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八零之不做圣母>第二百一十五章
  世上没有后悔药买,哪怕现在余建国追悔莫及,也不会有任何事情因此而发生改变,而面对现有的状态,余喜龄也无力改变。

  叶听芳不像徐招娣,他说不要就可以不要,叶听芳就是个疯子,余建国现在惹不起,也不敢惹她,他还有儿子老娘要养,不比一无所有的叶听芳。

  当然现在的徐招娣,也不是余建国想追回就能追回的。

  午夜梦回时,余建国也会梦到时间回到从前,他没有和徐招娣离婚,孩子也都听话懂事,一家五口过得非常幸福。

  但那也只是梦而已,余建国看了眼自己握在车杠上粗糙的大手,还有三轮车里微微有些杂乱的旧书,他现在即没本事,也资格说追回的话。

  看着徐招娣过得好,也挺好的,至少他心里不会那么内疚。

  离开乡镇府后,他就是没本事没能力的代名词,日子过得也愈来愈落魄,自己只能混个肚饱,老娘儿子寄人篱下。

  现在余建国都想不起当年最风光的时候,走在余家祠堂对村里人昂首不屑的他是什么样子,不过想来,那副嘴脸,大概十分丑陋吧。

  徐招娣结完帐,就同宋清瑜一块去了公园,县城里新修起来的一个小公园,绿化好,还有个小广场,每天会有不少中年人组织在那里跳交谊舞。

  宋清瑜才华横溢,各种舞步不在话下,徐招娣开始还觉得不好意思,觉得在外头跳舞挺丢人的,但在宋清瑜的带动下,也一点点从基础学起,到现在跟上宋清瑜的舞步完全没有问题。

  人们都说真正的美人在骨不在皮,先前七八年徐招娣被生活磨得像个小老太太,调养过来后,徐招娣的年纪越长,反而越有气质,眉眼温和,是真正沉静温婉,宜家宜室的女人。

  事实上,徐招娣的性格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她还是和从前一样,不是特别有主见,性子也很懦弱,虽然历练了几年,外面看着像个女强人,其实根子上还是那个以夫为天的徐招娣。

  只是跟着余建国时她只能被欺负,这样的性子是缺点是原罪,但遇到真正喜欢并欣赏她的宋清瑜时,这样的性子却是恰到好处的温柔,是她身上的发光点。

  小公园里,徐招娣和宋清瑜不像别的同龄人,频繁更换舞伴,他们是对方的固定舞伴,宋清瑜不会邀请徐招娣以外的任何人跳舞,并且赶走了所有想邀请徐招娣的男士。

  “也不知道喜龄她们现在怎么样了。”徐招娣对现在的生活非常满足,唯一担心的就是在京城的喜龄三兄妹。

  她现在的业余生活被宋清瑜安排得满满的,学跳舞学写毛笔字,他们还准备等过两个月,一起去川蜀那边旅游一趟,宋清瑜刚跟人学了怎么冲洗胶片,还在家里弄了个暗房,准备到时候多拍些照片自己回来冲洗。

  宋清瑜人在暗房里,还跟徐招娣搭着话,“放心吧,喜龄能安排好她们兄妹的生活,喜山和喜安也不是让人操心的性子。”

  徐招娣叹了口气,就是三个孩子都不是让人操心的性子,才显得她这个当妈的格外多余,心里才会失落,从很早以前,徐招娣就有使不上力的感觉。

  “招娣,帮我拿快抹布进来。”正失落着,宋清瑜突然在暗房里喊她。

  徐招娣顾不上操心余喜龄,赶紧拿了抹布进去,就见宋清瑜又不小心把药水打翻在了台面上,她忙过去帮着收拾起来。

  “怎么这么不小心呀!有没有淋到手上?”

  “没关系,这不是有你么,来,你再帮我把围裙重新系一下。”

  ……

  京城里三兄妹都开了学,各自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余喜山还是住校,周末才会回家,余喜龄工作学习两头忙,虽然很想多陪陪喜安,但事情远比想像中的多,只能保证每晚回家睡,早上给喜安做早餐。

  好在喜安自己能照顾好自己,还有一帮小伙伴陪着她。

  家里再次成了喜安和小伙伴们的根据地,因为父母大多是双职工,小伙伴们几乎是每人胸前都挂了两片钥匙,有了去年的经验,今年不用孩子们提,家长就把伙食费交到了余喜华那里。

