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里,唐楷不求速度只求隐蔽,一路上把自己在唐门学到的所有消除痕迹的方法全部用上,而且白天睡觉,晚上赶路,还绕了一个大弯,专挑人烟稀少的地方,以弧线接近北山城,这还不算,最过分的是他一路上基本都是用轻功在树上纵跃前进,没有树就踩山石,泅渡,总之就是不好好走路。
这可把在他身后苦苦追踪的惊天盗的人手累坏了。单以唐楷在树上前进来举例,以他踏足的第一颗树出发,因为他惊世骇俗的绝世轻功,所以第二颗他有可能落足的树范围是在零到六七丈,这样一个圆形范围,在密林中有一两百颗树也不稀奇,每一棵树上上下下可供踏足的地方有几十处,你怎么找痕迹?
所以很快惊天盗势力就明白追击这样一个唐门杀手出身,把隐匿痕迹化为本能,尤其还有一手绝顶轻功的人是不现实的,要想抓住他,还是只能用老办法,撒网,扩大范围来捞。
好在相比于之前的围捕乔装的陈东唐楷二人那时候的大半个中原的范围,现在只是北山城到铜城之间,范围小了不少,人手相对来说充裕多了,天罗地网更加密不透风。
唐楷正是因为知道惊天盗的人只能用这样的方法才能抓住自己,所以他才一点都不急。反正人家已经在前面撒开了网,跑得再快也跑不到人家前面,与其急冲冲地自投罗网,不如等一等,等撒网的人高度紧张的神经熬干,到那个时候才是突围的最佳时机。
他是唐楷,长久的杀手生涯铸就了他冷静的智慧头脑。虽然受陈东所托,他一定会把暗镖送到石克手上,但是他不会无脑的一路冲锋。
身下是粗糙的树干,暖暖的,绿叶层层叠叠挡在他头顶上,一片阴凉,耳边是时有时无的清脆鸟鸣声。在没有比这里更好的午睡环境了。唐楷深吸一口气,闭上了眼。
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遇到伏击的情况下,就更有必要随时随地保持最优状态。
没一会儿,就在他将睡未睡的时候,耳朵一动,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有人,而且还不少,五六十人的样子。这里可是荒郊野岭,根本没有人烟,这伙人还这么鬼鬼祟祟,必有所图,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冲着自己来的。
什么人!扰我清梦!
他扭头,透过树叶间隙,可以很清晰地看见一群山贼装扮的人聚集在树下的茂密灌木丛中,他们手中武器各式各样,衣着各式各样,武器各式各样,他们在林间布下十几道绊马绳,然后三三两两分散开来,安顿下来,不动了,他们很熟练地把刀刃藏在衣衫底下,避免反光,所有人都不说话,在沉默中就完成了所有的布置。
以唐楷的眼光自然看得出来他们的人看似杂乱分散,但其实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形成完整的包围圈,而针对的方向是。
他抬头看了看东边,嘴角挂起一丝冷笑。
什么时候山贼会有这么高的素养了,无声无息,动作麻利,而且内息悠长,明显个个都有武功在身。如果说天下山贼都有这种水平,那么朝廷已经坐不稳啦。
可惜他们的武功比之唐楷还是差太远了,自始至终都没有发现在自己的头顶居然有一个煞星正在饶有兴趣地注视着他们。唐楷开始有些感兴趣了,他想知道到底是谁值得这些人装扮成山贼来进行伏击。m.χIùmЬ.CǒM
很快,不到一盏茶的时间,东边传来一阵车队的声音。
山贼们纷纷伏低了身子,屏息凝神。
在树林掩映间,一个车队慢慢行了过来。五六辆马车,每一辆马车都一模一样,檀木车厢,做工不凡,在马车四周有二三十个骑马的精悍侍卫,个个神情警惕,一杆红缨枪就挂在马上。最前面那个骑者很是醒目,身高手长,魁梧不凡,短须短发,背着一把近五尺的长弓,手中赫然倒提着一柄七尺长的偃月刀,座下是一匹高头大马,一人一骑从头倒脚都流露出一股威武的气势。
唐楷不由得在心里暗赞一声“好汉子。”同时他心里也是疑窦渐生。
现在所有人身处的是一片密林,灌木丛生,根本不适合行马,明明有官府开辟的官路就在南边十里的地方,这一队人却要骑着马在这种地方受罪。而且他们举止神情明显是出自同一个势力,而且还不小的样子,那么为什么不竖旗帜?
这一个车队和埋伏的山贼,都鬼鬼祟祟的,而且就在树上同样有一个更加鬼鬼祟祟的唐楷。
有意思了。
车队缓缓向前,毫无察觉地慢慢进入了埋伏圈。
这时林间突然响起一声尖锐的呼哨。骑马的侍卫纷纷拿起长枪,面向四周,最前面的短须汉子反应最快,已经长弓在手,箭在弦上。
山贼从四面八方怪叫着围了上来,挥舞着手上的武器,做张牙舞爪状,嘴里说着不干不净的话,但是任谁都看得出来他们的动作有多僵硬。在车队正前方,直面那个短须汉子的是一个黑脸大汉,敞着胸膛,粗壮有力的双手各自抓着一柄短斧,斧刃黑黝黝的,闪着冷光。
大汉左摇右摆地晃荡出来,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大声道:“呔!此树是我栽。”
四周山贼哄笑着齐声道:“此路是我开。”
“要想从此过。”
“留下买路财!”
大汉和四周的山贼一唱一和地把词说完,紧接着大汉脸色一冷,道:“如果敢耍花样,哼哼。”他右手一甩,短斧飞出,化为一道黑光,“唰”地把两张外一颗碗口粗的小树给劈断了,然后又悠悠然的飞回来。“当如此树!”
“吼吼吼,大当家的威武!”
“女人留下,老子都憋了好几个月了!”
四周的山贼叫嚷着,声势倒颇为浩大。然而被他们围在中间的车队众人没有一个人露出慌张的神情,都只是一脸肃然,手中长剑闪着寒光。
这时,最前面的那个短须汉子突然出声道:“费猩猩,你以为把脸涂黑我就不认识你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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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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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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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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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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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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