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是如此,仍旧未能让李柔觉得自己没希望。
王小泉和周锦自然也知道李柔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说是过来给她们作伴,但其实眼睛里只有一个叶聆风。
王小泉打从心眼儿里看不上李柔这样的做派,又知道叶聆风对周锦格外好些,可惜周锦年纪还小从未往这方面想过。
但她说什么都不愿意做李柔手里的工具,所以就减少了自己过来的次数,除了一起去县城里,很少往这边走动,就算是要来,也要算准了是李柔不来的时候。
周锦看着李柔那情意绵绵的眼神,也恶心的不行,倒不是说她看不起李柔争取自己的幸福,而是觉得李柔这个人人品不行,家庭环境背景也不行,配叶聆风……实在是白瞎叶聆风这个人了。
所以她往往早早就和叶聆风约好一起出去,让李柔扑个空。
在李柔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之前她也不好出手。
毕竟,人家李柔也没有挑明非要嫁给叶聆风。
但是这件事总归是心照不宣的,周锦想起来就觉得心里别扭。
她宁可独自一人在山洞中画画,让叶聆风出去打猎,也不愿意留在家里。
不过,很快到了收小麦的时候,他们家里七亩地有四亩种的是小麦,收割起来也是要花两天时间的。
李氏和叶聆风是壮劳力,张小拴能帮着捆个麦个儿,周锦被勒令不许干粗活,她就提着个篮子在地里捡麦穗。
李柔家里也是有地的,只是他们三年不在家,都已经荒了,这几天他们也得忙着把荒地收拾出来种上玉米、大豆什么的。
李柔倒是一连好几天不曾过来。
这天夜里,天热得很,一家人吃了晚饭,就在院子里乘凉。Χiυmъ.cοΜ
李氏摇着蒲扇给周锦和张小拴驱赶着蚊子,问叶聆风:“聆风啊,你可不小了,你也别嫌婶子絮叨,你也的确是到了该娶亲的年纪了,这么耽搁下去,不知道会错过多少好闺女呢!”
叶聆风悄悄看了周锦一眼,见她低着头仿佛并不在意这个话题,心中微微一叹,“婶子,这事儿我不急。我是没有瞧上眼的,要是真碰到那瞅对眼的,我肯定让婶子帮忙给定下来。”
张小拴眼珠子滴溜溜一转,赶忙问道:“不知道,什么样的闺女聆风哥才能看在眼里?”
叶聆风哈哈一笑,“缘分这个问题嘛,还是很难说的。小拴,你也老大不小了,这么关心我这个问题是不是想娶媳妇了?”
张小拴臊了个大红脸。
李氏反而来了兴趣,压低声音问道:“小拴,你瞅着小泉这丫头怎么样?”
“啊?”张小拴傻了眼,完全没想到自家娘怎么会突然想到这个。
“娘是瞧着不赖,”李氏喜滋滋说道,“小泉丫头长得咱们就不说了,那肯定是好看的。你瞧瞧这家里家外的都是一把好手,她爹她兄弟走出去谁不夸一句利整?她才多大?”
“娘,”张小拴难为情地道,“聆风哥都不着急,我急什么?娘,过两年再说吧。”
李氏知道这是儿子脸嫩,也就不再说了。
周锦却有几分迷茫了,按照这个时代的习俗,自己过两年也要遭遇这样的事情了,一想到自己会和一个完全陌生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感觉不寒而栗,下意识抬起头往叶聆风那边瞧过去,正好对上一双灿若星辰的眸子,一刹那间,心跳竟然漏掉了一拍。
她不自在地挪开目光,自己都觉得脸颊开始发烧。
回想起两人在山中遇险的事情……
她想,若不是自己内里是个老女人,只怕早就对叶聆风情根深种了吧?
只可惜……他们之间的代沟,太大了……
之后叶聆风就觉得周锦好像有点躲着自己似的。
他想了很久都没想明白。
直到有一天在割麦子的时候发现了一窝刺猬,兴冲冲捧给周锦看的时候才在她脸上见到了一点笑容,“小锦,你看看,这个入画好不好?”
周锦还真是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刺猬,就很高兴的收下了。
叶聆风专门编了个笼子,把刺猬装进去,让周锦观察。
谁知晚上李柔过来,就自作主张把刺猬提走了!
叶聆风黑着一张脸去找李柔算账,哪知道到了李柔家里,却发现家里空无一人,只是李柔房间里有些响动。
他多留了一个心眼儿,没进去,脚尖踮起一块土坷垃,笔直射向李柔房间的窗纸,“噗”的一声,窗纸破裂,李柔发出一声尖叫,从房间里窜了出来。
啊呀不好!要长针眼!
叶聆风双脚点地,猛地蹿起,身子隐没在黑暗之中。
李柔从房间里冲出来,身上衣衫不整,胸前裸露着大片的肌肤,神色慌张,可是当她出来看到院子里空无一人的时候,慌乱的神色就变成了失望。
叶聆风回到家之后,先找了水洗眼睛。
周锦还没睡,有些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张小拴问道:“聆风哥,你不是去给小锦讨刺猬去了么?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哦,”叶聆风面不改色说道,“我觉得大半夜的我去不合适,要不,小拴你去一趟?”
张小拴没有多想,“那也行。”
“算了,”李氏站起来,“你们都歇着,我去!”
等李氏到了李成家里的时候,他们家三口人都回来了,李柔一脸的沮丧,于氏跟李成唠叨他的法子不好使。
看到李氏来了,三口人立刻都换了笑脸,李柔主动把刺猬拿过来,“姑,我就是图个新鲜,我还以为小锦会找过来呢,这也是我们小姐妹闹着玩儿呢,就算您不过来,等会儿我也给送回去了。”
李氏“嗯”了一声,提着笼子就走。
于氏一把拉住她,“他姑,咱们商量点儿事儿呗?”
“什么事。”李氏站住了脚步。
“那个,”于氏赔着笑脸问,“叶聆风的亲事谁做主?”
李氏脸色一冷,“嫂子,聆风是跟着我住,可是他的主我做不得,将来他娶什么样的媳妇儿,那是他自己说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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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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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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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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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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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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