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他们家只有矮矮的篱笆墙,她要是走了,有人进屋行窃怎么办?李成那一家人,呵呵……他们父子俩半残之后,也没少过来,只是李氏都给顶回去了,所以就不来了而已。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死心了。
她相信,只要一有机会,那家人肯定会过来的。
王小泉犹豫了一下,道:“我带着小山一块过来陪你吧。”
“不用,”周锦拒绝,虽然现在和王小泉关系不错,可她并没有和她关系特别亲昵的意向,关系越好,将来受到背叛的时候就会越痛苦,曾经尝到过那种痛苦的她,不愿意有重复的经历,就像现在这样,就挺好的,“我一个人在家可以的。”
王小泉也不是没有眼色的人,看到周锦这么拒绝,虽然心里有些失落,还是点头答应了,“那有什么事你喊我,我今儿一天都在家,我爹有事出门了,我在家里带小山。”
“好。”周锦客气答应,因为想起了前世的不愉快,她的神色有些淡漠。
王小泉冲她笑笑,转身走开了。
周锦在院子里站了片刻,她现在心情不好,不适合作画。
做了几组深呼吸,她觉得自己的心情平复了些,正准备回屋去,就看到王小泉的弟弟王小山蹲在她家篱笆墙外抠泥土玩,眼睛时不时往自己这边瞟着。
略一寻思,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大概是王小泉怕她一个人在家有什么事情不好意思喊人,所以特意让弟弟来做传声筒的。
心中微暖。
不过她仍然没说什么,转身进屋,收拾东西准备画画。
画具什么的都收拾好了,她便开始全身心投入了。
前面说过,周锦画画的时候心无旁骛,外面发生什么她都不会知道,她自己也知道自己这个习惯,所以在画画之前就已经把屋门都插好了。
她这一次画的画非常成功,这对她这一世来说,算是个小突破,毕竟她现在这个身子的年纪还小,腕力笔力不足,要想达到她前世的巅峰状态是不可能的,但是到达她前世这个年纪的水平已经够了,甚至还略有提高。m.χIùmЬ.CǒM
她正准备收势,眼前忽然一花,画纸被人抽走,她反应稍微迟钝了一些,没来得及收回手肘,导致笔尖在画纸上扫过,留下了一道长长的墨迹,整幅画都毁了。
她微微蹙眉,这样的行为是非常粗鲁的,甚至对于一个画家来说,这是具有挑衅性和侮辱性的。
扭头,就对上了于氏布满冷意的面孔,“小丫头片子,跟你说话没听见啊!你这耳朵是摆设啊!”
周锦没急着跟她说话,而是转头看了看房门,原本插的好好的门闩已经掉落在地上,房门大开。不用想,外头堂屋的门也是开着的。
她收回目光看向于氏:“妗子是怎么进来的?”
“你管我是怎么进来的!”于氏插着腰,觉得周锦那一双清冷的眸子看得人非常不舒服,所以有意避开了她的目光,“这是我小姑子的家,我想来就来,倒是你,不过是个小野种,凭什么赖在我们家?你瞧瞧,你这鬼画符是什么玩意儿!”
她抬手把周锦画桌上的东西全都扫落在地上,调色盘里的颜料洒得到处都是,那一方质量根本就算得上是低劣的砚台干脆裂成了四五瓣。
“李大娘,你干啥!”王小泉气喘吁吁跑了过来,伸手就抱住了于氏的腰,满眼心疼看着地上的一片狼藉。
“滚开!”于氏伸手狠狠把王小泉的手掰开,使劲一搡,王小泉就撞在了炕沿上,腰腹被撞得生疼。
跟在王小泉身后的王小山“嗷呜”一声就冲了过来,“你敢打我姐!我咬死你!”小小的孩童跳起来,一口就咬在了于氏的手臂上。
于氏疼得“哎哟”一声,下意识就去甩动手臂,并且试图踢打让王小山松口。
王小山也是个一根筋,一旦咬住了就不松口,哪怕嘴里已经尝到了腥咸的味道,仍然在坚持,就这样,于氏拳打脚踢都招呼在了他身上。
王小泉一声惊呼,重新扑了过来,去拉扯于氏,声音都有些尖利起来:“李大娘,你这是要打死我弟弟吗?我爹回来不会放过你的!”
于氏的头脑这才渐渐冷静下来。
其实她已经来了好一阵了,一开始她打开了李氏家的堂屋门,就按照自己在家里藏东西的习惯,到处找了一遍,什么都没发现之后,伸手推了推李氏和周锦的房门,发现门从里面拴住了,于是先去了叶聆风和张小拴的屋子,在里面翻找了一通,没想到什么都没找到。
这才转身过来撬开了周锦的房门。
农村的门闩都很简陋,把门稍稍一推,推开一道缝,伸进一根手指头,一挪一挪就能把门闩挪开。
她就这样开了门,大摇大摆进去,周锦却仍然心无旁骛在画画,就好像她这个人不存在一样。
于氏心中还以为是这个来历不明的小丫头畏惧自己,所以也就无所顾忌的开始在屋子里翻,结果仍然是什么都没翻到,她的眼珠子就开始有点泛红了,认为周锦之所以对她视而不见就是因为早就知道她什么都翻不出来!
这不摆明了要看她的笑话?
愤怒涌上头顶,于氏暂时丧失了理智,这才对周锦做出了那样的行为,却没料到半路上杀出来王小泉姐弟俩!
王小泉一直让王小山注意看着周锦这边,也是因为知道李成两口子见钱眼开,之前就听她爹说过于氏妄图偷李氏的钱,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
李氏这四口人日子红红火火,还时不时到县城里去,而李成父子俩的伤到现在都没好利索,甚至都耽误了春耕,于氏还不动歪脑筋?
先前李氏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家附近,所以于氏没机会,这一次李氏跟着叶聆风、张小拴出了村,对于于氏来说这就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她会放弃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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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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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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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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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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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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