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天晚上叶聆风露了一手之后,把村里那些心思不正的人都给震慑住了,再加上王厚财和李氏之间的确是清白的,之前于氏制造的谣言不攻自破。
王小泉又重新开始往他们家跑了。照旧是每天把时间合理分配了,绣花和学字穿插进行。
到了如今她每天勤学苦练,会写的字已经有一百多个了。识字量也从每天的三个增加到了五个。
叶聆风还专门给他们找到了一本《声律启蒙》,于是周锦给他们传授的内容就以这本书为准了。
她每隔一天就跟着叶聆风去一趟那个山洞,准备以后要是画什么东西就可以在那里秘密进行,到时候只要想法子把叶聆风支开了就可以了,但是她得先消除了叶聆风的疑心才行。
王小泉做活很麻利,收的绣活基本上都要完工了,因此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跟着周锦念书,学习的进度远远超过了张小拴。
周锦也觉得王小泉天资不错,她既然愿意学,自己就好好教。
连贪玩的王小山,在姐姐的影响下,也能念几句“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
王厚财总说周锦这么教孩子他过意不去,时不时就让王小泉给他们家带点粮食过来,若是一碗半碗的,李氏还能接受,要是多了,或者太频繁了,就会让王小泉拿回去。
两家的大人虽然没什么来往,但是交情还是越来越好了。
这一次因为李成一大家子都消失了,时间就过得非常平静,到晚上叶聆风等人回来,又抓了五天的药,李氏脸上也有点笑容了,“大夫说了,小拴的病减轻了!”虽然人家大夫的原话是减轻了那么一丝丝,可这也足够李氏乐上半天的了。
叶聆风道:“既然有效果,咱们就继续抓药吃,总有一天小拴能好起来。”
作为当事人的张小拴又怎么能不高兴呢,他回来之后兴奋地半个晚上都没睡着。
日子就这样流水一般地过去了,叶聆风仍然是三五不时出去打猎,家里能够保证每天都有肉吃,闲暇的时候他就刻苦读书,涉猎很广,不过除了兵书之外,他最喜欢的就是史书了。
性格也渐渐沉淀下来,从青涩变得举止沉稳干练起来。
而周锦的画技也有了质的飞跃,她已经能够成功画出可以变成实物的花草。
王小泉和云绣建立了长期的稳定的合作,她的绣工也是越来越好,渐渐地都能和云绣最好的绣娘比肩了,从绣品上赚到的钱也越来越多,自己家的日子渐渐宽裕起来,也让王小山跟着周锦一起读书。
张小拴的病也有了起色,虽然还不能和健康人比,但是做一些轻省的活计已经不成问题,也不会动不动就咳嗽不止、浑身乏力了。
这是三个寒暑中的变化。
周锦的画拿到县城里去买,每次每幅画也能卖上几文钱,但是叶聆风觉得这样的所得和周锦的付出不成正比,所以他虽然拿到了周锦的画,却并没有去卖而是自己收藏了起来。
周锦如今已经十二岁了,虽然身量未足,面庞稚气未消,却也已经是个明艳少女。
王小泉比她大两岁,个头窜得很快,比她高出来快要一头,五官完全长开了,非常漂亮,附近村子的人来提亲的不在少数,只不过王小泉还想再帮衬家里几年,不着急成亲,毕竟王小山还小呢。
周锦时常跟着叶聆风去打猎,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她要去“写生”。叶聆风没有拒绝,当然特别危险的地方,叶聆风是不会带她去的。
因为时常去县里,所以周锦知道他们这个五原县因为南北交通不是太便利,所以药材并不是特别齐全,这边的山林不少,可是危险也不少,出产的药材数量却并不多。
所以这就是个商机。
她便趁着和叶聆风一起上山的时候,把自己打听到的药材的模样记在心里,趁着叶聆风不注意的时候采一点野草,当作宝贝似的装在王小泉给她缝的布袋里,回去之后便特意要求要去山洞一趟,让叶聆风避开,把药材画出来,然后将野草丢掉,换了布袋,高高兴兴带回家试着种植。琇書網
因为一种就是一丛,成活率还不错。
最初的时候她就只是在院子里的空地上种,种活了之后待到可以收割了便采下来拿去药材铺卖,第一次卖就卖了二十多文钱。
于是周锦试着说服李氏在地里多种一些,要是秧苗不够了,她可以再上山去采。
叶聆风当然是帮着她说话的,李氏也觉得种药材比种粮食收入高一些,他们家里现在已经有五亩地了,反正产出来的粮食除了交税之外,也够吃,便分出来一亩地让周锦和叶聆风折腾。
这一亩地,半亩种的是龙胆,半亩种的是贝母。
龙胆,气味苦、涩,大寒,无毒。
是治疗伤寒的一味重要的药材,还可以明目去湿热,用途广泛。
贝母,气味辛,平,无毒。
化痰降气,且能治恶疮。
都是药材铺里所需要的,价钱也公道。
但周锦一个人肯定是忙不过来的,叶聆风的支持可不是口头上的,他也帮着下地栽种。
李氏看闺女在地里挥汗如雨,心疼得不得了,当然也要来帮忙了。王小泉姐弟,包括张小拴也来搭把手,所以,很快就栽种好了。
叶聆风去担水灌溉,虽然才种下的时候秧苗有点发蔫,到第二天就都棵棵挺立起来,成活率百分百!
周锦种这些都是捡在初春的时候进行的。
为了方便自己画药材,还专门在县城里买了一本《神农本草经》,带绘图的,她还仔细研究了,所以山中的药材都是什么样的药性,基本上能值多少钱,她都心里大概有数了。
一开始挑选的都是些不怎么名贵的,但偶尔也能“找到”一些黄精啊,多年生的何首乌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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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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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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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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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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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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