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家祠堂大部分人家姓余,也还有不少外姓人家,杨会计家是村里过得比较好的人家,大二儿参军,二儿子一家在市里上班,唯一不足的是三儿子是个跛子,在家务农。
“杨三叔虽然是个跛子,但人特别好,特别能干,但村里人都说杨三叔光活干活脑子却蠢,所以才娶了桦婶。”虽然看不起蒋思桦,余喜华还是没办法像村里人那样用“水性杨花的女人”来代替蒋思华的名字。
“其实桦婶最开始是和杨二叔处对象的,后来要回城就黄了。”
开始蒋思桦和杨二叔处对象的时候,差一点就结婚了的,正好赶上七七上半年杨二叔工作调动到市里,下半年恢复高考,蒋思桦虽然没有考上大学,但顺利考上了一所中专离开了余家祠堂。
蒋思桦回城后,读了两年书,不知怎么的就挺着个大肚子回了乡,紧接着杨三叔就在家里闹着要娶她,杨会计不同意,但不同意也没用,杨三叔偷了家里的户口本求了大队长开证明,领着蒋思桦就把证给办了。
证都打了,法律上这两人已经是夫妻,杨会计一家只得捏着鼻子认下。
“顾辰不是杨三叔的儿子。”
余喜龄挑挑眉头,杨三叔她见过,长得虽然端正俊朗,但真的不精致,顾辰唇红齿白,精致的五官里没有一点杨三叔的影子,倒是他女儿眉眼长得挺像他。
上辈子蒋思桦在小学当老师,杨三叔就在学校门口摆了个修车摊子,后来听说开了个单车铺子,之后又卖摩托卖电动车,日子过得很不错。
余喜龄一直以为杨三叔是镇上人,原来竟然是老乡,但上辈子余喜龄没见过顾辰,只见过她上学前班的女儿,杨思辰。
思辰?余喜龄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
“可顾辰也不是杨二叔的孩子。”开始村里人还以为顾辰是杨二叔的儿子,虽然笑话杨家,但孩子到底是杨家的种,结果孩子越长越大,大家才知道压根就不是。
时下的人虽然不至于像七几年一样,自由恋爱约等于伤风败俗,但一个女人处了对象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却没成,回城没几年又挺着个大肚子回来,还不知道生父是谁的女人,在世人眼里什么样的脏水往她身上泼都不为过。
像这样不守妇道的女人,放旧社会得拉去浸猪笼,就是现在也得挂上破鞋拉出去批斗才行,偏偏就是这么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竟然还有傻子顶着绿云敢娶。
当然,蒋思桦年轻漂亮又有文化,很多男人嘴上嫌弃,心里还是很羡慕杨三叔的,一个跛子凭什么配上仙女一样的人物,即便这女人是个破鞋,那也是天上掉下来的破鞋。
越是羡慕越是要把人踩进泥里,似乎这样便能掩盖自己的心思似的。
碍着杨家的面子,村里人面上不说什么,私底下却没少讲究,荤黄贬低人的黄段子更是层出不穷,蒋思桦在村里活动时没少被婆婆妈妈地拦着欺负,是杨三叔发了大脾气和造谣女人家的汉子打了几架,再加上时间渐久,这事才算消停下来。
为了这事杨家分了家,杨二叔娶了媳妇一直在城里,从来就没回来过,村里人都说杨二叔和杨三叔为了这女人反目成仇了。
杨家人捏着鼻子认下了这个媳妇,顺带也捏着鼻子认下了顾辰这个世人眼中的“野种”,分家后头一件事就是逼着杨三叔和蒋思桦生自己的孩子,可杨三叔没同意,上户口的时候,坚持没给顾辰改姓,还当着家人的面说要等顾辰大些再生。
这一等,就等到了现在,顾辰快满七岁了,杨三叔膝下只有他一个孩子。
“他们都说桦姨是为了孩子的户口才和杨三叔结婚,不过她没有,现在还一直和杨三叔过日子,我觉得她也没有他们讲的那么坏。”
她自然是不坏的,余喜龄鼻子有些酸,她是世界上最温暖最值得尊敬的老师,也是个好妈妈好妻子。
余喜龄上辈子见到的和睦家庭有许多,但像杨三叔和蒋思桦那样恩爱的夫妻,真的没有几个。
不管是杨三叔守着修车摊过清贫日子的时候,还是后来家庭条件好了以后,他们夫妻两出现在人前,虽然动作不亲密,但眼里流淌出来的爱意和温暖地骗不了人的,杨思辰也听话乖巧,十分懂事。
他们一家的人感情,是余喜龄最羡慕的样子。
“喜龄,你记得少跟他们家来往。”村里人说是接受,其实是习惯了她们母子在村里生活,私下里都会约束家人不要和蒋思桦母子亲近,对孩子们欺负顾辰的事,也持纵容态度。
余喜龄看了眼余喜华给她指的杨三叔家,一栋新砌的红砖二层小楼房,既没点头也没有摇头。
上辈子,蒋思桦进学校前,小学一年级的语文老师,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是叶听芳。
想到这里,余喜龄嘲讽地勾起嘴角,叶听芳那样的文化水平,居然也能当老师,教书育人?
