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绫香感觉有些惊讶,问刁明珠,
“你这话说的逻辑不清,意思是说了两件事吗?叶长官把湘城的驻防最高指挥官给了岑以哥,然后把湘城驻防北营的执行官,给了我,是这个意思吗?”
“嗯嗯嗯,就是这个意思。”
刁明珠赶紧的点头,她因为刚刚听到这个好消息,脑子根本来不及消化,就赶紧的跑来告知乔绫香了,所以逻辑上一时还没组织上来。
于是说话就显得颠三倒四了一些。
事实正是乔绫香说的这样。
一时间,车子里头,南凤芹也高兴了起来,她赶紧的转身看向乔绫香,给她敬了个驻防的礼,说道:
“乔执行官,你好,敬礼!”
南凤芹身后,刁明珠也站直了身子,嘴里喊道:
“敬礼!”
就连南凤芹脚下那个小小的男孩儿,也晃晃悠悠的站直了,给乔绫香反着手,学了个敬礼的姿势。
见着这几个人这个样子,乔绫香不由得“扑哧”一声笑了,她摇头无奈道:
“我能当什么执行官?真是,瞎胡闹啊......我就一个小队长,能当什么执行官呢?”
让岑以哥做湘城的驻防最高指挥官,她觉得那是实至名归的,因为岑以现在这个大队长,手里掌握着的,是三座城市的驻防战场指挥权,给他一座城,并不过分。
那乔绫香能做什么?她又不会调兵遣将,又不会排兵布阵,更加不会上前线打仗,甚至连执行官平时具体琐碎到要干什么,她都不知道。
她能当好执行官?别搞笑了。
又听南凤芹思索道:
“这可能也是一种职场战术吧,叶长官一个人实际控制了三座城,势力太大,早有很多方面忌惮他了,与其让别人来分化他的权力,还不如自己把自己的权力给分化了,至少三城内的这些重要位置上,都还是咱们自己人。”
乔绫香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她想也是这样的,不然她一个初中都没毕业的人,要她去当执行官???
既然叶奕铭是这个盘算的话,那她也只能接受了,还好的是,湘城北营离她所在的位置并不远,她先观望观望,然后了解一下这个湘城北营是个怎么回事儿。
然而,还不等乔绫香慢慢的了解她的湘城北营,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再寻思着怎么去走马上任的时候,湘城北营收到了电报,立即派人来了。
岑以给乔绫香做的铁皮中巴车,正好就停在北营的正北方,开车也不过20分钟路程,说句不好听的话,其实乔绫香就在北营的瞭望巡逻范围内。
他们来了很多的人,一个个的赤红着脸,仿佛来拜见女神一般,穿的都是驻防礼服。
就是那种,要举行重大的庆典,或者去见非常重要的人,为表达自己最隆重的敬意,才会整体穿上的衣服。
笔挺的,毫无一丝褶皱的,宛若一杆杆旗帜一般,站在乔绫香的车子外面,
乔绫香一开始还不知道这些驻防是从北营来的,还以为他们是来要加强版变异仙人草的,就让刁明珠下去给他们割仙人草。
结果刁明珠出去转了一圈儿,抱着一个超级大的变异果篮,一束非常大的普通花,又转了回来。
这时候,乔绫香才知道外面那些排列整齐,横列竖列都整整齐齐的驻防,原来是来接她的。
她急忙手忙脚乱的把自己收拾了一下,匆匆下了中巴车,脸红红的看着外面,在大太阳底下站着的那些北营驻防,结结巴巴的问道:
“怎么,怎么称呼啊?”
这个开场真是弱爆了,乔绫香也想有气势一点,也想像常在莹那样,领着一大群驻防,十分有气势的感觉,但她第一次当执行官,印象中的执行官,应该就是李立那样,老气横秋,还一脸的苦大仇深。
苦大仇深她是做不来的,老气横秋也不可能,她还年轻,现在也不过才19岁的光景,一个19岁的胖姑娘,怎么都不可能拥有常在莹那样的气势。
站在第一排第一列第一个的驻防,站得笔直,开始铿锵有力的自我介绍,道:
“报告长官,我叫唐开一,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参与湘城战役,是您救了我,谢谢。”
然后排在他旁边的第二个驻防,又开始扯着喉咙自我介绍,
“报告长官,我叫龙烈文,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参与湘城战役,XX月参与天才村战役,是您救了我,谢谢。”
“报告长官,我叫......XX年XX月参与山岛县战役,是您救了我......谢谢。”
“报告长官......”
此起彼伏的声音,一个接着一个,在空旷的沙漠绿洲上回荡着,乔绫香都惊得说不出话来了,她背后得刁明珠忍不住拿出小手绢儿来擦着自己的眼泪。
别人跟乔绫香说一句谢谢,她就忍不住回一句,“不用客气”,“不用客气”,然后从乔绫香背后,揪住乔绫香的裙角,哽咽的说道:琇書蛧
“香香,我太感动了,原来你救了这么多的人,呜呜呜,香香,你真的救了好多好多的人,太好了,他们都还活着,这样好的人,都还活着。”
谁说不是呢?乔绫香一时间心思极为复杂,因为,她从来都没觉得自己救了很多的人。
都是因为岑以、陆正青、赵龙、阿久、米燃逸他们当了驻防,所以她才跟着他们去当驻防的啊。
都是因为他们参加了这些战役,所以她才在救他们的同时,也顺手把身边的驻防给救了。
顺手而已,她完全没有想过什么大仁大义,什么家国爱恨,什么正义凛然......真的,从来从来都没有想过。
甚至于,她顺手救完了人,压根儿都不记得自己救过什么人,仗一打起来,她只管救人就完事儿了,要救的人那么多,谁记得啊?
然而,他们记得她,在她心中流水一般过去的人们,记得她都为他们做过些什么,他们把她刻在心里,发自内心的感激她,记得她。
永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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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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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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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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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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