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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第八卷日月星空]

  第345节第三百三十六章诅咒

  韦长发非常为难的对那个戴着斗笠盖头的女子道,“小姐,不是我们不接,可韦诺说,你们要去的方向太恐怖,他不敢去。”

  戴斗笠的女子没理团长韦长发,转向野人韦诺道,“能说说怎么个恐怖法?我听你们沙漠中的人说过,你原是沙漠部落的一个族长,问了很多人,才辛苦找到这,所有的沙漠野人中,也只有你曾经走过去绿岛那条线路,对吗?”

  “不错,”韦诺看了一眼团长,有点结巴的说,“我们祖上曾三令五申,说去绿岛,是条毁灭之路,你说的沙漠中的绿洲,我…..我并不知道在哪里,但听你描述,那就是去绿岛的线路,我们那时年青,没听族人的劝说,和一些同伴冒险而往,但….,但…..。”

  “怎么样?”

  韦诺低头道,“一个骆驼队,就剩下了我……,无论你俩出什么样的条件,我都不能跟我自己的命过不去,团长,我这样…..。”

  韦长发阻止道,“韦诺,先听他们怎么说。”

  带斗笠看不到容貌的女子,忽然吐了口水,诅咒道,“这鬼地方,嘴巴里老有沙子,磨在两牙齿间唧唧咔咔的难受的要死。”

  大胖子忙递给她一碗水,道,“小妹,先漱口。”声音不大,却震得“狼之舞”佣兵大堂上的木梁嗡嗡响。

  韦长发和韦诺面面相觑,惊讶的互望了一眼,仅凭胖子这无意间的说话,就能估摸这家伙有多变态,韦长发是团长,阅人无数,这么点眼光毕竟有。

  “三哥,谢谢,”戴斗笠女子叹道,“可,没有土生在沙漠中的野人做向导,我们根本去不了沙漠中的绿洲,对了,韦诺,你先给我讲讲你们当年遇到的危险,我们的实力……。”

  大胖子明白她的意思,立起身,来到大门口,蒲扇般的大手,抓向门口立着的一个铁马骑兵的兵马俑像。

  “咔嚓”一声,蒲扇大手竟然全部进入了石像中,而石像纹丝不动,大胖子缓缓抽出手,石像兵胸前赫然是一蒲扇样大的孔,像天生的一样光滑。

  韦长发瞪大了眼睛,韦诺也张开了嘴巴,太震惊,他们从来没听说过,一个人的武功能练成这样,就是当年驰骋疆场的两米高铁马骑兵的威武之师,也没这能耐。

  那女子明显的皱了一下眉头,轻声道,“三哥,铁马骑兵是大陆的功臣,不要糟蹋这些英雄的石像。”

  “哼!”大胖子脸上明显转阴。

  “唉,正事要紧,恩怨要分明,活了这么大年纪,难道临到事了,就想不通?”

  “可….….。”

  女子忙摆手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再次对韦诺道,“你也看到了这份实力,而且有这样实力的不止他一个…….,我们只需要你带路,能够保护你的安全,危险的地方,不会让你去。”

  韦诺忙道,“小姐,如果一切顺利,到绿岛,最少也要两个月,如果,团长同意,我最多也就带你们到绿岛,再后面,无论给出什么条件,我都不会跨出一步,我们当年的死难骆驼队,全埋葬在绿岛。”

  戴斗笠的女子想了想道,“行,和我们先头的两个人说的一样,就到绿岛。”

  韦长发不明白的问,“先头?”

  “嗯,也是他们的一个沙漠野人,曾经听说过那条路,是我们当年在部队里面找的向导,可惜,刚进绿岛不久,就在意外中死去……”女子继续问韦长发,“什么时候可以动身?”

  “半个月后,就在佣兵团门口,我们必须准备足够的骆驼队、食物、水,最好还能搭上另外的雇主,我想,这样的条件,两位应该能同意吧?”

