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下的青石被太阳晒得暖融融的,连空气都是懒洋洋的。张全舒服地眯起了眼,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他可以看到,附近还有不少熟悉的身影,都是其他帮会的人。粗略一数,小小的城门口,居然有三四个帮会,几十号人守着。要是放在往日怎么可能相安无事,早就打起来了。但如今有着青衣人的强势弹压,这些人都只是相互狠狠地瞪了两眼。
这个时候,城门进出的人是最少的,盯人的任务也稍微轻松些。张全摸摸肚子,叫旁边的手下去全味楼买两笼软骨酥小笼包,一只蜜汁烧鸭再加上两尾醉鱼,都是全味楼响当当的招牌菜。
那人知道张全待手下一向不错,这些好东西肯定是大家一起吃,便高兴的应了声,接过碎银就往全味楼小跑过去。
张全笑了笑,抬头看了眼日头,目光再次扫过城门口,突然定住了。
只见一辆马车,朴实无华。驾车的是一个虬须大汉,横眉立目,让旁人不敢靠近。他着一身紫绸金钱斑纹衫,打眼至极,一股暴发户的气息扑面而来。脚上是一双褐色皮靴,净是灰尘裂纹,可以想象他驾车来到此地是穿过了多少沙尘,一定是远道而来。
张全看得更明白一些。他读过几年书,在帮里一群糙汉子中显得鹤立鸡群,他很有眼光和见识,在帮中一向以军师自居。这是他能坐到这个位子上来最重要的原因。
他能看出大汉身上穿的暴发户般的紫绸衫,面料是沙蚕丝,这种蚕丝织成的衣服外表与普通绸衣一样,但却更耐磨,更透汗,是西北特产。
他脚上穿的那双靴子是一种野牛皮靴,这种靴子耐磨又暖和,不少总是翻山越岭的人最喜欢这种靴子。只是这种野牛只有在西域才有,关内可买不到这样的好东西。
这大汉很有钱!
结合大汉抓缰绳的手,青筋虬结,骨节分明,显示有不错的手上功夫,再加上铜城的特殊位置。这么一综合,他的身份呼之欲出。
采参客!
三大产参之地中,天山离此地最近。如果没猜错的话,这大汉就是一个天山采参客。
参是好东西。好的参价值千金都还一参难求,尤其是深山野岭中的野山参,如果年份够久,价值更是过万金。这些山参在昆仑山,天山及长白山中最多,质量最好。这三个地方并称为三大参山。
这些参埋在土里就是寻常的植物根系,但一旦运到关内立刻价值暴涨千倍。绝对的暴利!
无数人为了富贵,前往这些地方,他们之中有走投无路的穷苦人,也有穷凶极恶的大盗。这些人依靠采参为生,所以叫采参客。
荒郊野岭,加上财帛动人心,官府的律例在这比解手的草纸都不如。采参客们只相信拳头。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
而且从关内到天山,路途遥远艰险不说,还总是有胡匪,强盗,马贼拦路,凶险异常。
所以一个能吃采参这碗饭的人多半都是武功高强,心狠手辣之人。
其他人虽然看的不如张全清楚,但大汉的不好惹几乎是写在脸上的。所以其他帮会在这蹲点的人都只是粗粗一扫,就移开了目光。
调查外地人的确是任务,但完成任务却并不只有当面询问一种方法。这些地头蛇办法多的是。
这时,大汉身后的马车车厢门帘被拉开,一张宜喜宜嗔的小脸探了出来,眼睛大大的,水光莹润,就像会说话。这少女见周围人多,不少人还直愣愣的看着自己,不由还羞红了脸。哧溜一声又缩回了马车车厢中。
张全心都醉了,他相信街上每一个看到她的人肯定都醉了。
好一个美人儿!张全从小到大从没见过这么美的女人。他从来不知道女人可以这么美。
那撩人的眉眼,那微红的小脸,怎么能不让人动心?!
就在他心旌摇荡之际,突然见红花会一伙人,十来个,都从街角站了起来,簇拥着中央一个着白衫的年轻公子拦住了马车。
张全之所以知道这些是红花会的人,是因为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白衫年轻人,正是红花会帮主的二公子。
红花会主业是经营妓院,这位二公子从小就在脂粉中长大,特别的好色,据说十三岁就开了一个清倌人的苞。长大后成天无所事事,就是在妓院中厮混。这淫棍这时候走向马车,定然是看上了车中的小美人。
张全暗道不好,看起来这大汉和少女是父女关系。等会一言不合怕是要动起手来。这大汉一个人再厉害也没办法一个打十几个吧。铜城最厉害的李江最厉害的一次也就是一个打七八个,就这事儿还吹嘘了好些天。
其实这父女二人和张全没有半毛钱关系,但此时张全居然下意识的就开始为二人担心起来,不得不说那少女的魅力值太高。
张全暗骂这红花会二公子排场大,他嚣张跋扈是出了名的,每次出门总是要带那么几个人或十几个人前呼后拥。
今天只是一个简单的注意城门来往行人的任务,除了这位二公子,其他帮会在场的最多只有五人,没想到反而让他钻了空子,根本没有人拦得住红花会的人。
张全挥挥手,准备让另一个手下回去叫人,干一场大的。打不打的过完全不考虑,后果也不在乎了,他脑子里现在想的只有“不知她是否婚配”。
很快就会动起手来,如果他能在那少女遭到摧残之前救下她,那么,说不定自己就会有机会。
然而事情的进展却并不如他所料。
归根结底还是他的眼界问题,他在铜城这个小地方与周围人相比的确显得有见识一些,但这是跟一群乡巴佬对比,是矮个中拔高个,他先前见过的武功最高的不过是李江,这样的二流人物作为标杆又有什么用?
