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两榜进士出身,好风雅喜书画,只可惜本人功底不行。
所以喜欢收集一些书画,尤其是功力不俗的书画,不过书画的作者本人名气并不大,毕竟他作为一个小小的候补知县也没有那么大的财力不是么。
恰好,周锦书画俱佳。
所以为了请候补知县马大人来题写匾额,完全不存在问题。
回到村里之后,她就开始为此做准备了。
她的画当然是右手的好……没错,她双手都能作画、写字,因为她前世幼时是个左撇子,但奶奶觉得作为一个书画大家——嗯,未来的书画大家,左撇子不太好,所以强行让她练习右手写字作画。
多年过去,她右手应用自如,左手却也没有放弃,左手的力道相应比较大一些,所以左手的字画苍劲有力,右手则婉约一些,更加有她自己的风格。
这件事前世只有奶奶知道,这一世,没人知道。
把自己关起来,认认真真作了一幅画,然后再进城的时候,拿去让人裱了起来,是一幅竹林清吟图,苍翠的竹林边上站着一个青年文士,半仰着头,只露出一张侧脸,口唇微张,仿佛在吟哦,竹林深处似有酒旗一角,还有淡淡的粉红色,似是桃花。
落款留的是“修篁居士”,当然,是胡诌出来的,因为画的是竹子,所以就顺手写了修篁居士。
画裱好了,周锦就拿给叶聆风,让他去和马知县交涉。
叶聆风以为是她自己的画,微微有些不乐意,因为周锦现在并不是卖画为生的人,她的画要么就是毁了,要么就是在叶聆风手里珍藏着。
叶聆风心里隐隐有个念头,这是他媳妇的
画,只能他一个人看。
周锦心里软软的,细声说道:“这不是我的画,不信你看。”
叶聆风果真打开画轴,轻轻松了口气,这幅画分明就是酸腐文士的画风,和周锦的清隽完全是两回事,所以就笑了笑,“好,交给我了!”
周锦给他一个轻松的微笑。
叶聆风回来得很快,手里拿着两张卷起来的纸,上面正是马大人给题写的匾额。
周锦略一挑眉,“这么快?”
叶聆风笑了笑:“其实,我觉得,这匾额还是你自己来写比较好,或者我写都行。”
周锦脸皮一僵,“你是说马大人的字……”很拿不出手?
这也不至于吧,古代的科举考试还是很注重卷面的好不好,文采再好,写一笔烂字也不可能高中两榜进士吧?
叶聆风无奈的笑了笑,示意她打开看看。
周锦带着满腹的狐疑打开了两张纸,看到上面的字,嘴角抽了抽,好吧,她收回之前的想法,她错了。
匾额上写的是规规矩矩的馆阁体,也就是考科举规定的字体,间架结构完全没有问题,但问题在于只要是个读书人都会写这样的字啊,一点风格特点都没有!
叶聆风轻轻笑道:“其实马大人也已经尽力了,怎么说呢,这位马大人也算是个实在人,他当场给我写了几个其他字体的字,我觉得,他还是写馆阁体比较好一些……”
周锦扶额。
不过,为了名人效应,该用还是得用,反正劳苦大众就是看个匾额,又不会像他们这样的专业人士一样,还得分辨一下书法好坏。
想到这里她心头一动,抬眸看向叶聆风,“我记得,你并不擅长书法啊?”
叶聆风不在意的笑了一下,“这有什么?看得多了,也就稍微懂一点皮毛了,毕竟你这么优秀,我总不能以后看着你画画写字,什么都说不上来吧?”m.χIùmЬ.CǒM
不知如何,周锦竟然从他眼底看到了几分忐忑,那是源自不自信的神色。
“你又在想什么?”她笑道,“是不是因为你会武功,而我不会,所以我也要自卑一下?”
叶聆风伸手摸了摸她的头,“不能这么比啊!我骨子里本来就流着武将的血,加上那几年的遭遇,我知道不学会功夫,我便没有自保能力。再加上我到了沔村之后,其实有一段奇遇。”
“哦?”周锦略一挑眉,有点感兴趣。
叶聆风有些出神,“那一年冬天,我养父病了,想吃鱼。你也知道,虽然沔村算是个小渔村,但是村里人并不太舍得吃鱼的。尤其是到了冬天,就更不舍得吃了。
“但是养父病得很厉害,他待我一直都很好的,在外头漂泊的时候,他吃了很多苦,但一直都护着我,回来之后,哪怕只有一碗饭,他也一定会让给我。
“他病的有些糊涂了,才说自己想吃鱼。我觉得我有这个责任满足他的愿望,所以我就到沔河上凿冰钓鱼了。
“那年冬天特别冷,沔河上冰层也特别厚,我人小力微,凿了很久也凿不透,本来想着放弃的,可是想到在病床上已经病得糊涂了的养父,我就又咬牙坚持了。
“等我终于凿开了冰层,也成功逮了几条鱼之后,整个人都冻僵了,差点都起不来。
“在我拎着鱼准备回家的时候,遇到了徐三,这个人你不认识,但是婶子应该有印象,那是沔村最有名的小痞子。他拦住我,让我把鱼给他,我不肯,他就动手打我,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而他已经是个人高马大的青年。结果可想而知。
“但是,”叶聆风回忆到这里,忽然笑了起来,“我也是个一根筋啊,说不给就是不给,被人揍得鼻青脸肿的也不肯撒手,还狠狠咬了徐三好几口,我师父就说当时的我像个小狼崽子……”
周锦眼中浮现浓浓的心疼,伸手握住了他的手。
叶聆风安慰似的笑了一下,“放心吧,都是以前的事情了,他打了我,自己也没占到什么便宜,我虽然人小力气小,可是我直冲着一个地方打,一直打下去,也够他受的。”
“后来你师父就出现了是么?”周锦轻声问道。
“嗯,”叶聆风点点头,“他是个和尚,看起来挺邋遢的,也瞧不出到底有多大的年纪了,但是只一只手就让徐三动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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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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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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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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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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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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