  大胖子皱眉道,“真麻烦,不过,其他人的生死,我们可不管。”

  “那是,那是,想去最恐怖的绿岛,是谁都应该先掂量自己一番,命,是最重要的,我韦长发也和韦诺一样,就到绿岛,后面的,你们自己走。”

  ####韦长发没有想到,“狼之舞”向全沃土城发布的去“绿岛”的任务,竟然产生了轰动,不仅沃土,甚至梵音主城。

  更没有想到的是,震北大将军竟然也命令他等一个人,让韦长发受宠若惊,更忐忑,震北大将军,中定·弗洛德可是手掌重兵,有调度印章的一方统帅,连他老人家都知道有个“狼之舞”,自己还能为他办事,怎能不让韦长发心情激动不安?

  韦长发毕竟就一个小小的佣兵团长,靠做沙漠中的向导起家,半个月竟然有50几个人加入了沙漠之旅,中间来头不小的除戴斗笠的女子和震北大将军的人,还有很多是其他大型佣兵团的冒险者…..。

  据说“绿岛”上有很多珍贵的药材,铁树、豆树上的腺浆、响尾蛇、沙漠狐,甚至….,可,绿岛为什么会存在于荒芜的大沙漠,没人知道缘由,除了讳莫如深、明显有隐情的韦诺。

  韦长发在佣兵团门口巴着眼睛等了好几天,震北大将军推荐的人才姗姗来迟。

  一个青衣飘飘的男子,满头的长发,紫得发乌,骑着一匹斑点马,普通身高,却生得女子般的容貌,完全可以男扮女装成一个美丽的女子,邪得透骨,不过,当他骑着斑点马,一步步从街头“踢踏”而来,却让人感到心里一阵阵发紧,发寒,仿佛推来了一座地狱山,为什么会这样,无从得知。

  其他的,却也无异样。

  “又是一个赶潮流的纨绔子弟,不学无术的小白脸,狼王是你能学得了的吗?狼王可是顶天立地,威武高大,披肩的长发,三头六臂,拿着龙吟问苍天的丈八画戟,如同魔神降世,他一个小指头,就像捏蚂蚁一样捻死你。”韦长发为了那莫名的心寒,一阵烦闷,心里诅骂道。

  青云衣裳、狼的图腾是跟着血狼的三千铁骑而震撼在全大陆,现在每一个贵族都有一套青云衣裳和一套紫色长袍,可紫色长袍除了大贵族,不是任何人都好穿的,那代表的是至高的身份和皇室的血统。

  而女子,则风行白霓裳和翠羽披风,据南方过来做生意的人传说,白霓裳、翠羽披风是经常伴随在狼王身边的两个女子的衣装,只要远远看一眼,啧啧,那绝世娇艳,顿令天下粉黛无颜色。

  韦长发心里这么想,是一种嫉妒的本能,是为那颠倒众生的小白脸,还是震北大将军的靠山,暂时也不知道,可,表面上却是极尽卑躬屈膝、阿谀奉承之能事,人家再纨绔、无术,可人家认识震北大将军。

  “我的名字叫青衣。”

  “是,青天大老爷,跟小的到内堂休息,歌舞、酒菜已经准备好。”

  “是青衣,不是青天。”

  “诺,小的该死,青衣大人。”

  “准备普通瓦屋一间,要有白桦树的庭院,安静点。”

  “则?大人,不好吧,要是震北大将军知道了……。”

  “去将韦诺给我叫来,我有事问他。”

  “可,大人,先吃点什么…..,那些侍舞的女子都是小人精心挑选的,容小人再为大人在漫漫的沙漠路上准备点什么……”韦长发不死心道,震北大将军的来人,自己竟然不能用心侍候,错过了这村,就没那店。

  “领我去房间。”

  “诺!小的这…..这就前面带路。”韦长发只得应道。

  ######韦长发万万没有想到,韦诺这个野人,这些天竟然欢天喜地,和小孩一样,哪像曾经的沙漠野人族长?一天到晚都往青衣的那间瓦房跑,真是纳闷不已。

  韦诺可不是好打伙的人,不仅因为他的口音蹩脚,大概还因为他内心是沙漠野人这一事实……..等等诸多原因,韦长发也派了丫鬟利用端茶倒水的机会,听听他们到底商量些什么事。