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
余喜龄也终于想起来,一直被她忽略的事情是什么,这段时间应该正是余建国在为叶听芳跑关系,准备把她弄到小学当老师的时候。
余建国大小是个主任,在小学里安排个代课老师,这点能力还是有的。
叶听芳被安排进了乡镇中心小学教语文,后来又教了音乐和美术,好像还给六年级代课自然科学,后来还顺利转了正。m.χIùmЬ.CǒM
后来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叶听芳突然就不再当老师,就连这份教师工作都成了禁忌,从来不许人提。
大概今年九月份,上辈子她升五年级的时候,叶听芳进了学校当老师,中途她休学一年,等她六年级下半期时,叶听芳便再没出现在校园里。
镇上的小学和初中是办在一起的,蒋思桦顶上叶听芳的空位直接教六年级的自然,紧接着转为正课老师,等余喜龄暑假过完升初中时,蒋思桦因为教学成果突出被调到初中部当了班主任,初中三年蒋思桦一直是余喜龄的班主任。
但是直到余喜龄多年后回母校探望蒋思桦,才得知蒋思桦一直没有转正,而她多年后才知道,明明只当过两年老师的叶听芳,最后却一直领着退休教师的工资。
中间要是没有猫腻,余喜龄是无论如何也不肯相信的。
她还记得上辈子叶暖暖和别人介绍自己的家庭时,总会很谦虚地说父亲是为国牺牲的军人,母亲是退休人民教师,继父是镇府部门退休人员。
不管什么时候,良好的家世都是世人衡量一个人的加分项,甚至是婚姻市场上的门槛条件。
上辈子三十岁前的叶暖暖顺风顺水,未必就没有这方面的原因,烈世军属本来就极容易博得人们的尊敬和同情,再加上她本身表现出来谦虚好学,更是极易博得大家的好感。
但年少时的叶暖暖却经常拿自己妈妈是老师这事出来炫耀,更是长期拿徐招娣是文盲的事来嘲笑打压余喜龄。
不过么,这辈子余喜龄决定要毁了叶暖暖借以炫耀的资本。
叶听芳当老师?余喜龄真担心那些被她教过的学生,那两年的课堂上到底学到了什么东西。
余喜龄打定了主意,第二天一早做完豆腐就出了门,她打算回家找她妈问问情况,不管怎么样,徐招娣那里的消息总比她要灵通,看看事情发展到了哪一步,才能早做打算。
余家小院里余建国正坐在那里吃早饭,家里的早饭一如既往的简单,捞米饭和炒咸菜,余建国吃得很嫌弃。
“你怎么回来了?”看见余喜龄,余建国脸上飞快闪过一丝僵硬,心里略微有些不自在。
余喜龄看了堂屋一眼,八仙桌上只有余建国一人,桌上摆着两副空碗筷,徐招娣和余喜山都不见人影,也没理他,脸一扭直奔冒着炊烟的灶屋。
厨房里徐招娣还在炒菜,早饭上桌余建国就嫌菜少,徐招娣匆匆把准备中午吃的白菜苔下锅炒了,余喜山在给她烧火。
“喜龄,你怎么这么早来了?吃饭了没有?”徐招娣一见余喜龄,脸上飞快地闪过惊喜,但很快又偏过脸去,似乎在掩饰着什么。
“吃过了,我回来看看。”余喜龄本能觉得不对,但灶屋里光线昏暗她也没看出什么,往里走了走,看见在烧火的余喜山,“哥。”
余喜山沉着脸,应了一声没有说话。
等徐招娣端菜出屋,余喜龄终于知道哪里不对了,余建国那个畜生,他居然又打徐招娣了!
“别找他闹。”徐招娣忙把菜交给余喜山,嘱咐他给端到桌上去,一把拉住要往堂屋冲的余喜龄,嘴角边的青紫显得格外吓人。
余喜龄眼睛都气红了,凭什么!上辈子余建国把叶听芳如珠如宝地捧在手心里,连洗个碗都担心会摔破了割到她的手,但对徐招娣呢!上辈子是冷暴力,现在还要加上拳打脚踢么!
要知道徐招娣才是他的发妻!是替他孝顺父母生养了三个子女的女人!如果没有感情,从一开始就别点头同意结婚啊。
“不能就这么算了!”余喜龄冷着脸,“他这是家暴,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妈!他这是第几次了?”
余喜龄颤抖着声音,她很久没在家里,这还只是她看到的,在她没看到的地方,余喜龄不敢想。
“没有没有,我和你爸就是有点小争执,我不小心撞到了柜子上,不是他打的。”徐招娣忙把余喜龄拖进了灶屋,不许她去堂屋闹。
前天晚上余建国回来突然找她拿钱,说是要给叶暖暖交学费,徐招娣手里攒的钱都是要给余喜山交学费的,差的部分刚刚找工友借齐,这些余建国都知道,他的意思是先把钱给叶暖暖交了学费,余喜山的等他下个月开工资再交上。
如果是以前,徐招娣一定二话不说就同意了,但现在徐招娣不敢赌,余建国开了工资后是交给叶听芳,还是真的会给余喜山去交学费。
徐招娣第一次反驳了余建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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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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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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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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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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