李江不能一个打十个,但怎么就能说这大汉不行。
只见那十几人围拢上去,二公子其实长得不赖,就是一股猥琐气息破坏了气质。他鼻孔朝天,指着大汉说了些什么,结果不到两句,大汉就一声怒吼:“滚!找死!”
然后他手中的马鞭扬起,重重抽在二公子脸上,二公子被巨力抽飞,翻滚着摔在地上。
他被打蒙了,支起身子,吐出一口血,血中是两颗断牙。他又抬起手摸到脸上血肉模糊的伤口,这才知道痛的大叫。
二公子大怒,在铜城还没有谁敢这样对他。于是他大声道:“啊啊啊!你们还不快上!杀了他!杀了他!”
他的手下们一边奸笑一边冲了上去,各色兵器已经握在手中。
这些人都是红花会的人,平日里无事就在红花会底下的妓院里看场子,对付一些上门找麻烦,招子不够亮的家伙。有时候也会跟着二公子出去晃荡,欺男霸女的恶事不知做了多少。可以说这些人都是十恶不赦的恶棍。
但同时,他们比之其他帮会的人却多了不少动手的机会,无论是经验还是技巧都要强上不少。
但在这大汉面前,依然都只是一群土鸡瓦狗。比纸糊的都不如!
大汉手中马鞭迎风一展,由不到三尺居然一下长到近两丈多长。众人定睛一看,这哪里是什么马鞭,这鞭子原来先前在大汉小臂上密密地缠了十几匝,所谓的马鞭不过是这鞭子的鞭梢罢了。
此时显现全貌,可以看见鞭子紫黑,上面缠了细细的金属丝。鞭子舞动间带动风声呼呼,一股杀气铺面而来。
长鞭一拧,灵巧如人的手指,将冲在最前方的三人捆在一起,大汉猛力一拉,鞭子收紧,三人一声惨呼,身上骨头噼里啪啦的响成一片。大汉再运力一抖,三人顿时如破麻袋一般被重重地掼在墙上,生死不知。琇書蛧
这只是大汉的右手而已。
大汉左手捏掌印,在虚空中连连拍出,空气不停的发出“啪嚓”的声音。冲过来的另外三个红花会帮众就突然凭空倒飞了出去,就像是被一头狂奔的野牛正面撞击一般。
这三人倒在地上,只见胸口都是衣杉破碎,露出一个深紫色的掌印,规整的陷入三人胸口一寸三分。这么强的掌力,三人胸口骨头肯定全部粉碎,一寸完整的骨块都找不着。
这么重的伤,三人口中不断溢出血沫和一些肺脏碎片。瞳孔都开始无神,显然是没救了。
张全的瞳孔猛地收缩。大汉的鞭法他看不出来是何门何派,但这掌法特征明显,就算是黄口小儿都认得出来。
隔空伤人,不是劈空掌又能是什么?!
劈空掌无形无色,防不胜防,是一等一的武林绝学。
但这门掌法是西域天罗寺的传承,寺庙中人都只有亲传弟子才能够修习,外人根本无从得见。这大汉又是天罗寺的什么人呢?
张全心念电转间,场中已经又是十来个回合过去了。
大汉身子不动,手中鞭子把整个马车守得严丝密合,密不透风。没有一个人可以进入到大汉周围一丈的范围里。红花会帮众哪怕是从马车后面进攻都会被这根长了眼睛似的鞭子掀翻在地。
而大汉的左手时不时拍出,如挥赶苍蝇一般随意,但每一次挥手都会有一个红花会的人倒在地上,动也不动。
这根本不是战斗,不一会,那十几个气势汹汹的红花会帮众被打的哭爹喊娘。
当然,能喊的都是还没挨打的。而那些被大汉用鞭子抽中或是劈空掌拍中的,无论是哪种都立刻失去发出声音的能力,不是昏迷过去就是死了,要不就是在死去的路上。
连半柱香时间都不到,大汉身周再没有一个站着的人了。他猛地看向那早就傻了眼的二公子,眼神如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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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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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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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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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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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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