  可,他们,竟然是用听不懂的沙漠野人的土语交谈。

  古怪,古怪之极。

  却也无法。

  这次的沙漠之旅,韦长发很是看好,如此多的“高人”竟然雇佣到他的“狼之舞”,本身就是一个响亮的广告,他自己要亲自带队,多召集些沙漠野人和下人。

  几天后,百人的队伍,终于启程茫茫的梵音沙漠,骆驼竟然达到了200头,蜿蜒爬行在夕阳下的金黄起伏沙丘上,投出长长的斜影,响起一路的驼铃声。

  戴斗笠的女子和几个沙漠野人,在队伍的前途,一些不长眼的沙漠野生杀手,刚露出头就被大胖子轻轻凌空一掌给收拾个干净。

  韦长发看得笑咪了眼。

  青衣人和韦诺的骆驼并排在最后,是青衣人要求的。

  韦长发虽是团长,却根本不敢面对震北大将军的人提意见,只好自己累点,跑前跑后,位置也没个定数,穿梭往来于自己的50个佣兵中间,调度着队伍或者听听韦诺的路线安排,休息时间和地点。

  青衣人就是小九,韦诺的身份也如他所想,真正的爱丽丝后人。

  爱丽丝王朝被沙漠掩埋后,韦诺的祖先是从深入地底,挖矿的地道中,无知的躲过了这一劫难,但,大毁灭也封闭了地道原来的出口,很多很多年后,当他的千余人祖先用了整整一代人,剩下不足几十人的代价,艰难的挖开地道出口。

  然而,他们看到的不是蔚蓝的天、青绿的大地、红砖瓦屋,却是一片茫茫的沙漠,风云激荡、讯息万变的死亡沙漠,没人知道,这一切是为了什么,为什么会这样,自己所处的位置到底是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多少年过去了,几十人先祖,九死一生,在沙漠中慢慢找到了些其他幸存的爱丽丝人,可,大家都差不多情况,甚至比他们更糟糕。

  这些幸存的爱丽丝人,先后用他们的智慧和求生的本能,在沙漠腹地建成了一个个的部落,代代人,都口传一个至高的英雄任务,寻找沙漠外的世界,幻想有一天,回归爱丽丝王朝的怀抱。

  “沙漠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沙漠并不因为他们是爱丽丝的遗民,而区别对待,无情的沙漠,无时无刻不在火炼这些爱丽丝的难民,他们必须自救,对抗沙漠的灭顶之灾,一次次在飓风中逃难,一次次忍受着无水的煎熬、沙漠的烈火、无穷无尽的沙漠毒虫和野兽。

  越来越狂暴的沙漠,变本加厉,通过漫长的岁月,将这些爱丽丝人彻底改造成了沙漠野人,人类的文明和传承,在一次次的逃难和劫后余生中,消失在历史的长河,现在的野人部落,能说当年爱丽丝语的也就寥寥几人而已,更别谈历史的真相。

  幸运的是,韦诺就是仅有的几个人之一,他的部落还能用简单的爱丽丝语言,也记住了老祖宗回归爱丽丝王朝的一片炙热之心。

  小九的仰光和共工大陆的双重语言,就是爱丽丝王朝的母语;越来越接近他们野人的头发和眼睛,和沙漠野人一样,想在失去记忆以前,回一次仰光大陆的游子心情,让韦诺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亲人的胸膛,那是,祖祖辈辈的血液里流淌的期盼,梦里千百度的爱丽丝王朝的殷切呼唤。

  那是一个悲壮的时刻,在韦诺的嚎嚎大哭中,小九鼻子阵阵发酸,一个存在万年的爱丽丝王朝,曾经统治着整个大陆,雄踞世界中央的辉煌文明,结局却是,只剩下,几个沙漠野人的梦中天堂。

