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开始?自然是这些弓手松开抓住箭尾的手指。
为什么没有开始?因为它们的手指根本来不及松开。
因为既然是比动手指,那么唐楷有什么道理会比这些青衣人要慢?
唐楷生在唐门,长在唐门,会的暗器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成名暗器龙须针更是名震江湖。练就了一双快手,他怎么可能会在出手速度上面比不过这些青衣人?那岂不滑天下之大稽!
尽管今天他手里握着的不是暗器,但这丝毫无损他的骄傲。
这里的青衣人足足二十多个,刚刚抬手欲射的那七八个在第一时间遭到了打击,身体软软倒下,双臂垂下,蓄势的箭矢歪斜射出甚至出现了误伤。他们的致命伤只有一点,就在眉心,一点殷红,中间隐隐可见一点微不可察的绿意,被血红色衬得愈发青翠。
年轻人看着唐七十五的手,目光凝重。
唐楷左手食指和中指拈着一截短短的叶梗,上面的叶片和叶脉全部不翼而飞。
暗器的更高境界,任何东西在手里都可以成为致命的暗器。和唐楷比起来,那些拿石头当暗器的人真是逊爆了,哪怕只是一片绿叶,他也能在瞬间取走七八个人的性命,这就是一代唐门顶尖杀手的骄傲。
唐楷此时身体尚在半空中,先声夺人,干掉了七八个青衣人,然后他落在地上,双脚穿着镖局特制的靴子,落在坚实的土地上,没有声音,这次很平静。
然后他整个人消失了。
这些青衣人不断徒劳地挥舞着手中长弓,个别人甚至还有防身的短剑,但是都没有用,唐楷闲庭信步,动作简单直接,没有玄虚,只是足够快而已,双手或拍或戳,身边的青衣人便倒下。
他出了十七招,于是十七个青衣人倒下,这是一件很公平的事情。
但是这对于码头上面的年轻人很不公平,他带来的都是精锐,不是让他们这样一命换一招来送死的。
不过十息的时间,这些青衣人全部倒下,岸上的情形已经稳定,剩下的就是青石码头了。唐楷的目光自然而然地扫向码头。
那个年轻人居然没有走——嗯,就是逃。唐楷以为他会走的,毕竟自己表现得实在是过于强势。短短十息多一点的时间他就扭转了岸上的整个局势,没有任何取巧或者提前布置,完全是以力破巧。就是这么野蛮,但又偏偏无法抵抗。但是年轻人没有,他没有走,尽管船就在身后。他依然站在原地,一寸都没有动过,通过双眼,唐楷能够看到年轻人眼底燃烧着火,那是不甘,战意,愤怒,喜悦,不一而足,唯一没有的就是害怕。
唐楷笑了笑,他觉得很有意思,然后他举步,双手依然干爽,一点血腥没有。身形无形中露出一种嚣张,起码在洪大江眼中是的,他仿佛看见唐七十五嘴唇开合,霸气地说:“土鸡瓦狗,全部躺好!”然后自己这边齐刷刷躺倒一片。
洪大江深深震撼于唐七十五的轻松写意和强大实力,尽管他依然不相信自己会输,但是早做几手准备总没有错,身为奴才他深知自己的责任就是为主人分忧。他做了一个手势,身后大江会的手下一齐往重伤的晁忽雷冲去。
他很清楚如果今天败了,自己的下场会有多惨,又不只是风雷宗精锐尽出,他有主子在背后看着,哪敢不卖力,真真是倾巢而出,如果败了,精锐尽墨都还算小事,关键是他主人可以走,却绝不会带走自己这个奴才,他洪大江的根在听潮江,又如何抵挡风雷宗的怒火?xǐυmь.℃òm
提前拿下晁忽雷,唐七十五就会投鼠忌器,自己这方的赢面就更大了。
晁忽雷好不容易看到希望,怎么可能束手就擒,他一声雷吼,撕开自己上半身的衣衫,裸着雄壮的胸膛,随手抢过一个大江会人的刀,抓在左手,加上自己右手的奇怪长刀,双手各一把刀,挥舞起来就像旋风一样根本无人能够靠近。
这套刀法洪大江见过,晁忽雷以一敌多的时候经常会用,据说是从倭国那边流传过来的,威力大而散,对付人多的局面最适合不过,就是消耗极大,以往晁忽雷用这套刀法往往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会收手,而现在的他重伤在身,能够支撑的时间更是以息来计算,但是以唐七十五的速度,看起来也的确够了。
洪大江急了眼,他自己不上,把手下一个个推进晁忽雷的绞肉机里,飞快消耗着晁忽雷的体力,血肉横飞,这是一场竞速游戏。
唐楷到了码头上,他左脚踏在青石上的时候,大潮已近,震得他脚下的青石都在微微颤抖。半丈高的浪潮,实非人力所能抵挡,这是天威。
他面色不变,头都不转,一步走到两个使鞭的蓑衣人面前不到三尺的地方,动作轻松,就好像从月下的庭院跨进木屋里一样简单,简单到任何人都会觉得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地方。
但事实谁都知道没有那么简单,两个蓑衣人被挡在斗笠下的瞳孔骤缩,就好像见了鬼一样。他们手中的细鞭纵横挥舞,笼罩住面前一丈长的全部青石路面,把空间割得支离破碎,怎么可能有人能够在不触动自己两人的细鞭的情况下这么不动声色地就靠近了自己,而且是不到三尺的危险距离。
只有两种可能,一、这个唐七十五是瞬移过来的。
二、这个唐七十五不是人,他是鬼!
但总之这不可能是轻功或者任何一门身法,绝对不可能!
人呐,就是这么奇怪,有的时候道听途说能够把事情自己脑补得无比精彩,但有的时候明明眼见却宁死不承认为实。
长期的训练让两个蓑衣人使得他们能够在心中震惊的同时依然不忘手上的动作。
长长的细鞭反卷,放过了已经只差一丝就可生擒的郭峰海,就像凶残饥饿的巨蟒,从背后缠向自己的猎物。两根细鞭仿佛通灵,互相把所有的角度照顾到,除非面前这个人真的是上述两种可能之一,不然他根本难逃被细鞭缠住然后绞死的下场。
危险距离不止是对于他们两个蓑衣人,对于冒险冲入这个距离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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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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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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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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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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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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