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心有千千结>第六十五章 谋财害命
  我的小心脏轻颤了一下。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促进一个垂暮的老年人死亡,说得严重一点,这就是谋财害命。

  即使许家和秦家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即使许老爷子或许曾经也做过不少伤天害理之事,但这都和我没有关系。而我此时此刻,却在帮着秦公子一步一步走向深渊。

  我从未想过会有这样一天,我竟然也会成为这样的一个刽子手,手上开始沾上血腥。

  我打了个冷颤,秦公子显然感觉到我心里的疙瘩,抱着我的手紧了紧,脸贴在我的肩窝里,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兰心,对不起,拉你下水。”

  我最受不了他这样的温情攻势,每次他一对我温柔,我就不免要沦陷。

  我握住他放在我腰上的手,握得很紧。当我一步一步地走进来的时候,我就只剩下了他,如果他放开我的手,我就会落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忽然说道:“如果想要出人头地,就必须动心忍性,做别人做不到的,忍别人忍不了的,方才能成为别人无法成为的人。”

  这个道理我明白,可是做别人做不到的,忍别人忍不了的,并不意味着就要谋害他人。我只是不忍心谋害一个同我其实并没有不共戴天之仇的老人。

  我的眼泪落下来,滚烫地掉在他的手背上。

  秦公子察觉,稍微弯下腰,横抱起我,把我的身体转过来,面对着他坐着,让我的脸埋在他的怀里。

  “你现在看到的一切,就是弱肉强食。倘若我不吃掉许家,总有一天,许家会吃掉我。这也就是他们为什么一定要让许素菲嫁给我,让许家和秦家看起像是一体的,这是在为以后造势。”

  我忽然哭不出来。他的心脏一向都比我强大太多太多,他说得对,他自己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曾经忍受了寻常人忍受不了的痛苦,也走过了别人走不过的弯路,经历过别人挺不过的磨难,所以称为了今天的秦公子。

  而我,叶兰心,想要有一天堂堂正正地站在省城,自己保护自己,要让众人敬我重我,不再受到叶老虎之类的威胁,我也必须跟在他身后,学习他愿意教我的东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何其幸运,碰到秦公子这样愿意帮助我的人。

  如果不是他,也许我还要走更多的弯路,即使我忍受了磨难,即使我做了别人做不到的事,也未必能成什么气候。

  我深吸了一口气,擦干了脸上残余的眼泪,抬眸看向他的眼睛,“你不必顾及我——没有关系的,我会想得明白。”

  秦公子还是认真地打量了我半天,直到确认我是真的没有关系,才收回了目光,把那张写着两个药名的纸撕碎扔进了垃圾桶,然后放开我,“早些睡吧。这段时间我可能会在许家停留的比较多,这边的事情会交给唐一平他们去处理。明天,我叫唐一平带着你。”

  我睁大眼睛看着他,有些诧异。他微微一笑,又补充了一句:“如果没有时间的话,你暂时可以不用每天按时去Caesar上班。”

  说实话,我心里有些雀跃。秦公子手里的事务一向都是不大告诉我的,而我又不敢随意翻动他的东西,所以他到底每天都在忙些什么,除了偶尔在酒桌饭局上谈生意会带着我一起以外,我根本就一无所知。我跟着他的这段时间,除了学到一些他平时谈判的技巧以外,也就是在学着怎么做一个夜店的小模特了。

  而他说要唐一平带着我,这意思是,开始允许我参与他的帝国了?

  对我来说,唐一平也是一个行踪神秘的所在。

  明面上他是秦公子的三个司机之一,主要开的正是秦公子平时最常坐的那辆路虎揽胜。所以之前我几乎每次见到他,都是在车上。每次我需要他来接我的时候,只需要给他打个电话,他几乎每次都会准时地出现,从未以有事在身之类的理由推脱过。而我从来就不知道当他没有给我或者秦公子开车的时候,都在做什么。

  大概心里存着几分期待,早上醒得也比较早。看看表才七点钟,秦公子就已经不在身边了,我完全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门的。

  我不敢耽搁,赶紧去洗漱换衣服,才刚收拾好,就接到了唐一平的电话,他问我起床了没有,可否现在过来接我。

  我暗自庆幸自己没有赖床也没有多耽误时间,连忙告诉他已经收拾妥当。唐一平立即说他五分钟后过来接我,我听出他在电话那边好像有那么一丝赞许的笑意。

  这五分钟的时间,我迅速给自己绾了一个简单干练的发髻,涂了一点护肤霜,擦了比颜色平时略深一号的唇膏,好让自己看起来稍微显得成熟一点。秦公子是叫唐一平带我一起去办事的,我可不想让旁人看到跟在唐一平身后的是一个稚气未脱的黄毛小丫头。

