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节第二百六十九章秋风起兮
时至午后,巍巍西山兮白云飞,秋水空空兮共长天一色。
火凤扶摇而上,像片火红的枫叶穿过长空,直飘向红河城府广场。
很快,就盘旋在红河广场上空,小九没下鸟,呆在空中看了,因为下面人太多,黑压压,静悄悄的盘坐在广场上、秋风里,堆满偌大的广场,除了那个高高的木台上有空地,其他地方也没处落脚。
可木台上却是一身素白衣、头戴牧师帽的大巫盘腿坐在高台上,双脚上横了米长的三角古筑,正在击筑而歌,他的身边站的是身穿宽大的魔法师袍,蒙着翠绿色头巾的精灵女王,衣衫飘飘。
广场上笼罩着大巫遥远空旷的踏歌击筑声,和萧萧的秋风穿过白桦树叉的呜咽声。
“大巫又在装神弄鬼的玩什么?不是说招烈士的英魂吗,却在搭的高台上击筑踏歌,靠,安利忙了一通,倒成了他的舞台,我这个正主虽然不高兴在上面放屁,也该意思意思一番呀,不知道青头皮他们表演完了没,安利的讨伐令下达了没,英雄墓碑和为月师兄准备的青铜雕像该选址好了吧,”坐在火凤背上,竟然无法在红河广场立脚的伯爵城主,一肚子窝囊,嘟囔着,没法,刚去提摩小子哪儿,安排了些事情,迟到了,只得自己去搜寻目标。
10米高、百米长的红墙,边上全是衣衫简朴的红河百姓,那里位置教低,普通平民也只好站在那个位置,红墙是完全暴露在露天的广场,几经风雨,几经修补,刷过多次红漆,可能是多次配置的颜料,红色不统一,从天上看过去,一块一块的,就像那些平民身上的补丁衣服一样,一片斑驳的杂色。
高高的红墙上贴的各色标语也是旧的未去,新的再贴,翻起的纸角,像翻毛鸡身上的乱毛一样多,在秋风中翻飞。
“狗日的,是谁在管这红墙?等空闲了,让他用舌头给老子舔干净,”小九看红墙大煞风景,好心情全给空中凛冽的秋风吹得烟消云散,此时,也像秋风一样萧条。
广场的西北两方全是高耸的白桦树,秋风给它们高高的树冠上染成了金黄色,像美女的盖头,白桦树的枯叶随着秋风满广场的飞舞,许多人头发上都插了枯叶,连悬浮在空中的飞马骑士都不幸免。
白桦树下呆的大多是奴隶,脸色也和树干一样苍白,这里的位置就更远,比红墙哪儿更差,奴隶们大概也就能听听风歌,看看叶舞,要不,和白桦树杆上长满的眼睛斗上几眼,比比谁的目光更呆滞。
伯爵大人突然想起了前身的自己,感慨道,“切,投胎不慎啊,不要怨别人。”
木台下面,伯爵大人看到了尊为“贵宾”的青头皮他们,后面一排上坐着的是早晨没找到的日师兄,可怜半夜秋风染白了他的头,憔悴得让这个师弟不敢认,不愿认,不舍认,匆匆瞥了师兄一眼,日师兄没看木台上的大巫,双手托着头,大概是回忆起了他们兄弟童年同游戏、少年同拜师、中年同建树的一路光阴;更或是心思沉入大巫的击筑踏歌声中,反正,小九感觉日师兄仿佛只具人形皮囊,心已空,神不在。
小敏是看到了浮在半空中的色狼,但没打招呼,连千里传音都没片句,给她开个荤答答的玩笑也不理,对她恼怒的骂道,“死妖精,一本正经的装样,这荒凉、发毛的歌声有什么好听?看到我也不表示一下,别以为离我远了就不认自己的男人,丈夫一说对我行不通,我给你下了咫尺天涯,天涯都在咫尺,何况丈内为夫?”
