裤,比如说干活的时候。
今天她才把菜地整理了一番,所以才会在躺椅上小憩。
“铃铛,你做什么?”她低头温声问道,铃铛对于她,已经是在这里的唯一伙伴了。
铃铛低声呜咽着,尾巴急速摇摆着,一双圆溜溜湿漉漉的大眼睛里也满是焦急。扯着她的裤脚一个劲儿的往前拽。
周锦蹲下身,安抚地在它头上摸了摸,“铃铛乖,我不知道你到底看到了什么,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你稍微等我一下,我拿件东西就来。”
她闲来无事的时候,也立了个箭靶子,每天练习射箭,虽然现在准头还不是很好,但是唬人应该足够了。
所以就去取了自己的弓箭,又在手中拿了一把短刀,这才招呼铃铛:“我们走!”
在这个过程中,铃铛一直在原地打转,嘴里不断低声呜咽,如今看到周锦准备好了,立刻弹跳一般,窜了出去。
周锦忍不住抬手抚了抚额,铃铛跑这么快,很快就会消失在那些比它还高的花草丛中,让她找不到踪迹。
她只得一边沿着小溪走,一边用手中的长弓拍打草丛,防止有蛇窜出来,虽然她身上带的也有蛇药,可是凡事还是怕有万一。此外她口中还在不断呼唤铃铛。
好在铃铛也很有灵性,跑出去一段路程,发现主人没有跟过来,立刻掉转身回来寻找,然后叼着周锦的裤脚,想要帮她加快速度。
因为经过周锦的特殊培植,溪边的花草都是没有刺的,所以她才能这样放心行走,不必担心被刮破了衣裳,或者扎到刺,因此有些无奈地对铃铛说道:“你这样,咱们反而走不开快了,你在前面带路,但是要跑慢一点哦!”
铃铛摇摇尾巴,表示自己听懂了,一窜一跳在前面跑着,土黄色的身影在花丛中时隐时现。
周锦略加快了脚步,倒也不至于跟得吃力。
这样大概走了两刻钟的时间,周锦都觉得稍微有些腿酸了,铃铛才停了下来,冲着一个方向不断地狂吠。
周锦快步过去,顺着它咆哮的方向看过去,发现在小溪对岸,大头朝下趴着一个人,身上的衣裳已经分辨不出是什么颜色了,破碎得一条一条的,乌黑的长发散在水中,水草一般在小溪中飘荡。
周锦心头一紧,她这个桃花源本来就在大山深处,人迹罕至,而且外头她又设置了防护罩,没有她的允许,任何人都进不来,这个人是怎么出现的?
看他浑身是伤的模样,大概是和什么厉害人物有恩怨,所以才逃到山中的吧?
如此看来,她的防护罩也不是那么安全。
她警惕地四处看了看,发现除了这个男人之外,再没有任何可疑之处。
男人受伤很重,隔着一条小溪都能闻到浓重的血腥气,大概就是这血腥气才把铃铛引过来的吧?
周锦略沉吟了一下,还是觉得不能见死不救,但也没有放松警惕,挽起裤腿,把长弓背在身后,手中拿着刀,叮嘱铃铛留在原地,自己涉水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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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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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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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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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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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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