  韦诺的老祖宗,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世代寻找的回归目标,爱丽丝王朝,彻底的被沙漠覆盖,从为远古的传说,一段至今为止,仍然真相飘渺的历史。

  小九对韦诺讲了自己狼王的身份,用骷髅左手的血红印章,给了他们去红河城的通行证,郑重承诺,韦诺将他带到该去地方后,让他组织这些剩下的沙漠野人,去找震北大将军,送他们到琅琊城或者红河安家,永远结束被沙漠蹂躏的岁月。

  #####“九爷,你为什么一定要去沙漠中的绿洲?”韦诺在骆驼上用沙漠语问,沙漠的太阳毒辣,为减少水分的流失,说话的声音也小。

  “寻找一个答案,十分重要,但最迫切的是,想找到另外一条出沙漠之路。”小九道,从由来大帝的沙漠地图中,能大体分析些位置,按照韦诺的线路,极有可能走向的是原爱丽丝王朝的中心。

  韦诺忽然用更加小的声音道,“九爷,韦诺请求原谅,有些事,不得已,没有说实话,我们当年的骆驼队曾经跨过了绿岛…..。”

  “啊?也就是说,你那些同伴不是死在绿岛?”小九问,他尊重韦诺的沉默,实际上也知道他还有许多事情未说全真,相信他会在沙漠路上一点点的吐露。

  “是的,也不全是,我们当年的骆驼队确实有一半人死在绿岛,在绿岛突围中,我和七八个同伴迷失了方向,通往了绿岛更北的腹地,但,最终,却死在艾尔斯的诅咒中,除了我,那天因为骆驼的脚崴了,在一块大荒地上给它接骨,没跟去,原地等他们回来。”

  “艾尔斯是谁?”

  “不知道,去寻找方向的七八个同伴只回来了一个,而且,而且…..。”

  “韦诺,慢慢说。”

  韦诺边说边牙齿咔响道,回忆起那不堪回首的往事,“我在原地等啊等,好几天过去了,又不能去寻找,直到,那个傍晚,我的那个同伴回后来,全身就仅一层皮包着骨头,像被莫名的力量诅咒过,要不是他的衣服,我真当他是沙漠干尸,当时,他已经不认识我,完全是靠本能,回到了我呆的位置,嘴巴里就会反反复复的说“艾尔斯”和“巨石山”这两句话,当晚就死去,死时全身枯槁,但,非常奇怪,是我亲手给他埋葬的,第二天他的尸体却不翼而飞,我呆的那个地方,根本就不会有人存在,连沙漠中的虫兽都没一个,除了些白桦树。”

  “有这么恐怖?艾尔斯,巨石山?韦诺,那你没有去他们的方向看看吗?”

  韦诺摇头道,“沙漠中危急四伏,如果连如此咒诅之地都去冒险,我们的几个部落,早就无一人存活,我当时悔恨没有听老辈的话……。”

  “老辈?那你当时在什么地方等他们?白桦树不该是生长在沙漠中啊。”

  韦诺忙道,“哦,忘了跟你说,是一块很大范围的无沙区,许多长条石块…..,我当时除了给骆驼接骨,根本没时间去仔细看,同伴死后,更是慌张的寻找回来的路。”

  “还记得那地方有文字和建筑呢?”

  韦诺不好意思道,“我当年哪知道什么文字和建筑,还是到了沃土后,知道文字和建筑,知道白桦树,我们的部落基本上住在仙人掌树下,或者挖洞而居..….。”

  “嗯,也是,”小九莞尔,他们早就脱离了人类文明,说是野人也不为过,哪会知道这些,“韦诺,如果你现在去,还能找到那块无沙区吗?”

  “大概行吧,那地方记忆很深,回来后,全凭我一个人和一匹崴脚的骆驼,用了一年左右的时间,慢慢摸索回到部落的…..。”m.χIùmЬ.Cǒ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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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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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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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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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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