小魔星给他骂得不情愿的抬起头,对他恶狠狠的翻了一通白眼,算是补了招呼。
其他的位置都是些红河官员、士兵代表、佣兵代表、贵族、商人等,他们才有资格盘坐在铺了红地毯的干净、温暖位置上。
广场的正中是今天的重头戏,围成一团的3000被马皮裹着的烈士尸体,死人太多了,坑挖的明显有点小,只好堆在一起,最上面的尸体都露出了半截身子,死人双脚,基本上都伸在马皮外,地上还沾了不少鲜血,腥味依然浓浓,尸坑边上插的是一杆十几米高、三根槁木帮撑的全白招魂幡,就像他们身前在部队里面抗的战旗,哗哗的飘扬,全场除了大巫的击筑和歌声,就算这招魂幡被秋风吹的声音最响。
白幡的位置就是英雄纪念碑的奠基位置,有人给这个迟到的红河正主代劳了。
尸体堆前是月师兄的龙马尸体,死的时间长了,四蹄僵硬,这里是小九要安利专门给月师兄和龙马树一块青铜雕像的位置,幸好九爷去断刀山山脉前,作弄月师兄,让画师给他描了一张慈祥的“招财进宝”的财神像,要不,刚进红河之时,许诺给月师兄的雕像就无法完成,当时更没有想到的是,塑立雕像的愿望在他死后才能实现。
龙马尸骨旁专门插了一杆小幡作为青铜雕像的奠基位置,师兄尸骨已成泥,连焚烧都不用红河城府操心,安利只得找了些衣冠,因为风大,用魂箩装了这些腹衣服,上面洒满了白米和白线,小九看得更是揪心,忙抬起眼光,然后目光定定的呆在白幡顶上,那里立了一只小小的飞蛾,在秋风中倔强的不肯离去。
……………………………………..。
广场上大风起,尘土飞扬,满身素服的大巫,苍老、凄婉的踏歌声,和着空旷、悲壮的击筑声,衣袂翻飞处,飘过白桦树上的金黄枯枝。
……………….。
今朝何朝兮风萧萧兮秋气深,白桦枯枝黄落兮两行大雁东南飞,山迢迢兮水长,素衫怯怯兮风露凉,耿耿不寐兮生灵即将涂炭,天上人间兮感夙因,感夙因兮不可惙,别离无再聚兮祈祷新的轮回,我为愁愁兮该何去何从,筑,筑,筑,鸟儿无声兮群山沉寂,漫漫长夜兮悲风淅淅,阴魂凝结兮天色昏暗,鬼神聚集兮阴云厚积。
日光惨淡兮映照着短草,月色凄苦兮笼罩着白霜。
逆天而行兮封---灵----祭---台,………………..。
九爷仔细听了歌词,闷声想,大巫这是算什么?仿佛世界末日要来临一样,他是会预言的,还准的吓人,难道又沟通了什么糟糕的东西?他明显不是给三千烈士招魂,仿佛是向上天为大陆生灵祈祷。妈的,听的人心凉凉的。
听了一会,烦闷,容不入广场上的气氛中,反正,在自己没来以前,安利都把事情做好了,焚烧尸体侍卫们会去做,赶了火凤,降落在城府后院,去看看暂时安排在后院的清风大寨土匪们。
宝马果然没去参加葬礼,他和九爷真的很一样,连跟九爷最亲近的狂战和武师也大多留在这里睡觉,里屋内呼噜声震天,整齐划一,仿佛给教官训练过,独角魇则在外面马槽里悠闲的躺着,仔细的分辨那个呼噜声该是自己主人发出的。
“九爷,来了呀,发财罗,哇,这次可是丰收啊,想不到,圈养者里面竟能收齐这么多稻草人,真吃惊啊!”宝马一见九爷进来,马上就哇啦啦大喊。
九爷心情一喜,阴霾全去,又叼了烟斗,烧起窑来,还是这里适合我九爷,跟土匪们在一块就是心情舒畅,悠闲的躺进宝马的摇椅里,听他介绍怎么个丰收法。
“九爷,一千个稻草人呐,500具中级武师以上的骨架,我们一下子就能完成500兵马俑。”
“哦?好啊,我的铁马骑兵配兵马俑的俑兵队伍总算有望了,尸体和稻草人全部送去清风大寨了没?抓紧时间开始制造我们的俑兵马。”
宝马看他心情急迫,笑道,“九爷,这些事还要你吩咐?你就把心款款的放进肚子里。”
“没错,你这马办事,我放心。”
“我让清风全带回清风大寨,那一万的红河罪人中也有上百武师,也让清风给马上办了,再让他选出6000罪人,全部赶进那个最隐蔽的大山洞--------哇谷,哇谷里面套了六个大山洞,足够我们扩大施工,清风寨哇谷内的炼炉这几年准备得不少,魔晶也多多,专门制作兵马俑的兵工厂已经准备成流线型,只等罪人一到就可以开工,反正,也不怕他们能出去,更别说透漏半丝消息。”
“你狗日的做事我就是省心呐,哈哈,宝马,放兵马俑的超大戒指因为玉石原因,可能不够,还做不到现在的每个铁马骑兵带10个兵马俑的量啊,暂时我的血狼左手只能是1300这个数目上限,不过,够了,先让血狼左手的每个骑兵带7个兵马俑,其中4个兵马俑用金戟,另外三个用偃月大刀,组成一名真人骑士配7套兵马俑为单位的铁马骑兵小队。”
“九爷,这样最好,我也是这么想的,血狼左手的武师和狂战对8人为单位的组合最熟悉,不管大阵还是小阵,我们以前也是按这分工来训练。”
“宝马,清风大寨里面,你的贡献最大啊,俑兵的发明更是可以载入人类进步的史册!”
