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风哥!”李柔大声喊了一声,咬了咬唇,眼圈就红了,心头也是酸酸的,赶忙提起裙子又追了过来。
叶聆风脚步不停,随口问道:“有事?”
李柔保持小跑才能跟上他的速度,因此说话的时候便有些气喘,“聆风哥……你知不知道方才那人是谁?他在县城里无人敢惹的!”
叶聆风之前没有见过他,想必也是才来不久的,是个过路鬼,过段时间走了也就消停了。
他本身是不怕麻烦的,但是若这人的亲戚有权有势,李氏一家王厚财一家,怕是躲不过去,所以往后再来县城,还是不带那俩女孩子了。
“聆风哥,”李柔一脸的担忧,“他是县丞刘怀仁的外甥,也就是刘怀仁妹妹的儿子,刘怀仁的妹妹给了隔壁桃源县王县令做妾,这个儿子还是王县令的独生儿子。听说,王县令嫡妻死了,本是要把这个妾扶正的,只是怕风评不好,所以一直没行动,可是……”
“我知道了。”叶聆风脚步一顿,看了她一眼,“谢谢你告诉我这些。”然后加快脚步,离开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李柔又追了一阵,但叶聆风正常走路她就得小跑,叶聆风一加速,她便是猛跑也未必追的上了,何况大街上人来人往的,她一个大姑娘追着一个小伙子跑实在也不像话。
她停下来,靠着墙壁,扶着腰喘气。以前见叶聆风的次数很少,也没有注意到竟长得这么好!
也不只是因为跑了太多的路还是因为想到这个激动,李柔的面颊越来越热。
她眼前还晃动着叶聆风的脸。
那双眉毛利剑一样锋利,那双凤眸比夜空的星星还要明亮,那高挺的鼻子……那唇形优美的嘴唇……
李柔捧住了自己的脸,感觉脸颊像是在发烧,“这世上怎么能有这么好看的男人!”
她看到他们已经有好一阵了,一开始还没敢认,毕竟当初就不是太熟,优有三年不见了,可是王小泉容貌变化不大,周锦虽然长开了些,和小时候的区别也不大,她们一跟叶聆风说话,她才确认了叶聆风的身份。
当时看着叶聆风低头跟周锦说话,脸色十分柔和,那眉目含笑的模样,简直令她目眩神驰!
她和王小泉同年,今年也是十四岁,而她的生月比王小泉还要大一点,算得上是大姑娘了,因为最近去他们家提亲的人着实不少。
只可惜……
李柔脸上的热度渐渐降了下来,垂下眸子,神色黯淡。
当初离开王家寨之后,他们一家人过街老鼠一般惶惑,去了姥爷家暂住了几天,可是人家家里也不宽裕,何况嫂嫂要生了,人家不愿意沾惹血光。
没办法他们就离开了姥姥家,换了好几个住处,最终在县城里停了下来。
没有地方住,只好租房,租的是个大杂院,里头住着好几户人家,大家共用一口水井、一个茅房,出入也只有一个门。
他们一家五口只住了两间房,小侄儿没出生的时候还好些,等小侄儿出生之后,小娃娃连拉带尿都在屋子里,那气味简直令人窒息!
好在嫂嫂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带着小侄儿拉着哥哥回了娘家,再也没回来过。
如今她和爹娘共住两间房。
她记得小时候爹娘的感情非常好,他们从来没有红过脸,娘总是对爹言听计从,爹跟娘说话的时候也都是带着笑的。
可是自从离开王家寨之后,他们就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没个消停。娘的手臂还干不了重活儿,稍微不注意就习惯性脱臼。
来到县城之后,才知道,看似繁华的县城里,讨生活并不容易。娘要辛辛苦苦替人家浆洗缝补,爹还要出去做短工,这日子才勉强支持。
她也没闲着,每天起早贪黑做绣活,不过不管她怎么努力,做出来的绣活都卖不上好价钱,过年的时候别说穿新衣裳了,就算是扯上二尺红头绳都是奢望。
平常日子就更不用说了。
她长大了,容貌也不差,可是到了说亲的年纪,来提亲的人却并不如意,有那么两家比较有钱的,想讨了她当小老婆,可是所有人都知道,给人家做妾没那么容易,要是生养了还好些,要是一直不生养,那就得干着和丫鬟一样的活儿,还得伺候男主人,却没有工钱。
谁们家不是不到走投无路,才把闺女送去给人做妾的?一笔钱,就彻底买断了一辈子。
也有几个穷人家来提亲,可他们家跟自家都是差不多的情况,给人做媳妇比在家做闺女可要辛苦多了。
她都不愿意。
好在爹娘还是疼她的,并没有答应这些人。
今天又有人去家里提亲,她嫌烦,就出来走走,没想到遇到了他们……
看到王小泉的一刹那,她深深地嫉妒了,她记得当初在王家寨的时候,王小泉还没她高,也没她白,更加没她好看,可是今日一见,却发现王小泉至少比她高了半个头,肤色白皙,衬得五官格外突出,也难怪会引得那王家恶少对她起了心思……
然后她便看到了叶聆风,一颗芳心,不由自主就朝着叶聆风飞了过去。
她是知道的,叶聆风会打猎,如今看他身上穿的衣裳,一块补丁都没有,走路的时候昂首挺胸,朝气蓬勃,一看就是日子过得顺心如意。
若是嫁了他……
李柔的脸上露出梦幻般的表情,觉得自己全身都开始发热了。
家里只有两间房,外头是厨房加杂物间,摆了张桌子就没有插脚地了。
里间也是用模板搭的两张床。
父母睡大床,她睡小床,中间隔了一道帘子。
有时候她半夜醒来听见里头床板嘎吱嘎吱直响,听见爹沉重的呼吸,还有娘似痛苦似欢愉的低喘。
便是什么都不懂,听上几次她也懂了。此刻想到叶聆风颀长健壮的身子,要是和他睡在一起……
李柔心头仿若鹿撞,不敢再想了,捂着脸往家里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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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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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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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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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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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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