  余喜龄一开学,也去新华书店买了半柜子的书,把去年她们看得差不多的书给替换了下来,游戏装备自然也升级了一下,学得快乐,玩得开心。

  每天放学后,喜安她们便一起去双喜饭店吃饭,饭后回到根据地,先一起学习看书,再一起游戏,大概七八点钟的样子,就会有家长陆续来接。

  因为余喜龄安了一台电话机,就算家长不能及时来接也没关系,打个电话过来,喜安她们也能自己照顾好自己。

  “你们家都成了个小型托儿所了。”林菲还是在饭店里打工,休息的时候就兼职经管外卖的工作,像是今天周末,饭点她在双喜食铺工作,中间闲的时间,就来公司这边来跑腿干活。

  林菲私心里是觉得余喜龄太宠妹妹了,不过面上却不会说什么,这是余喜龄自己的私事,虽然觉得宠得太过,但实际上,有这样一个姐姐也确实很惹人羡慕的。

  余喜龄微微一笑,上下两辈子,她小时候都没有什么玩伴,不懂事的时候是因为家里穷,余建国不喜欢别人孩子上门来找她们兄妹玩。

  后来,则是因为她再不是个孩子。

  她还挺羡慕那些有发小,有从小玩到大的朋友的人,喜安有自己的小团体圈子,她也替她开心。

  “那也是喜安的家,她可以招待她的小客人。”提到喜安余喜龄脸上的笑就多了起来。

  两人在小区门口遇到,随便聊了几句,就到了经管外卖的办公点里,开学前,经管外卖就已经正式去注册了公司和商标,也算是有了正式的编制。

  进屋就看到了正在客厅里跟同学开会的乔志梁,林菲冲余喜龄挤了挤眼睛,便笑着跑到销后部帮忙了。

  乔志梁开学就已经成功转到了数学系,学习跟不跟得上,余喜龄不清楚,倒是知道乔志梁的工作做得很出色。

  而且不过工作了短短的一个月,乔志梁就赢得了她们班上同学的一致认可,不管是工作能力,还是为人处世方面。

  当然也给余喜龄带来了不少烦恼,辟如。

  “喜龄,外婆让我捎来的小番茄我洗好放在你办公桌上了。”见到余喜龄进来,乔志梁微笑地道,说完才跟同学继续刚刚的话题。

  除了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大家也习惯了乔志梁对余喜龄无时无刻的好,甚至可以说是殷勤。

  余喜龄至今没有男朋友,相处了一个学期下来,大家都知道,先前班长张峰还被余喜龄直接给拒绝了呢,乔志梁倒是没有说要追余喜龄,但细心周到,入微妥贴,瞎子都看得出来他是喜欢余喜龄。xiumb.com

  不过可惜的是,襄王有意,神女无心,余喜龄对乔志梁的态度冷淡得很,还不如对张峰热情。

  其实大家觉得乔志梁挺不错的,有能力有长相,身高家世都不错,和余喜龄站在一起,看上去也十分适合,而且无论余喜龄如何冷脸,他似乎都感受不到似的,一如既往地对她好。

  看着桌上还带着水珠的小番茄,余喜龄叹了口气,拿起一个尝了后,才分给了在办公室里的同学,毕竟是宋奶奶捎来的。

  看到余喜龄吃了,乔志梁脸上不自觉就带了点儿笑容来,一个多月下来,他已经知道了余喜龄的许多小喜好,并一点点在渗透进她的生活里来。

  乔志梁掰着指头算了算,他找机会,已经和余喜山去他们家里吃了五顿饭,见到了余喜龄三次,而这三次,余喜龄并没有赶他,这就是进步。

  当然乔志梁也更感觉到了自己和余喜龄的差距,他还是个普通的学生,而余喜龄就已经做了好多他只敢想想的事,甚至有的事他想都没有想过。

  就像现在这个公司,以余喜龄的身家,她自己做一点问题也没有,甚至可以做得更大更成熟,但她却选择了和同学们一起创业,而且不出意外,这个由她一手促成的公司,最后的归属应该是在经管系,而不是她个人。

  一般的人,大概很难能将这么大一块蛋糕就这么拱手让人,但余喜龄似乎并不在意。

  或许有人会觉得不值得,但乔志梁知道,这才是余喜龄的可贵之处。

  想到叶暖暖在电话里诋毁余喜龄,乔志梁就忍不住摇头,叶暖暖一心想要超过喜龄,却不知道,她就是奋斗努力一辈子,也赶不上。

  余喜龄并没有在办公室里多呆,看了下文件后,便离开去跟赵越碰头,喜思服饰的商场店已经开了起来,赵越马上就要去海市开新的分店,临行前有些细节她们还需要再讨论一下。

  乔志梁做的一切都很迂回,既然他没有直接挑明,余喜龄也没再明着拒绝。

  反正他无论怎么做,结果都是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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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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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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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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