宝马慌忙摆手道,“九爷,别,我可不想载入史册被万世唾骂,我是搞研究的,这些就是我的梦想,我的奋斗目标,就像九爷想成神一样,我宝马无所谓成不成神,只感兴趣这些,这些铁马和兵马俑就像我的孩子们一样,为了我的孩子们我可以不惜自己的生命。”
“开玩笑的,就是上史册也不能这样写,要是你这法子传播出去,天下,要乱套了;何况,你和我一样,无所谓上不上那张破纸,唉,可惜啊,你这炼金行当入门太难,咦,对了,除了你那风之晶蚁,我还没看到过真正的兵马俑,你现在身上有没有?快放一只出来给我看看,我为这事早就想找你了,苦于没空。”
宝马笑道,“当然有,九爷给了这么多戒指,宝贝东西身上总要放些。”宝马从手上摘下一大号戒指,这是用三级压缩魔法专门为兵马俑炼制的一批戒指,能挤下两套兵马俑。
一个黑黝黝的骑士赫然就出现在两人面前,比皇城风影门门主,宝甲人的黑暗骑士大一圈,比血狼左手骑兵小一点的俑兵,宝马说它们一套也有3500斤,眼前的兵马俑手握的是偃月大刀。
铁人是用真人骨架,最起码是武师中级以上,同样由稻草人控制,铁水浇铸,不过,铁人比他身下的铁马小得多,矿水档次就要高上一截,铁人的单位防御力比铁马要强大,铁人和铁马可以固定,也可分开,可以同时充当骑兵和步兵。
小九见兵马俑威武不凡,欣喜不已,连连催道,“摇铃铛,快,让他们马上活过来,让九爷看看他们的风采。”
“嘿嘿,”宝马阴阴的笑着,给九爷这么夸奖,心里得意非凡,除了实现自己梦想外,九爷能承认自己的劳动成果也是他最开心的一刻,忙晃了晃手中的铃铛。
兵马俑在得到铃铛指令后,先是上面的士兵左臂先机械的动了起来,眼睛骨碌碌的转动,很快,左手就搭上了马脖子,那里是魔晶能量位置,铁兵和真人一样,向那里注入了精神力,顿时,兵马俑全身的雕刻禁制阵开始迅速流转。
仿佛是人体的血液沿全身血管流动,迅速传遍铁马、铁兵周身。
兵马俑在三息之内就蜕变成一个活生生的铁马骑兵,黑黝黝的身体也成了花环那样的御马铠甲三色套装颜色,当然是染料染的,二个作用,一,美观、威武;二,减少邪恶的气息,对战斗无丝毫帮助,九爷可还没奢侈到给铁马铁兵真的配置铠甲。
铁人灵活的挽了缰绳,横了偃月大刀,踩在马镫上的双脚连踢马肚,调转马头,向宝马礼毕,然后,呆立一旁,等待命令,除了不会说话,活脱脱的就是小了一点的“血狼左手”真正的铁马骑兵。
九爷看得大为惊讶,没想到宝马把兵马俑制作的这么完善,比他的风之晶蚁的坐骑又加了些改进,是傀儡术和炼金术更进一步的统一,“操!宝马,这算人、还是傀儡、还是铁疙瘩。”
“呵呵,都不是,九爷,他们是完全服从命令,有人的智慧,只管毁灭的战争机器,除了在使用它们时需要用到魔晶,其他时候,他们没有任何消耗。”
“跟冥之力控制的黑暗骑士比起来呢?”
宝马不屑道,“防御、战斗力、合作能力黑暗骑士是没办法和他比的,毕竟铁人有智慧,他能控制坐下铁马,全身由矿水浇铸而成,防御可想而知,力量由魔晶、禁制阵的自然聚气、两颗稻草人的魄力组成。”
“不错,这是兵马俑的优点也是他最大的缺点,一套兵马俑可是3500斤的矿水呐,我的宝马,两个武师的生命哦,魔兽的骨骼我就不算,成本也大的吓人;还有一点,我们没有像死灵空间那样能大量存放他们的空间,大规模的调动很不方便,除非有我这样的私人空间,如果一直让他们保持活着的状态,那可是需要魔晶来支持他需要的能量。”wWW.ΧìǔΜЬ.Cǒ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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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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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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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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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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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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