  四分四十五秒,我抓起手包锁门下楼,踩着高跟鞋不紧不慢地走到门口,刚好就看到那辆路虎揽胜刚好开过来,一丝不差地停在我旁边。

  我拉开车门,坐上副驾驶位。

  这和我平时的习惯不一样,平时我都坐在副驾驶后面的位置上。他们这些人坐车的位置是很有讲究的,一般情况下,老板或者领导都是坐驾驶员后面的位置的,而副驾驶坐的通常是保镖或者秘书,这对于安全性以及应付突发情况比较有利。平时我的身份是秦公子的女人,所以我应该坐在秦公子旁边,也就是坐在副驾驶后面的位置上。

  而今天,我是跟着唐一平,也就是说,我的姿态应该放低,我不是他的领导。而且,有些事情也许还要问他,所以,即使后面一排是空着的,我没有坐那里。

  我从反光镜里看到唐一平的脸,他看见我来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时,为不可察地颔首,待我坐了进来,他发动车子,淡淡说道:“叶小姐很准时。”

  “唐先生也很准时。”

  我对他的称呼很恭敬,但他很快就说道:“不敢当,叫我一平就好。”

  第一次叫他“唐先生”是出于尊敬,我比他年纪小阅历浅。但我毕竟是秦公子的女人,身份特殊,我叫了,他不敢轻易应下。所以第二次,我很自然地叫他“一平”。

  “一平,我们现在去哪里?”

  “常规巡视。这个时间去看看24小时营业的店面和咖啡厅,顺便吃早餐。然后上午去飞娱,约了一个男歌手今天签约,如果还有时间的话,顺便也可以带你去看看艺人的日常训练和公司的运作。下午去码头接货,晚上如果还来得及的话,就送你回Caesar。”

  我讶然,“你每天都要做这些事?”

  唐一平笑了笑,“飞娱签约的事情有廖仁凯管,码头接货一般是奕哥亲自去的,你也知道,这几天奕哥比较忙,连凯哥都被临时调去帮许家办事了,这些事我当然多分担一点。”

  廖仁凯这个名字我知道,也见过那么两三次,他是秦公子的另外一个司机。他的三个司机,除了唐一平、廖仁凯以外,还有一个叫做何亚隆,我见得更少。三个人都是那种模样十分普通,三十五到四十岁,理简单整洁的平头,个头中等,身材中等,穿白衬衫和灰色西裤,普通到一块广告牌掉下来都能砸到三五个的那种男人。

  难怪每天秦公子都像一个陀螺一样转个不停,即使每天晚上回家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以后了,很少能在凌晨一点钟之前休息,但他总是早上六点多钟就准时起床,在我还睡得像头猪的时候悄悄出了门。

  他比我强大太多太多,还比我要努力得多,我甚至都觉得有点愧疚。

  唐一平大概看出我心里在想什么,显然他对秦公子也很敬重和钦佩,“叶小姐不必妄自菲薄,奕哥不是一般人。我跟着他的这些年来,他一直都是这么过的,夙兴夜寐,我们看着都觉得辛苦,可他好像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疲惫。都是肉体凡身,奕哥也不是铁打的,我们这些人也都是有心无力。其实这些年一直都希望有个女人好好照顾奕哥,往后,还得叶小姐费心了。”m.xiumb.com

  他这话说得很诚恳,我也从他的话里听出不寻常的意思来。我忍不住脱口而出,“他可是许家的女婿……”

  “奕哥娶许小姐是不得已为之,他不会住朝天苑,许小姐也无法亲自照料他的起居,我想叶小姐是个明白人。”

  提到许素菲的时候,我一直在目不转睛地盯着唐一平的脸,并且成功地从他的眼睛里捕捉到了一丝不以为然。他管许素菲叫“许小姐”,而不是“秦夫人”或者“大嫂”。按说,许素菲不仅是秦公子已经订婚的妻子,更是他的前妻,从唐一平的语气里,我听不出一点对老板娘应有的恭敬和亲近。

  他不认可许素菲。唐一平跟着秦公子的时间不短了,当初许素菲和秦公子结婚的时候,唐一平就是跟着秦公子的。也就是说,他从来就没有认可过许素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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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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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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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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